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大法官胡云腾卸任最高院法官: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
胡云腾,男,汉族,1955年9月生,安徽霍邱人,1971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刑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二级大法官。
1971.09-1979.08 安徽省霍邱县吴阳乡知青
1979.09-1983.07 安徽师范大学政教专业学习
1983.09-1986.07 西南政法大学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6.07-1990.11 安徽大学法律系教师
1990.12-1994.03 中国人民大学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
1994.03-1994.08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
1994.08-1995.02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1995.02-1999.01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副主任(其间:1998.10-1999.01中央党校国家机关分校进修班学习)
1999.01-1999.08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政治学研究所所长助理
1999.08-2000.12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政治学研究所所长助理、研究员
2000.12-2002.06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副局级)
2002.06-2004.08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2004.08-2004.11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审判员
(2003.09-2004.09挂职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4.11-2009.04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
2009.04-2009.08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
2009.08-2010.12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2010.12-2014.04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
2014.04-2014.12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研究室主任
2014.12-2015.06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研究室主任
2015.06-2018.08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
2018.08-2018.10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
胡云腾: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
司法程序是程序正义核心内容之一,人的基本权利可视为基础层面实质正义的内容。纠正形式正义导致的偏差的方法有两种,一个是允许司法程序通过个案的方式纠正,一个是将人的基本权利纳入宪法和法律。
胡云腾法官在参与纠正的几起冤假错案工作中,切身感受到了冤假错案对当事人及其家人造成的百分之百的伤害。他说:“当今时代,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而冤假错案就是公正司法的致命伤,是司法之殇,是人民之痛!”
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干警队伍。要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不断提高司法人员防范冤假错案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防范冤假错案,重在把法律法规实施到位。
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立法和司法解释,对防范冤假错案都作了很多有用的规定,如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和律师全程辩护等原则和制度,这些既是司法程序正当性的要求,也是防范冤假错案的可靠屏障。定罪量刑要始终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坚决做到有罪则判、无罪放人。
三是防范冤假错案,需要深化司法改革。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这是防范冤假错案的牛鼻子。要按照庭审实质化的要求,严格执行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坚持所有证据都必须经过法庭质证才能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充分行使辩护权利,确保庭审在认定证据、查明事实、保障诉权和公正裁判中起决定性作用,让审判程序说了算。
四是防范冤假错案,要重视运用现代科技。
我们要主动拥抱新一轮科技革命,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和司法大数据等来防范冤假错案。
五是防范冤假错案,还需要全社会的理解与支持。
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在防范冤假错案中大有可为。一方面要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使司法人员不敢违法办案;另一方面要转变传统观念,增强对司法活动的理解和支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办案公正司法。
胡云腾法官强调,我们一定要把习总书记讲的100-1=0公式和孟书记讲的三个理念(谦抑理念、审慎理念和善意理念)作为执法办案的座右铭,谦抑理念、审慎理念和善意理念表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和价值蕴含,体现了对当事人权利的尊重,对公平正义和良法善治的追求,对严格公正司法的要求。
本号法律支持:姜效禹,山东烟台人,从事法院工作十六年辞职,现山东智峰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微信号:sdyt86,立足烟台诚交各界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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