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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女孩“反抗性侵”被杀,凶手未满14岁,警方发布处理情况

烟语法萌 2020-02-22


有媒体报道,大连十一岁女孩于10月 20日15点左右,被14岁男孩于家里残忍杀害,身中七刀。噩耗传来,再次让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安全引发关注,以下是来自微博的截图。





又是未成年犯罪,无果凶手因未满14岁,故意杀人不被惩治,死者怎能瞑目,把他释放对社会来说不是祸害?到底应该怎样对待这样的情况,一些较严重的情况,是不是可以特殊处理?这样的孩子留在我们身边,想想实在让人担心。


官媒报道:


现代快报消息:

近日,有网友在微博反映,10月20日,大连市沙河口区有一名11岁女孩被一名14岁男孩杀害,女孩身中7刀。当时男孩将美术班补课结束路过的女孩带至家中,想要与其发生性关系遭拒绝,便将女孩杀害,并抛尸在住处对面的灌木丛中。10月24日,记者联系上了当事女孩的舅舅贺先生,他表示,警方事发后即对此进行了调查。


△遇害女孩


  贺先生告诉记者,小丽(化名),11岁,上五年级,涉事男孩则未满14周岁,以前两人曾经上过同一个托管班。出事至今,贺先生一直没有见到男孩的家人。


  惨剧发生在10月20日,往常下午3点半,小丽应该已经结束美术班的学习回到家里。此前,小丽的妈妈曾和她通过电话,小丽说自己已经往回走了。贺先生介绍说,小丽平时出去玩会先告诉父母,但那天她没有。迟迟等不到孩子回家,家人开始出门找人,找了一个多小时还没见到孩子,家人立刻就向附近的马兰派出所报警。


     与此同时,家人也继续寻找着孩子的踪迹。贺先生说,在寻找途中,他们遇到了一位熟人,熟人称,自己在一处院子外面的道路上曾经见过小丽。而这条路也是小丽回家的必经之路。于是,他们去调了该院的监控,监控显示,小丽在大道转向小路后不见了。 


 随后,他们找到了已经死亡的孩子。“孩子在花坛里,发现的时候已经死了,满身都是血和伤,裤子被脱到一半。”男孩家所在的小区就在花坛的马路对面,贺先生说,马路上还能见到血迹,“拖拽的、滴落血迹都有,他(男孩)家里都是血。”贺先生认为,男孩的动机就是想性侵犯小丽,把小丽带到家里后,“孩子不愿意,就拿刀伤害了孩子。”



  贺先生告诉现代快报记者,10月20日事发后警方立即对此进行了调查。他说,10月24日中午,警方告诉小丽的家人,明天(10月25日)警方会给出一个调查结果。“现在女孩的父母情况不好,也不吃饭不睡觉。大家都很伤心,孩子太小了。”



  贺先生说,警方告诉小丽家人,涉事男孩正被警方监管中。



  10月24日上午,现代快报记者致电大连警方,小丽以及涉事男孩所在学校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均未获得答复。下午,现代快报记者致电事发地所属马栏街道办事处,一名工作人员证实有此事发生,公安机关正在处理此事。


来源:现代快报




新京报消息:


大连11岁女孩被杀,女孩舅舅:14岁男孩捅她7刀

事发大连,上五年级的11岁女孩遭杀害,被抛尸绿化带。据女孩舅舅陈述,嫌疑人是一名14岁的初中男孩。男孩家就在距离绿化带20米左右的楼上。

10月20日,大连市内一名11岁女孩小琪(化名)遭遇意外,事情引发关注。家属告诉新京报记者,小琪当日去上绘画班,久久未归引起家人疑心,沿途调取监控后在一小区的绿化带中发现小琪尸体。马栏街道办工作人员证实,11岁女孩小琪确已遇害。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

女孩的母亲告诉新京报记者,小琪今年五年级,10月20日下午,去绘画班上课。通常女孩在3点钟下课,步行到家只需要15分左右,当天她恰有事儿没有去接女儿放学。3点50分左右,女儿还未到家。

家人调取了小琪必经之路的监控,多番寻找未果,小琪母亲向附近派出所报案。小琪母亲说,当天晚上7点左右,小琪的父亲在绿化带中发现了小琪的尸体,"孩子回家路过那儿,再拐个弯,过两三分钟就到我家店里了。发现孩子后,我们报警喊派出所的人过来。"

小琪的舅舅告诉新京报记者,小琪的尸体被抛在绿化带里,家人报警后,警方锁定嫌疑人是一名14岁的初中生。"他家就在距离绿化带20米左右的楼上,孩子被发现时是被塑料袋装着,法医尸检发现,孩子身上被捅了7刀,最后因为失血过多去世的。"小琪的舅舅说。但新京报记者尚未从警方证实这一点。

马栏街道办工作人员证实,11岁女孩小琪确已遇害。事发后,街道办工作人员曾到小琪家里进行慰问,"因为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我们也不方便过多向警方询问。"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但记者多次拨打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及大连市公安外宣负责人电话,均无人接听。

————以上为新京报已经采访的报道——


警方发布案件《警情通报》:加害人蔡某某被收容教养


据@大连公安 2019年10月20日19时许,公安机关接到报警,沙河口区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受害者某某(女,10岁)被害身亡。接警后,市公安局经连夜工作,于当日23时许,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蔡某某(男,2006年1月出生,13岁)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到案后,蔡某某如实供述其杀害某某的事实。

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加害人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公安机关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于10月24日依法对蔡某某收容教养。



下面是媒体聚合的网友补充新闻(真假未定):
有网友在微博反映,2019年10月20日15时20分许,14岁男孩蔡某某以需要帮忙为由,将美术班补课结束路过此处的受害者王某骗到家中,并对王某进行搂抱,欲与王某发生性关系。遭到拒绝后,对王某的头面部进行殴打,并将王某摁倒在地掐其脖子。当王某没有抵抗力之后,蔡某担心王某将自己的行为说出去,就用刀刺了王某上身五六次,确定王某死亡后,将王某的尸体遗弃在住处对面的灌木丛中,在移动尸体的时候,因为王某腿部和地面有接触,造成裤子滑落。事后将作案使用的刀也装到了垃圾袋中一并遗弃。现经过调查,尚未找到作案工具,其他工作还在进行之中。(来源:搜狐新闻)



现在,关于凶手是否是未满14岁男孩,最终结果尚未定论,网友已经是议论纷纷。


【人民微评:#未成年人犯罪应受足够审思#】#警方通报大连10岁女孩被杀案#,女孩被杀令人痛惜,加害人同是未成年,让人愕然而沉重。“我们是祖国的花朵,请好好爱护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正在审议之中,血的教训再次冲撞人心!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如何破题?必须早发现早预防,实行分级干预。


不满14周岁未成年杀人怎么判刑?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人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负刑事责任。所以,不满14周岁的人杀人是不构成犯罪的。既然不认定是犯罪,其成年后同样的也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不会被判刑。


《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这个案子,目前为止,给我们的警示:

孩子上下学,一定要接送。尤其是女孩。初中毕业前都要接送。孩子母亲相信一定很后悔,她因为有事,当天没去接。就是这一天,发生了意外。悲哀,希望天堂不会有意外和痛苦。


网友评:法律保护了未满14岁的罪犯,可是谁来保护未满14岁的被害人呢?我们能为赚钱发朋友圈,能为美食发朋友圈,能为生活中的小感动小乐趣发朋友圈,能不能为绝望的受害人父母,为冤死,惨死的小女孩发一次朋友圈,我们做不了更多,这不是怜悯,不是帮助,而是义务,是责任,在恶魔藏匿在我们身边之前,在善忘的人们忘记这件事之前,出一份微薄之力,如果保持沉默无声,我便觉得自己和这冷漠的世界一样,欠了小姑娘一条命。希望法律早日还给小姑娘可怜的孩子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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