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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转?女企业家实名举报称遭团委书记猥亵,对方回应:我法学硕士毕业,如果真的干了坏事,不会给她致歉短信

烟语法明 2020-09-17


近日,湖南郴州一名女企业家实名举报称,她在一次饭局后,被北湖区团委书记楚挺征猥亵,幸好有同学赶到。4月5日傍晚,澎湃新闻从郴州警方人士处获悉,公安机关已接到报案,目前北湖区公安分局正展开调查。

受害人腿部受伤照片。本文图片均来源于举报信截图

北湖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曹炜向澎湃新闻表示,他已注意到相关举报信息,“等公安调查以后再说。”

在微信朋友圈和自媒体上转发的举报信中,受害人阳娇(化名)自称是一名青年女企业家,2017年回国创业,目前是北湖区政协委员。

事发后,楚挺征给受害人发来的微信截图。

阳娇在举报信中称,2020年3月31日,郴州市北湖区团委书记楚挺征邀请她和其他青年企业家十余人,到郴州帝都海鲜酒楼2楼201包厢用餐,“除了楚挺征,其他人我都不认识。”

阳娇称,她带上了同学邓丽(化名)赴宴。当晚的饭局从晚7点开始用餐,晚上9点半左右,她离开座位在包厢茶水间休息,楚挺征突然走了过来。“一把将我拖拽到隔壁包厢,我还来不及反应,就被他直接按倒在沙发上进行猥亵,还强行脱下我的裤子意图施暴。”阳娇称,当时她明确强烈拒绝楚挺征,并奋力反抗、大声呼救,参与聚餐的一位老板曾过来查看,楚挺征要他别管,那人便离开了。

阳娇称,她的同学赶来后,楚挺征立即起身,假借打电话离开。

“这件事发生后我惊恐万分,”阳娇在举报信中称,事发后她在朋友和同学的陪伴下痛哭了许久,精神和身体受到伤害。阳娇在举报信后面附上的照片显示,其腿部有多处皮外伤。

举报信还提供了阳娇与楚挺征微信联系的截图。上面的内容表明,事发第二天,楚挺征向阳娇道歉,他在短信结尾写道:“为昨晚给你造成的困扰和愤怒,挺征再次表示深深的歉意,对不起!请给我机会赔罪……”

上面的微信截图中,阳娇没有回复对方。楚挺征后来给阳娇发了王菲的歌曲《微风细雨》,以及久石让的音乐《太阳照常升起》,他还给阳娇发了一首四行诗,诗的后面还留了一句英文:Even if it rained yesterday,the sun also rises. (意思是:即使昨天下雨,太阳照常升起)。


北湖新闻网的报道显示,在2018年 5月召开的共青团北湖区第四次代表大会上,楚挺征当选为共青团北湖区第四届委员会书记。

郴州市北湖区团委书记楚挺征。共青团郴州市委网站 资料图


为核实相关情况,4月5日晚,澎湃新闻记者拨打楚挺征的手机号码,对方未接听。

4月5日,澎湃新闻拨打举报人阳娇的手机号码,无人接听,阳娇短信回复称:“场合不便”。后来她又回复称,举报信的内容属实,目前她已报警,“相信官方会给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

4月5日晚,澎湃新闻从郴州警方人士处了解到,公安机关接到了阳娇的报案,目前北湖公安分局正在进行调查。

当晚,澎湃新闻电话联系了北湖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曹炜。“现在公安部门正在了解。”曹炜表示,他已注意到相关举报信息,“等公安调查以后再说,看看他们什么结论。”

郴州北湖区通报团委书记涉嫌猥亵事件:责成公安分局加紧调查 

4月6日,澎湃新闻从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宣传部门获悉,对于共青团北湖区委书记楚挺征被举报猥亵女企业家一事,北湖区委、区政府已责成区公安分局加紧调查。

4月6日凌晨,郴州市北湖区宣传部门发出《关于网传北湖区一公职人员涉嫌猥亵的通报》。

上述通报称,近日网上出现“湖南一海归女老总实名举报称酒后遭官员猥亵”等贴,北湖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公安分局加紧调查,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郴州市北湖区团委书记楚挺征被免职 

红网时刻4月7日讯:鉴于楚挺征同志违规接受吃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0年4月6日,经中共北湖区委研究决定,免去楚挺征同志党内职务,并按程序免去其他职务;对其违纪行为,由中共北湖区纪委予以立案审查;涉嫌猥亵他人违法行为,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已依法受理案件,正在调查。对违规参与吃请的其他公职人员视情节依规依纪给予相应问责处理。


对方回应:我是法学硕士毕业的,也从事过法律工作,如果我认为我真的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坏事,就绝不会出现那封似乎留有把柄和过错的致歉内容给她。



据北湖新闻网的报道显示,在2018年 5月召开的共青团北湖区第四次代表大会上,楚挺征当选为共青团北湖区第四届委员会书记。从网上查询可知,1987年出生的楚挺征是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还是该校优秀毕业生,曾发表过多篇学术论文。

检索发现,知网共收录其《电子数据证据在检察机关自侦工作中的运用——以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为视阈》、《礼法结合之中国伦理化法律》、《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重在务实》等多篇论文和文章。





2019年12月21日,楚挺征还专门在《郴州日报》发表署名文章《不忘初心敢担当 牢记使命善作为》,明确表示:共青团干部要做到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正共青团工作中的“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4月7日下午,红星新闻刊发《北湖区团委书记被免 首度回应猥亵事件:无论什么结果,都接受》一文。


文中提及:

报道截屏⬆️


举报人:相信官方会公平公正处理此事


红星新闻记者多次联系举报人杨某某。4月7日上午,她给红星新闻记者发来短信称,“我目前在接受心理治疗,反复提及此事无异于在我伤口撒盐。我始终相信官方会公平公正处理此事。望理解。”


在这份实名举报信中,举报人杨某某还提到了当日聚会上的两位证人,一位是自己带去一起参加聚餐的同学邓女士,一位是当地企业人士、饭局另一组织者邓先生。


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上述两位人士,对于举报信中所提到的内容,杨某某的同学邓女士确认情况属实;而邓先生则表示,不记得有此事发生,“确实不知道,也没有看到,”邓先生说。


邓先生同时表示,“已如实向公安机关说明,具体等待公安通报。”


此外,杨某某在举报信中还提到,当天的饭局系邓先生埋单。郴州当地多位知情人告诉红星新闻,举报人杨某某留美多年,未婚,是郴州富豪杨某的女儿,杨某在郴州开矿起家,产业很大。


以上来源:宾曰语云、不是官话、红网、澎湃新闻、红星新闻


有律师评议


目前来看,对方是法律人士,肯定保护自己意识比较强,即使做过了,也会可以的隐瞒真相。女企业家要想追究对方的责任,提供的证据应该是:1、自己的被害人陈述;2、举报人的伤及衣物等;3、证人证言(现场的目击者及受害人的朋友等);4、微信聊天记录。

《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不轻信口供。口供需要跟其他证据、证人证言相印证,是否能够形成证明伤害经过的证据链条。从目前来看,她的朋友可以为她作证,而另一证人则不能给她作证。

以上证据,最重要的是受害人的伤,能否验出伤情与楚某征有关联?

具体案件事实,留给司法机关侦查结论吧。

不过,这个案件再一次提醒大家,遇事一定要有证据意识。比方说当时的现场照片,对话录音等等,包括事后对对方进行事实的追问,要求对方具体陈述事发时的原因,进行明确道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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