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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673名律师被集中注销执业证,其他省份也会类似,原因是......

烟语法明 2020-09-17


8月下旬以来,湖南省司法厅分两批,集中公告注销了673名律师的律师执业证书。

其中,8月20日,分两次公告注销467人律师执业证书、13人公职律师工作证书;8月27日,分两次公告注销了193人律师执业证书(律师工作证书),共计673名。




该信息一经公开,立马引起了众多法律人的疑问,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么多律师短时间内集中申请注销自己的律师执业证?官方没有公布原因。

有人甚至提出,是不是因为经济原因导致律师业务量下降,进而这么多人降低维持律师执业证费用而申请注销执业证?可是,细想一下,经济形势不是短期内就这样了,为何之前不注销,偏偏如此短时间内集中注销呢?显然这个理由不合常理。

根据公告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规定,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执业地的原审核颁证机关收回、注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一)受到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处罚的; 

(二)原准予执业的决定被依法撤销的;

(三)因本人不再从事律师职业申请注销的;

(四)因与所在律师事务所解除聘用合同或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被注销,在六个月内未被其他律师事务所聘用的;

(五)因其他原因终止律师执业的。


因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被注销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重新申请律师执业的,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律师执业。 


分析根据该规定可知,其中的(一)到(四)项,均不可能造成大面积的集中注销执业证,唯一的解释就是,第(五)项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7月16日,湖南省司法厅发布了《关于在律师队伍中开展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


一、清理范围


(一)专职律师违规兼职。主要包括专职律师在执业期间担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编工作人员(兼职律师除外);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不含外部独立董事)、监事(不含外部独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员工;与律师事务所以外的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劳动关系的;在律师事务所以外的其他单位参加全日制工作的(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并指派本所律师到相关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除外)。

(二)丧失中国国籍后仍然执业。包括中国律师取得外国国籍、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或者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后仍然执业。

二、实施步骤
市(州)司法行政机关是本地区专项清理活动的主要责任单位,应当逐所逐人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摸排核查处理。省直会员律师事务所管委会负责省直会员律师的清理工作。

(一)自查自纠。7月31日前,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组织律师对照专项清理活动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并组织专职律师作出专职执业的承诺(模板附后),对本所所有律师逐人填报《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自查登记表》,经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审核、律师事务所盖章后,连同律师的《专职执业承诺》一并上报县级或市级主管司法行政机关、省直会员律师事务所管委会。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是本所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通过查阅社保缴费记录等,对本所律师是否有违规兼职、丧失中国国籍后仍然执业的情形逐人进行核查。未尽审核把关责任或者纵容、放任本所律师违规兼职的,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将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律师事务所及其负责人相应的行政处罚、行业处分,同时取消律师事务所及其负责人参加评优评先、行业推荐的资格。

(二)调查核实。8月1日-8月15日,县级或市级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事务所上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通过查阅人事档案、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党组织关系、任职文件、企业登记信息或者通过网络核验、商请公安、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助调查等方式,对律师自查情况进行核实。对于经律师自查或者在年度考核、投诉查处工作中掌握到有关线索的,列入重点调查清单,逐一调查核实。对于其他律师的填报情况应当进行核实。县级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完成全面审核后,应当及时将相关材料上报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对律师事务所的上报材料进行随机抽查。

(三)依法处理。8月16日-8月30日,市(州)司法行政机关、省直会员律师事务所管委会要对排查出的违规执业问题依法处理。

1.在专项清理活动期间主动向司法行政机关如实报告违规兼职或者丧失中国国籍情形的,可以责令限期整改。在限期内主动辞去其他工作、能够符合律师执业条件或者恢复中国国籍的,经批评教育,可以不予注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2.在专项清理活动期间不主动、如实报告有关情况或者拒不整改、无法整改,属于在申请律师执业许可时已经丧失中国国籍,申请人通过提交虚假材料或隐瞒真实情况获取执业许可的,依法撤销准予其律师执业的决定并收回、注销其律师执业证书;属于在司法行政机关准予其律师执业后出现违规兼职或者丧失中国国籍情形的,依法收回、注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3.在专项清理活动中或者年度考核等日常监督管理中,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虚假材料或者不主动向司法行政机关如实报告的,可以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4.虽不能专职执业,但符合兼职律师、公职律师或公司律师条件的,经批评教育,准予其依照法定程序注销后重新申请兼职律师、公职律师或公司律师执业。

5.对律师违规兼职需要有关单位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将有关人员违法情况通报相关单位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并跟踪掌握相关单位的处理结果。

6.因律师事务所未尽审核把关责任或者纵容、放任本所律师违规兼职的,可以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律师事务所及其负责人相应的行政处罚。

7.在专项清理活动中发现有关人员不符合律师执业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不得再指派其承办新的业务,并妥善处理正在办理的业务。

(四)总结完善。9月1日-9月10日,市(州)司法行政机关要针对专项清理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切实落实责任、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做到边清理、边整改、边巩固、边提高。要压紧压实律师事务所及其负责人、党组织书记的管理责任,指导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对申请到本所实习、从事律师执业人员的身份、职业等信息的审查把关责任,强化对本所律师的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发现有关人员违规兼职情形,并主动、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报告。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律师管理工作,在实习登记、执业许可及变更等环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应当把是否丧失中国国籍纳入《实习申请表》《律师执业申请登记表》的登记内容并严格审查;申请专职律师执业的,应当作出获准执业后专职执业的承诺,违反承诺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要把专职律师是否存在违规兼职、兼职律师是否符合条件和律师是否存在丧失中国国籍的情形列入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要求律师作出专职(兼职)执业承诺。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有明确具体线索的,及时调查处理。要教育广大律师管理干部认真履职尽责,因失职失责、监管缺失、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地专项清理活动开展情况,省厅将组织进行随机抽查。

(略)
湖南省司法厅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


这不是湖南一省的整顿清理活动。2020年6月18日,司法部发布了《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在律师队伍中开展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决定自2020年6月25日到9月25日,在律师队伍中开展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


清理范围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针对以下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清理:

(一)专职律师违规兼职。主要包括专职律师在执业期间担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编工作人员(兼职律师除外);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不含外部独立董事)、监事(不含外部独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员工;与律师事务所以外的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劳动关系的;在律师事务所以外的其他单位参加全日制工作的(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并指派本所律师到相关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除外)。

(二)丧失中国国籍后仍然执业。包括中国律师取得外国国籍、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或者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后仍然执业。

请各地务必于2020年9月25日以前完成专项清理工作

再之前的今年四月份,《 南风窗 》一篇报道称,当时还担任着某企业高管兼首席法务官的鲍毓明,被指控涉嫌长期性侵 14 岁未成年养女,引发了全国关注。随着事件的影响扩大,鲍毓明的律师身份引发关注,其不仅是上市公司的法务经理,甚至还被扒出来具有中国律师资格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师资格。

司法部在《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在律师队伍中开展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中,专门指出了鲍毓明律师资格问题:“有的律师经商办企业,担任企业管理人员,没有将主要精力用于律师服务业务;有的律师丧失中国国籍后仍然执业。特别是北京市泰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鲍毓明长期在企业任职,2006年取得美国国籍后隐瞒不报仍以专职律师身份执业,经媒体报道后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律师队伍的形象和声誉。




相信随着司法部规定的9月25日完成专项清理工作的临近,相信全国各地司法行政部门,近期都会陆续公布注销律师执业证的名单,根据湖南省的统计情况看,应该数量相当庞大。


有律师在朋友圈发表看法,有不少律师拿的是专职律师证,但律师业务又不多,无法靠律师业务生存,于是就应聘到了企业做法务或高管工作,但仍在律师事务所挂着专职律师证。也有一些政府机关,甚至司法机关的非正式编制人员,为了日后转行方便,也在律师事务所挂名专职律师。根据这此司法部全国性的清理律师违规兼职活动,这些情况属于重点清理对象,只能选择注销律师执业证。其实,这些人平时也基本不以律师身份代理案件,暂时注销了执业证,以后再想申请执业证,只需要申请恢复执业即可。


以上文件资料综合来自湖南司法厅、湖南省律师协会、司法部网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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