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说说在劳动争议纠纷中常见的假证据。什么是假证据?是指对原有证据进行修改、虚构事实的证据。针对各种各样花样翻新的造假手法。通过司法鉴定,运用科技手段甄别虚假证据,是目前破解假证据的利器。但是因为科技的原因,有一些还是无法鉴定出来。1、笔迹真伪鉴定,冒充员工签字或员工冒充领导签字,100%鉴定的出来。这里注意阿拉伯数字和英文鉴定不出来谁写的。可能有朋友问,汉字都能鉴定出来,为什么英文和阿拉伯数字反而不能呢?很简单,比如有些外企要求用英文签一些文书。但是英文非我们的常用语言,字迹并没有形成习惯,所以不好鉴定。这里顺便说下,一些外企,要求员工规章制度公示时签英文,那么是给自己找麻烦。2、是否同一支笔书写,比如将1月改成4月。100%鉴定出来。举个例子,之前代理一起案子,员工主张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要求未签合同双倍工资,比如应该是2011年到期,单位改成2014年到期,那么这种能鉴定出来,油墨交叉就可以。那么油墨不交叉是否就鉴定不出来,其实不是同一支笔书写肯定能鉴定出来。但是因为油墨不交叉,很多时候会让你觉得鉴定没有意义。但是事实不是这样的。在谈话最下面有谈话人签字,记录人签字,员工签字。但是在员工签字的上方和谈话记录的最下方有两行空白。那么这个时候如果单位加上:我认为不对,我公司认为你严重违纪,员工答:对我严重违纪行为确认属实,同意单位辞退处理。那么这个时候,单位是后添加了两行,那么员工就说不清只剩哭的份了。但是如果我们鉴定,前面的两行字迹,和后添加两行的字迹,以及最下面谈话人签字,记录人签字,员工签字,是否为同一支笔书写,那么肯定同一支。
3、公章真伪鉴定,100%能鉴定出来(通过其他证据链可以破解)。公章形成先后顺序鉴定,即先盖章还是先写字,目前100%能鉴定出来。(即使鉴定出来也需要其他证据佐证,单独鉴定出来后只能说是有瑕疵的证据)4、文件是否套打形成,即公章先盖在落款上,上面是空白的,日后套打,目前鉴定不出来且容易操作。(如果发现这种情况,注意打印的字体大小,激光打印的字体颜色变化)5、是否同一批次纸张,即是否换页。目前鉴定成功率60% (可以破解,如果被破解,注意页眉页脚的高度,行距列高的距离)。6、对录音证据中的声音是否本人所说进行声纹鉴定(因录音有歧义,所以有时会被认为不是真实意思表达。目前测谎的鉴定,并没有全面引进劳动纠纷中且效力低)。7、对录音视频材料进行剪接,100%能够鉴定(目前有些单位和个人用手机录音后,导出电脑,进行裁剪,裁剪后放回到手机中,当庭播放冒充原件,大家一定要小心。)8、对指纹考勤,OA等系统导出是否修改进行鉴定,100%能鉴定。所以切记导出后修改。9、文书形成时间,在白纸上加字等行为。圆珠笔能鉴定出来,签字笔目前不给鉴定,实际上2年以上能鉴定出来(通过其他证据链可以破解)。
10、时间的鉴定。包括印制时间鉴定、盖印时间鉴定、书写时间鉴定、朱墨时序鉴定等。2019年4月1日国家颁布实施了《文件制作时间鉴定技术规范》,明确了时间概念的术语定义。一次形成。“一次”不是时间概念,是针对文件制作过程的连贯性和连续性同时形成。不同文件之间,或同一文件不同部分之间(拼凑换页)形成的时间非常接近(一般两个月内)相近形成。不同文件之间,或同一文件不同部分之间(拼凑换页)形成的时间相对接近(一般三至六个月内)近期。文件形成的时间离提出鉴定的时间比较近。阶段性特征:构成文件各要素在使用过程中形成或变化的,能够客观反映文件变化规律的总称。共时性特征。构成文件各要素在形成构文件阶段性特征中,在某时间段内保持相对稳定的各类特征的总称(用于形成时间鉴定)鉴定是否为同一种打印机打印:如针式打印机、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鉴定是否为同一台打印机打印:如激光打印机是否有打印暗记。(这也就是为什么之前讲课提到在用激光打印机打印文件时,有些单位如果作假,要找原品牌原型号打印机的原因)打印时间的鉴定(对检材要求较高),要求对检材样本不同时间段及相同时间段的样本分析检验,而实践中样本的提供很难。印章盖印的时间主要依据:1、印章老化,导致印文尺寸和大小形状发生变化,渗透性印章和原子印章容易收缩变形。2、印面破损,比如掉地上磕坏个角。3、附着物,就是章有无再一定时期比如脏了,的情形,4,墨迹分布,主要是原子章等。综上几点,目前鉴定可以但有一些难度。打印文件是否同一时间段形成的的,结论分为:是/否同一时间段形成,倾向于是/否同一时间段形成,无法鉴定三种。2.3两种如果是彩色激光打印机打印,都可以通过打印文件的暗记所包含的打印时间信息来判断。(破解了套打文件,及换页打印,但是仅限彩色打印机吗?没有说明。另打印机的时间可调整),另必须是同一台打印机打印才能鉴定。复印机也是如此。2019年4月1日颁布实施的《文件制作时间鉴定技术规范》对于今后劳动纠纷案件处理带来的改变:之前一些企业通过换页,二次打印,套打的行为制作假证据,可以有效破解了。对于文书形成时间进行了明确的定义。但是对于老问题,关于签字笔书写的文书形成时间没有根本解决。对于彩色激光打印机暗记的应用。另一些企业造假不太可能。对于企业来说不能再耍小聪明,很多时候要预防为主,很多事情约定在前面不能再事后弥补了。
以上为劳动纠纷中常用的通过司法鉴定来甄别是否为假证据,但是科技是死的,人是活的。有的朋友可能问,假学历,假工作经历,假病假条,假发票,假员工,假证人,虚假陈述,算假证据吗?答:当然算,但这些都是非常好破解的。基本属于举手之劳范畴。举个例子,单位给员工一份解除通知,员工拿着告仲裁,员工说某月某日公司总经理张三给我的。公司说了,张三那几天不在北京,但是实际,人在北京呢,单位就要伪造不在的证据。因为人在北京没法出示火车飞机票啊,于是出示了那几天的比如北京到济南的高速费票据。同时还出示了,在济南某私立医院看病,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休假3天。来证明当时张三不在北京。无法给员工解除通知。那么这个就是单位通过虚假陈述提供虚假证据。而这个稍微用点心的朋友都能破解,关于更多劳动争议常见的虚假诉讼及如何破解这个以前我讲课时多次分享过这里不赘述了。
作者:伍诚笑 ,北京劳动法学会理事,北京劳动法分会常务理事,HR沙龙北京区负责人,微信朋友圈1352010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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