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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新贪腐记录】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7.17亿多元!

烟语法明 2020-09-17


按语:一百元纸币1.2克,一万元就是120克。一亿元就是1200000克,也就是1.2吨。7.17亿元,就是8.6吨。


据天津一中院消息,2020年5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中共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受贿一案。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2003年至2018年,被告人赵正永利用担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中共陕西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长、中共陕西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工作调动、企业经营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妻等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17亿余元。其中2.91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属于犯罪未遂。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赵正永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赵正永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数十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今年1月,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全国人大原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正永严重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敬畏,毫无“四个意识”,拒不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对党中央决策部署思想上不重视、政治上不负责、工作上不认真,阳奉阴违、自行其是、敷衍塞责、应付了事,与党离心离德,无视组织一再教育帮助挽救,多次欺骗组织,对抗组织审查,是典型的“两面人”、“两面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搞特权活动;违背党的组织路线,培植个人势力,搞团团伙伙,纵容亲属肆意插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重破坏选人用人制度;肆无忌惮聚钱敛财,收受礼品、礼金,滥权妄为,大搞权钱交易,在职务晋升、能源资源开发利用、企业经营、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道德败坏,家风不正,对家人、亲属失管失教。
  
赵正永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典型,其行为严重污染破坏了陕西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性质特别严重,影响极其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赵正永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终止其陕西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19年1月15日20点30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履历显示,赵正永生于1951年3月,安徽马鞍山人,早年在安徽工作,曾任黄山市委书记,安徽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安徽省政法委书记。

2001年6月,赵正永调任陕西省委常委,自此在陕西工作15年之久。其中2010年6月至2016年3月,历任代省长、省长、省委书记。

到陕西后,他先后任省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党组副书记。2010年5月升任陕西省委副书记,次月任代省长,2011年1月任省长,由此晋升正省部级。1年11个月后,于2012年12月任省委书记,成为主政一方的“一把手”,至2016年3月卸任。次月,他转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至2018年3月退休。

就在他退休4个月后,2018年7月,由中央牵头整治秦岭北麓违规建别墅问题的大幕,正式揭开。

2018年7月30日,陕西省在西安召开秦岭北麓违规建别墅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大会。《陕西日报》的报道称: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规建别墅、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彻底查处。

此次部署大会上,中央纪委副书记徐令义以中央派驻专项整治工作组组长的身份坐镇,他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刻认识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规建别墅问题反映的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不坚决、不扎实、不到位的严重问题,清醒认识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规建别墅问题既包括政治上的问题,也包括行政业务上的问题。

自此,中央、省、市三级打响秦岭保卫战,秦岭北麓西安段共有1194栋违建别墅被列为查处整治对象。

2019年1月9日晚,中央电视台播放《一抓到底正风纪》新闻专题片,回顾了整个秦岭违建整治始末。

“政事儿”注意到,专题片中,有多名领导干部出镜,谈到了陕西“时任省委主要领导”。

片中显示,2014年5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就秦岭北麓西安段圈地建别墅问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陕西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关注此事。

片中称,接到批示后,“时任陕西省委主要领导没有在省委常委会上进行传达学习,也没有进行专题研究,只是简单地批示省委督查室会同西安市委尽快查清、向中央报送材料。

此时,陕西省委书记正是赵正永。

时任陕西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刘小燕称,此事陕西省委当时没有在省委的常委会上传达学习,“就是当时时任主要领导批示。”

两个月后,2014年7月,西安市委向陕西省委汇报:秦岭违建别墅完全查清,共有202栋。省委对此照单全收,这一虚假数字沿用了四年。

刘小燕称:“后来的实际情况证明不是只有这202栋,远远大于这个,所以如果核查的话,肯定就不会出现这个问题。”

陕西省在2014年8月向党中央报告说,秦岭违建别墅的数量已经查清。事实上未经核实,把西安市委市政府的报告内容基本直接呈报。

刘小燕回忆:“上报给中央的材料应该要认真地核实,但是实际上没有核实,是在西安市报的材料的基础上完成的,是省委的报告,但是是西安市的内容。这个是存在严重的官僚主义。”

当年的10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第二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务必高度重视,以坚决的态度予以整治,以实际行动遏止此类破坏生态文明的问题蔓延扩散”。

2014年11月,西安市委向陕西省委报告称:202栋违建已全部处置到位。陕西省委在接到西安市报送材料的当天,就以省委名义向中央报告:“202栋违建别墅已得到彻底处置”。

“后头给中央汇报彻底整治完了,这些话都不实,绝对不实。”面对镜头,时任西安市政府咨询员乔征说。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八监督检查室主任、中央专项整治工作组副组长陈章永介绍:“陕西省委在贯彻落实总书记的第二次重要批示过程当中,给人的印象是:会议有传达,领导有批示、工作有督察、结果有报告。但通过深入调查,我们发现:这些传达、督察、报告当中,存在着严重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问题。

从2015年2月到2018年7月的近三年半时间里,陕西省委共召开151次常委会、50次专题会,省政府共召开73次常务会,但没有一次专门研究怎样做到“不彻底解决、绝不放手”。



2018年7月3日,淅淅沥沥的小雨笼罩着终南山。千年古寺香积寺佛光普照,青烟缭绕,一位贵客满面笑容、拾级而至。前来礼佛的,正是2年前离任的陕西省委书记赵正永。


西安人常讲:去过香积寺,平安又无事。




       2018年8月,赵正永在家中被悄然带走。


赵正永在老家被列为了“反面典型”


据《安徽日报》消息:3月30日下午,安徽省委书记李锦斌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工作方案》。

会议指出,在全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以“四联四增”为主要内容的“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是深刻汲取赵正永、张坚案教训的实际举措。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提升政治站位,以“三严三实”作风抓紧抓实“三个以案”警示教育。

要突出“四联四增”,联系剖析赵正永、张坚两面人两面派、不担当不作为、抓党的建设宽松软、抓落实不深入不到位的特点和表现,从政治、工作、管理、作风四个方面对照检视,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坚定性、勇于担当的斗争精神、干部教育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干精神。要突出“领导带头”,从省委常委会做起,从“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抓起,层层示范,层层带动。要突出“标本兼治”,坚持思想整改和行动整改相统一,建立党内政治监督谈话制度,制定坚持和完善党对政法机关领导全面加强政法系统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教育管理监督意见,出台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正负面清单,不断扎紧制度笼子。

刷新十八大以来纪录


从敛财数额上来看,赵正永敛财超7亿,这也刷新了纪录。


在赵正永之前,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是十八大后敛财最多的老虎。2019年12月,邢云因受贿罪被判死缓,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据法院查明,邢云敛财始于1996年。从1996年至2017年,邢云用了21年,敛财4.49亿余元。赵正永敛财的跨度,是15年。


十八大后打虎不断,一批落马贪官被法院查明受贿超亿元,但像赵正永这么多的,还从未有过。这些贪官最终获刑无期甚至是死缓(张越除外),其中邢云、白恩培被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受贿4.49亿):死缓,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安徽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长陈树隆(受贿超2.7亿):无期
  • 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受贿超2.46亿):死缓,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受贿超1.7亿):无期
  • 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张越(受贿超1.56亿):15年
  • 国家统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保安(受贿1.53亿):无期
  • 浙江宁波原市长卢子跃(受贿超1.47亿):无期
  • 辽宁省委原书记王珉(受贿超1.46亿):无期
  • 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受贿超1.4亿):死缓
  • 中央政法委原书记周永康(受贿超1.29亿):无期
  • 河南省委原常委、洛阳市委原书记陈雪枫(受贿1.25亿):无期
  •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受贿超1.23亿):无期
  • 江西省委原书记苏荣(受贿超1.16亿):无期
  • 最高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受贿超1.14亿):无期
  • 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受贿超1.11亿):无期
  • 青海省委原常委、西宁市委原书记毛小兵(受贿超1.04亿):无期

转自:政事儿、政知见、新京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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