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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市监委通报:一县公安局众警察充当“保护伞”,44人被处理6人被采取留置措施

烟语法萌 2020-02-22



为进一步严肃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入开展,近日,昭通市纪委市监委通报3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问题。


1镇雄县五德镇相关党员干部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问题


2002年至2017年间,以镇雄县五德镇五德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袁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在镇雄县五德镇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诈骗、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秩序。参与黑社会性质犯罪的袁某某等13名村(社区)干部及普通党员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查处。

2019年4月以来,镇雄县五德镇党委原书记涂春、五德镇派出所原所长李征蔚、五德镇派出所原指导员申开雄、五德镇国土资源所原所长杨勇等4人因重大违纪违法先后被采取留置措施,目前已全部被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

针对袁某某等黑社会性质组织坐大成势的情况,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一案三查”要求进行深挖彻查,处理其他失职失责人员共33人,其中党纪政务立案审查调查18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问责2人;其他方式处理13人。

2威信县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政委余发鹏,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扎西派出所所长万赟,扎西派出所原副所长李群强、陈文才等人充当恶势力犯罪团伙“保护伞”问题


2012年至2017年间,余发鹏、万赟、李群强、陈文才等人为以季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万赟、李群强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陈文才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2019年3月29日,盐津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万赟有期徒刑14年、李群强有期徒刑3年,2019年6月4日,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2019年4月18日,余发鹏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

3巧家县公安局相关党员干部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问题


2012年至2017年间,以张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在巧家县、四川省宁南县等地实施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奸等犯罪活动。巧家县公安局相关人员存在滥用职权、压案不查,不履职、不作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

2019年4月以来,巧家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毕兴,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兼白鹤滩派出所所长张斌,刑警大队原教导员林毅,巧家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原局长杜如伦,白鹤滩派出所原副所长周德金、民警孙龙飞等6人先后被采取留置措施,其中4人已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

针对张某某等黑社会性质组织坐大成势的情况,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一案三查”要求进行深挖彻查,处理其他失职失责人员共44人,其中建议有关单位解聘1人;党纪政务立案审查调查15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问责12人;其他方式处理16人。



通报指出,以上3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问题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共104人,他们中有直接组织或参与黑恶势力犯罪的违法犯罪分子;有利用职权为黑恶势力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谋取利益的“官伞”;有庇护纵容涉黑涉恶活动,说情打招呼,甚至收钱抹案,帮助黑恶势力逃避刑事打击的“警伞”;还有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客观上助长黑恶势力蔓延坐大的“庸伞”。他们的行为严重背离党的宗旨,败坏党的形象,危害党群关系,也严重破坏了当地政治生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必须严肃查处、坚决惩治。

通报要求,当前,全市上下正按照党中央要求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依法履职尽责,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周密部署、坚决打击,形成扫黑除恶压倒性态势。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0督导组督导反馈整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重心下沉,集中力量,主动出击,形成工作合力,严肃查处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持续加大对失职失责“庸伞”的惩治力度,以强有力的工作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 | 昭通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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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杀“回马枪” 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拟于10月中下旬起启动


扫黑除恶第二轮、第三轮督导“回头看”拟于10月中下旬起启动,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将再杀“回马枪”,推动督导问题整改到位。

7月中旬,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京召开座谈会,研究推进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会议强调,专项斗争接下来面对的是深水区、攻坚期。处在专项斗争攻坚阶段,“打伞破网”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具体要正视“六大问题”。


第一是地域行业“打伞”不平衡问题。从地区来看,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保护伞”立案最多的省份与最少的省份差距很大。有的省份虽然查处的“保护伞”总量较大,但省内分布很不均衡,个别地市查处“保护伞”案件至今为零。从行业领域来看,打掉的“保护伞”涉政法系统的多,涉行业主管部门的少。“打伞破网”不平衡,专项斗争的整体效果就会打折扣。
第二是扫黑战果与“打伞”成果不匹配问题。有的地方打掉的涉黑组织多,但查处的“保护伞”少。有的地方查处的“保护伞”中低层级的多、高层级的少,与涉黑组织存在时间长、违法犯罪多、资产规模大、群众举报多不相匹配。
第三是“打伞破网”工作不深入问题。一些地方担心“拔出萝卜带出泥”,对“保护伞”涉案人员层级高、干扰多、阻力大的案件,深挖彻查不彻底。有的地方涉案公职人员抱团抵抗、压案不查。有的地方在中央督导之后,有“歇歇脚”“喘口气”的想法,持续攻坚的势头有所减弱。“打伞破网”不深入,“大扫除”就不会彻底。
第四是涉“伞”线索移送查办不协同问题。有的地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不健全,纪法协作配合还不够顺畅,对一些复杂案件没有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存在“两条线”、“两张皮”现象。
第五是履职执纪问责不严格问题。有的地方和部门不认真履行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存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斗争进展缓慢,揭不开盖子、撕不开口子。有的地方执纪问责宽松软,打“官伞”“警伞”不力,问责“庸伞”也不力。
第六是“保护伞”线索核查不扎实问题。当前“保护伞”问题线索数量不少,但线索查实率不高。有的地方“一案三查”打折扣,对拓展线索来源重视不够、实招少,“保护伞”线索研判、核查还不够细致深入。


中央纪委要求,专项斗争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系统性都很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要密切配合协作,完善协同联动机制,努力夺取“打伞破网”压倒性胜利。具体要做到“四个协同联动”。
一是在督导整改上协同联动。目前,中央扫黑除恶三轮督导已全部结束,各督导组给各省纪委监委移送了一批重点督办线索。各地正加紧做好督导“后半篇文章”。第二轮、第三轮督导“回头看”拟于10月中下旬起启动,重点对各地问题整改情况,特别是对重点督办案件和线索查办情况进行“回头看”。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将再杀“回马枪”,推动督导问题整改到位。
       二是在信息共享上协同联动。今年5月底,全国扫黑办升级了智能化举报平台,目前收到群众举报线索中50%以上的线索涉及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全国扫黑办将把经过核实的涉及腐败和“保护伞”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三是在完善法律政策上协同联动。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一道,就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出台了系列政策文件。目前,全国扫黑办正在推动制定“保护伞”认定等政策意见,近期将正式出台实施。

四是在政法队伍建设上协同联动。专项斗争中暴露出一些地方政法队伍存在的严重问题,强烈警示我们:政法队伍从严监督管理刻不容缓,从严治党、从严治警永远在路上。要坚持与纪检监察机关协同发力,加强警示教育,严肃执纪问责,完善监督机制,推动政法队伍整顿。同时,对受到不实举报的扫黑除恶干警,要及时为他们澄清正名,真正体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节选来自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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