法院“强制霸屏式”短信“弹屏闪信+,送达不再难!”,你怎么看?
……
除以上情形以外
还有N+1种
花式送达难
于是
长沙中院与湖南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合作
研发了闪信+送达系统
创新送达模式
闪信+送达,是指通过移动、电信、联通三大通信运营商,向诉讼参与人的手机号码发送具有强制弹屏功能的闪信+短信或闪信+彩信的一种送达方式,送达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外的法院诉讼文书,当事人能有效阅读到送达内容并同步生成送达回证的送达活动。
闪信+还有查询功能哦
我们还有使用后的“买家秀”哦
法官温馨提示:一些当事人在遇到官司或打官司于己不利时,往往会拒收法律文书,意图拖延时间或逃避诉讼。殊不知,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法院在审理中送达的诉讼文书都是在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告知当事人的诉讼义务,逃避或拒收诉讼文书,将被视为放弃诉讼权利,法院可以缺席审理,最终承担不利后果的可能将是当事人自己。
人工智能时代 一切皆有可能
让我们一起开启智慧法院3.0的大门
快快运用起来这么好的“黑科技”吧
(以上转自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萌君在搜索栏目输入“闪信”,却找到了这样的一篇文章“'强制霸屏、阅后即焚':垃圾短信出何时休?!”、“来无影去无踪、屏蔽无门只能受?'闪信'成骚扰短信新外衣?”等文章。
文章介绍,“刚才我的手机,突然全屏显示了一条营销消息,英语培训的”,而且“关掉后,去收件箱找,却找不到任何记录。就跟不存在一样。”怀疑其“手机被黑”。据了解,这种短信被业界称为闪信、屏信或0级短信,是一种直接显示在屏幕上、强制接收方阅读的特殊文本信息,关闭后不会被存储在设备上,而且是符合GSM(全球移动通信系统)标准的合法短信。
网友收到的闪信具有以下特点:
文章中也提到,“一条闪信是0.08元,5000元起充。而且,全国范围内的任何类型闪信都可以发,发送对象以客户提供的手机号数据库为主。”
关于法院采取“闪信”方式送达,送达方式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当事人不按“闪信”通知到庭,是否可以缺席审理或视为送达,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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