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监督:完善多元化监督格局,加快落实正卷、副卷一并调阅
8月26日,全国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召开,会上提出,要完善政法部门之间制约监督体制机制、完善政法各系统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切实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工作,杜绝执法司法不公不廉。
具体而言,完善政法部门之间制约监督体制机制,从实化权力制约机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3个方面推进。
8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全国检察机关“抓实业绩考评、深化检察改革、全面推进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电视电话会议。
该会议要求:要坚持精准监督,所办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被评为指导性案例或典型案例,对同类案件办理产生良好示范效果的要加分,对司法理念具有创新引领价值的要倍加。会议特别强调,要加快落实正卷、副卷一并调阅制度。各地检察院不要等,可以先行先试。
通常情况下,法院案件的副卷是不对外出示的,并被冠名为审判机密。看了这段新闻之后,很多人以为是检察院要法律监督支持当事人或代理人可以一并调阅案卷的正卷和副卷吧?反复读了几遍,再查阅了一下其他材料,才发现理解有误,实际上最高检要求落实的是检察院对法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过程中的调卷制度,并明确要求该制度是正卷、副卷一并调阅。
也就是说,其实即便是检察院在履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责时,也存在调阅卷宗困难的问题,并且往往也不能调阅到副卷。
2019年7月19日,中央政法委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上明确提出:“加强对民事审判案件的检察监督制度机制建设,探索正卷、副卷一并调阅制度”的要求。此后,全国各地有部分检察院与当地法院一起对此进行了探索。
2020年7月,黑龙江省高院与省检察院一起出台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调阅民事诉讼卷宗民事执行卷宗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这是全国首个适用于全省各级检察院可以一并调阅全省各级法院民事诉讼卷宗、民事执行卷宗正卷、副卷的会签文件。
黑龙江省的这份《通知(试行)》中规定,人民检察院因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民事执行监督案件的需要,可以调阅人民法院相关的诉讼卷宗正卷;确因检察监督办案需要等,可以一并调阅人民法院的诉讼卷宗正卷与副卷。
通常情况下,真正记录案件审判结果制作过程及法律意见分歧的,都是放在法院的副卷里,不轻易示人。对于检察院调取法院案件的正副卷,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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