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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又又又又一名法院人突发疾病猝死,除了哀伤不该深思?

烟语法 烟语法萌 2020-02-22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报道,唐声锋,原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10月23日晚上9时许,因突发心梗抢救无效死亡,年仅49岁。

这已经不是本月第一次传来法院人员急性猝死的报道了,来自公开的报道,本月还有:


10月5日,云梦县法院民一庭庭长刘国平突发疾病不幸去世,年仅50岁,“'我还有一个上万字的判决书还没写完',这是刘国平同志去世前与身边人说的最后一句话。 ” 。

“10月6日,永善县人民法院桧溪人民法庭庭长温逸华,因积劳成疾医治无效,永远地离开了他奋斗过的岗位……”年仅45岁。

10月15日深夜十点,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装备处副处长,1971年9月生人的邓伟收拾了自己的“摊子”与一同加班的同事回家,途中突发疾病,与世长辞。

10月17日上午,2018年永州市法院刑事审判办案能手、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员额法官黄代平积劳成疾,因肝硬化引发并发症经抢救无效去世,年仅4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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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本月的早前,有一中院的员额法官在微信群里上传了一份自己的退额退职申请书,其中讲到,“2010年患上高血压的,头几年认为年轻,忙于工作未予重视,没有控制好血压。2016年下半年开始,断断续续出现失眠现象,2017年年初至今,晚上长期处于失眠状态,血压控制不太好,糖尿病继续加重,1月7日早起头晕、呕吐,到医院检查发现轻度脑萎缩、腔隙性脑梗塞,医生说我的脑子提前步入了老年。”

“近半年来,一般在深夜2点多醒来后再难以入睡,整个白天精神恍惚,时刻处于想睡不敢睡、也睡不着的状态,学习能力、理解能力、记忆力下降明显,内心控制不住的烦躁感。”“此次住院治疗,经过输液、服药,血压基本能够稳定,血糖估计再治疗几天也没问题。但失眠问题仍未能有效解决,脑缺氧的现象仍未改善,服了安眠药仍效果不好,感觉脑子仍持续处于混沌状态,一些简单的记忆测试都不能完成,并且在继续朝着坏的方向发展。开了改善记忆的药物,但医生说需要长期服用治疗和锻炼,真正改善和恢复还需要较长时间。”

接二连三的“英年早逝”、法官离职新闻传来,是否说明了法官,甚至法官助理人员正在身负着空前的工作压力?


而另一方面,有律师反映,2019年7月份以来,某法院开始想方设法,为立案设门槛。1、上班立案时间缩短,往往到八点半还(没)看到立案的人员;2、立案限号;3、变案件立案登记为案件审理,往往是1个小时都看不完材料;4、不管当事人意愿,强行调解;······现在,为了立案,群众不得不在夜里就去排队,苦苦苦苦苦苦......

更有律师抱怨,某些法院7月份已经网上线下审核通过的诉讼材料,都快11月份了法院还没通知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尽管数次电话催问,还没结果。更有当事人这几天在某法院遭遇到如下对话:


一面是一线法官不堪重负的审判执行压力,一面是挡在门外的当事人急急诉求,如何解决?

有网友直言,案难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各级法院下达的结案率指标,人为的考核扭曲了正常的司法流程。有的地方竟然下达95%甚至98%的结案率指标!


打开网站的搜索页,输入“结案率”,映入眼帘的都是各地法院动辄90%以上的结案率,甚至有法院号称达到了100%,而真实的数据是多少,那些虚高的结案率是怎么来的?



今年民革山西省委在两会的提案中提到,为了在年终考核上排名靠前,各个法院想尽高招。由于竞争激烈和上级领导层层传导的压力,往年都是十一、十二月份才不予立案(许多省都有类似情况),有的法院从十月份就开始不受理新的案件,延后到下一年度再立新的案号。为此,民革山西省委建议:取消法院结案率考核和排名。


问题由来已久,至今未有改观。结案率成了上级法院、本院领导评价法院、法官一年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按照结案率评比攀比、树优考核,要求年年都要有进步,今年不能下降。


为了提高、完成结案率任务,各个法院、法官各显神通:有的动员当事人撤诉,重新下一年案号;有的法院从当年11月甚至更早时间开始不再受理案件,或者将当年受理的案件编成下一年案号;更有甚者故意只开一个一个立案窗口,每天限定立案件数,到了月底季末,干脆阶段性停止立案等等。


费尽周折立上的案件,自上而下的,为了提高结案率,层层开会安排推进、部署督导,要求提高结案率,临近年底尤甚;为了提高结案率,法官不得不“白加黑”“五加二”,完不成结案任务的轻则通报督促,重则取消业绩考核追究责任。层层压力传导下,当事人遇到的“为什么不立案”、“为什么动员撤诉”等等,也就不是意外了。



早在2015年1月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就明确要求中央政法各单位和各地政法机关要对各类执法司法考核指标进行全面清理,坚决取消刑事拘留数、批捕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结案率等不合理的考核项目。最高人民法院曾连续几年通知各级法院不得年底人为控制收案,要求做到应收尽收。各地法院官方通报、会议精神里,也屡屡明确强调,不得有案不立和年底不立案,甚至在律师反映了“立案难”后通报批评了涉事的法院,但是,年底甚至平常时间的“立案难”仍然屡禁不止,为何?



正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法官英年早逝的噩耗接二连三的传来,更多的法官疾病缠身,当事人、律师“立案难”的抱怨此起彼伏,难道不应该引起重视和深思吗?

又近年末,结案率考核下,又有多少法官为此在加班加点、损耗身心健康,又有多少当事人、律师在为立不上案心急如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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