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六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判决。
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原审被告人覃佑辉有期徒刑五年;
判处原审被告人奚广安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判处原审被告人杨康生和杨广生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判处原审被告人莫天祥有期徒刑三年;
判处原审被告人凌显四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
阅读链接:案发经过
案件主角:魏先生,南宁大自然花园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籍贯山东,1959年出生,从小在河北长大,20多年前开始在南宁定居、经商。他身高一米八五,热衷于健身锻炼,近年来每天都会去南宁青秀湖锻炼两三个小时。他的办公地址就在青秀路18号大自然花园里。
2014年4月28日,魏先生正在办公室上班,前台女秘书拿来一张纸条说,一名陌生男子在纸条上写下一个电话号码,然后要求保安把纸条送上来,“让你们老总给我打电话,这个电话对他非常重要”。
这张纸条魏先生看了又看,想了又想。最后,他拨通了这个手机号码,一个陌生的声音说:“有人雇我来杀你。”
魏先生以为对方在开玩笑,或者是想讹诈钱,就随口问“那你要怎样”。 对方说:“我想通了,决定不杀你,但是你自己要小心点。”电话中,魏先生和对方约好在南宁市锦春路的一家咖啡厅见面。
挂了电话,魏先生公司的几个副总、职员都说,那家伙肯定是编个故事来讹钱的。但是,魏先生认为,如果对方开口要钱,那就是个编故事来讹钱的,可是对方没说要钱,这就奇怪了。
2014年4月28日晚上—魏先生带上几名职员见杀手
当晚,魏先生带着几名公司职员赴约。来者是一名三四十岁的男子,身高一米六几,走在街上就是一个路人甲。这跟魏先生在电影里看到的身材高大、武功高强、目露凶光的职业杀手形象相去甚远,不免半信半疑。
来人拿出自己的身份证说:“你看,这是我的身份证。我叫凌某四,绰号阿四,你们可以叫我阿四。”
接着,阿四拿出一部白色手机交给魏先生,说这是雇他的人给的。只见里面有一张白纸写着两个车牌号的照片以及魏先生在青秀湖锻炼、在商场前停车等被偷拍的户外活动照片。魏先生吃了一惊,有点相信对方不是编故事了。
阿四说:“为这区区10万元,我不想杀你,但你要配合我拍照,让我拿回去交差。之后,你关掉手机,外出躲避一阵子。否则,今天我不杀你,我的老板也会雇其他人来杀你的。”
思来想去,魏先生同意了。于是,他配合阿四,拍了一张他被封堵嘴巴、反绑双手的照片。之后,魏先生关掉手机,飞赴上海照顾患病的老父亲,“失踪”了十天左右。
魏先生的公司职员用手机录下了这场谈话的全过程。早报君听到,这场谈话的录音比较清晰,阿四说着一口带着浓重方言口音的普通话,一开始就报出真实姓名,似乎急于得到魏先生的信任。
从上海回来后,魏先生紧急招聘了四个身材彪悍、身手敏捷的年轻人到公司工作,这几个新职员的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陪同魏先生健身——每天魏先生去青秀湖锻炼时都带着他们。 于是,人们常常会看到,每天下午,都有一个头发有些花白的中年人,带着几个年轻人在青秀湖公园快步走、压腿、下腰、劈叉。
魏先生的母亲已经92岁高龄,听闻有人要雇凶杀自己的儿子,她吓坏了,每天晚上如果儿子不回来,不管多晚她都要开灯坐等。
魏先生买了两条凶猛的大狼狗养在家里,但还是不放心,每当他出差时,就会安排公司职员住进他的家里保护家人。
魏先生一度想设法查找雇凶杀人的幕后主使,但无结果。这种提心吊胆的日子持续了三个月后,他方觉不是长久之计,于2014年8月4日来到南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报了警。
刚开始,警方也有点怀疑这是编故事。
后来,警方顺藤摸瓜,一路追上去,逮了几名犯罪嫌疑人,民警严肃地告诉魏先生“这事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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