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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被指胁迫“黑老大”认罪认罚?法院发布情况通报:涉事法官停职,组成调查组调查

烟语法明 2020-09-18



6月9日,有微信公众号发布《法官被指胁迫“黑老大”认罪认罚》相关文章及一段录音文件,指出修武县人民法院刘家新法官在审理被告人桑中生等2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一案中,存在胁迫涉黑人员认罪认罚的问题。

我市两级法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核查。

经查,该录音内容中刘家新法官的言语存在与法官职业素质不符的严重错误,存在违反法律和纪律的可能性。经修武县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已经责令刘家新停职检查,暂停履行法官职责。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已经组织调查组会同修武县人民法院进行调查,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目前,被告人桑中生等2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一案已进入二审程序,我院已经安排由资深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确保案件依法公正裁判。

感谢网友对我院工作的监督。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6月10日




法官被指胁迫“黑老大”认罪认罚:“我们手指头缝稍微漏一点,你子孙后代都能过,不配合下辈子还不能过”


以下内容转自:风雷财经


河南省修武县人民法院一名法官在一桩涉黑案开庭前,约见被告人亲属,要求其和律师沟通一下,做做被告人的工作,“配合”认罪认罚,他说:“我们手指头缝稍微漏一点,你子孙后代都能过,如果你不配合,那他们这辈子不能过,下一辈子还不能过。”

这些话不料遭到被告人亲属录音,并公布于网络。6月7日,这些亲属已就该法官言行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检察院等部门提起举报和控告。


桑中生曾是林州市知名的企业家、亿万富豪。2009年3月补选为林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直到2019年6月该官职被罢免。

2018年9月30日,桑中生及其兄弟桑俊生、桑新生等人因涉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被河南滑县公安局抓获;同年11月16日,因涉嫌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寻衅滋事、妨碍公务、故意伤害等罪被逮捕。2019年2月,滑县公安局对桑中生等人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组织案立案侦查;同年5月,该案由河南省公安厅指定焦作市公安局管辖,然后由后者再指定修武县公安局管辖。

2019年12月18日,该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由修武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院长王国利担任审判长,主管副院长白栓柱和法官刘家新为审判员。该案原定庭审时间为3天,由于案情复杂而延时至第五天凌晨2:30,共历时19个小时30分钟才完成审理。

修武县人民法院官网的宣传稿说,早在2019年6月,桑中生案还处于公安侦查阶段时,该法院的审判团队就开始熟悉案情,“三赴林州实地走访受害人,及时指导公安机关对涉案财物的查控和处置,和公诉机关共同探讨案情,为庭审作好充分准备”。

法官刘家新与桑中生亲属的对话,发生在2019年12月11日,桑中生案开庭之前。桑中生的一位亲属告诉风雷财经,他当天在修武县公安局桑中生专案组一名侯姓警官的陪同下,到修武县人民法院法官刘家新办公室,刘家新要求这名亲属和律师沟通一下,做做桑中生及两个弟弟桑俊生、桑新生的工作,要他们“配合”认罪认罚。


录音记录了这次谈话——


刘家新:一共是8个罪一个违法,有8个犯罪。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犯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第三寻衅滋事、第四聚众斗殴、第五妨害公务两起、第六非法拘禁、第七敲诈勒索、第八故意伤害。这个罪它的量刑建议,最低的算啊,5年加6,11再加2,13再加4,17、18、19 ,19再加11,30、31,总和刑期31,最低的是31。……如果加高的话,7、8、15,15加3,21,21加6,27,29、30、41、42,加高了的话是这样。

亲属:他得30多年啊,是桑俊生吧?

刘家新:嗯,桑俊生。

刘家新:这一般总数超过35年的,就要判25年。总数不超过35年的,可以判20年、18年、19年。

亲属:这么多?

亲属:那法官您能不能看一下,能不能给我父亲少判一点?

刘家新:他主要是态度不怎么样,态度不是特别好,我就是说,通过你们或者律师,看律师怎么样,律师要是在这中间,如果说不配合,在这中间教他胡来的话,判高了谁都没办法。这是判刑的问题,刑罚除了刑还有罚,罚就是没收,对于积极参加者可没收全部或者说没收部分财产。没收全部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他所有的这个家庭财产,和有关的这些财产,和那个具体财产都要没收;也可以说我没收他一部分,没收个300万、500万、1000万或者3000万,这个没有具体数,主要还是看他本人的表现。我不是审判长,但这个案件具体是我办的,我说明的意思已经代表了我们领导的意思。跟律师沟通下,争取做下你父亲思想工作,认罪认罚。他将来是可以轻的,我跟你父亲见过一次,我说,我们手指头缝稍微漏一点,你子孙后代都能过,如果说你不配合,他们不能过,这辈子不能过,下一辈子还不能过。那没办法。

亲属:怎么就不能过?

刘家新:因为这是你自己态度决定的,我只能这样说。你和律师沟通下,通过你律师……

亲属:他在里面能早点出来就行。

刘家新:桑中生你大伯那个,很难出来了,判20年他能活到80?出来就80了,他自己说我能不能活80?

侯警官:你大伯估计就不一定能出来了。

刘家新:我跟你大伯都说了,你牺牲你一个,对你这个兄弟啊,对你这个家庭啊,有一点贡献也可以,是不是?肯定要没收他全部。

在随后的一审庭审上,公诉机关指控桑中生及其兄弟桑俊生、桑新生等人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犯罪,应依法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但桑氏三兄弟都拒绝认罪认罚,不认可对他们组织、领导或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多个犯罪事实的指控。

修武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桑中生等22人涉黑案。


2019年12月27日,桑中生等22人案一审宣判。判决称,桑中生自上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初即单独或与其兄弟桑俊生、桑新生结伙在林州市的一些村庄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从1993年桑中生建设林县炼焦发电厂起,聚敛了一些财富,开始吸纳一批骨干和成员,羽翼渐丰,到1997年他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立,“以商养黑,以黑护商,成为林州社会的毒瘤祸患”。

桑中生被判处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冲击国家机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破坏生产经营、妨碍公务等14宗罪,获刑25年;桑俊生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等8宗罪,获刑20年;桑新生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采矿、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等7宗罪,获刑17年;三人均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其余19人分别被判处1年3个月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桑中生案一审判决书。


桑氏兄弟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二审当中。

“法官未审先判,以手指头缝的宽窄决定刑罚相威胁,让被告人配合而非自愿认罪认罚。这是重大违规违法行为,充分说明这名法官对司法缺乏敬畏,属于滥用职权,不仅严重背离‘以法律为根据,以事实为准绳’、罪刑法定的审判原则,更有悖于认罪认罚制度的精神和要求。”桑氏兄弟的一名亲属说。

修武县人民法院官网信息介绍说,刘家新,1963年生,现任修武县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审监庭庭长,刑事重案团队负责人,一级法官。他1983年8月进入法院工作,其中30年坚守在基层法庭,多次荣获优秀审判员、优秀审判长、优秀庭长等荣誉,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19年1月被评为焦作市第三届“十佳优秀法官”。


刘家新拒绝承认曾向桑家亲属说过“手指头稍微漏一点”的话。6月8日上午他在电话中告诉风雷财经:“听他们胡说吧。(我)不可能这样说的,怎么会这样说呢。我们只能说,让他实事求是地把问题说清楚,争取宽大处理。我肯定没有见过他的家属,被告人的亲属我是向来不见的。扫黑除恶案件的审判是现在最主要的一项工作,我们做(被告人)工作的时候,可能会说得过分一点,但是一定不会超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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