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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退款的检察官被双开追究刑责,实践证明,受贿不办事不是免责理由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0-09-17


今年的7月5日,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始开庭审理的以王永明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根据报道,这个案件,控辩双方针对案件事实及定性观点对立相当厉害,辩护律师多做无罪辩护,期间还爆出了一审法院借用二审法院审判庭开庭等众多的涉案新闻。

7月11日的庭审中,被告人一辩护律师扔出了一枚“炸弹”,当庭举报,坐在对面担任公诉人的,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官李书耀曾向被告人家属索贿30万元,称手里有录音证据要求当庭播放申请回避。

李书耀


法庭上,辩护律师语出惊人 :我要当庭向法庭反映一个非常非常重要,非常非常重要的事情。涉及到这个庭还能不能开的问题,就是,目前坐在公诉席上的主诉检察官李书耀,在承办本案过程中,收受王永明家属30万贿赂。


律师的当庭播放录音的请求未获审判长准许。休庭后,众辩护律师坚持举报,多家媒体予以报道,当地的纪委检察机关随后介入调查。7月27日,李书耀被通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8月27日,李书耀被通报,免去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昨天(9月4日),包头市纪委监委发布通报,李书耀被举报事项部分查证属实,宣布其被双开、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通报,大体经过为:2020年1月某日,王某某等1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李书耀为承办检察官。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孙某(非该案代理律师)结识李书耀,进而承诺表示感谢向其打听案件进展。李书耀违规向孙某透露案情。

2020年3月某日,孙某将王某某家属的30万元中的20万元钱款转交给李书耀。李书耀收受,继续违规与孙某讨论该案情况。2020年4月某日,检察院拟对王某某等人决定逮捕,李书耀当日下午将该笔钱款退还孙某。孙某收到钱后未告知王某某及其家属退钱之事,将该笔钱款据为己有。

通报将李书耀的行为定性为,“违反规定泄露检察工作秘密”、“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这是一起典型的司法行贿受贿勾兑案,发生在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承办案件的李书耀尽管跟司法掮客孙某多次商讨案情处理,但涉黑案仍被审查批捕,知道收了好处没办成事的当天也把20万元行贿款退回了孙某,但是从通报定性看,李书耀的行为,仍然被定性为“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很多人存在一种印象和认识,事没办成只要将行贿款退回,就不会构成犯罪,最多算是违纪。从此案的通报看,这种观点是错误的,纪监机关并不支持这种认识。


今年的早些时候,有媒体报道,6月10日,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案由为虚假诉讼罪的案件中,庭审过程中,出庭的检察院检察官称:司法机关当中,收受贿赂不办事,正说明司法工作人员保证了道德底线。这番言论经媒体报道后,立马引发轩然大波。关于“收受贿赂不办事”的做法应该如何认识,各种观点都有,但主流观点认为,司法人员收受贿赂,不管办不办事,已经突破了法律和道德底线。



针对“检察官当庭称:收受贿赂不办事,说明保证了道德底线”,6月29日,盘锦市检察院发布《关于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庭审言论的情况说明》称,滕德荣涉嫌虚假诉讼犯罪涉及到原民事诉讼中,有关司法人员于2015年2月退回了贿赂款,没有为行贿人谋取利益,在庭审辩论中,检察官没有准确表述这一事实,发表意见明显不当。

从李书耀被查处看,根本不存在什么“收受贿赂不办事,说明保证了道德底线”一说,也不存在收了贿赂私下进行了多次交涉,最后看事儿没办成退回行贿款就不会被追究责任一说。


公职人员,无论什么情况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都是违纪违法的。2012年,最高法以发布指导案例的形式明确指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但未谋取利益而受贿的,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收钱”了,没有“办事”也是受贿。即使达不到3万元的追究刑事责任标准,公职人员利用职务收受财物,严重的会受到开除处分。《政务处分法》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家属支付了行贿款,中间人称转交给了办事人,办事人也表现出不同通常的关照,可究竟收没收、退没退,事情究竟照顾了没有,在没有被查办之前,只有中间人跟办事人两人知道。这是很多行贿受贿勾兑操作的常见流程。以上的案例说明,信奉此番办事流程,很多当事人钱花了,并没有真正起到作用,而抱着先收着事办不成再退回的,也经不起事后的责任纠查。


公开资料显示,李书耀,1983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7月至2012年11月在法院任科员、助理审判员,之后到检察院工作,2019年8月任职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员额检察官(三级检察官)。这份担任过法官、检察官,三十多岁就跻身检察院领导的资历,让很多法律人羡慕,因为一起已经退回的行贿款受到双开的追究,又能怪谁呢?

就在本文成文时,自媒体爆出消息,印证了昨天烟语君昨天的怀疑:官宣中提到的实习律师孙某,其实是包头市某法院辞职出来做律师的法官,是一名资深的民商事法官,承办过大量的案件。看来,这个尚在律师实习期内的法官,也随着这起司法勾兑折戟人生了。这个案件,人情与法律、常理与法理,真的让人唏嘘。


还是那句话,公职人员或是法律业者,切莫有伸手不被捉的侥幸心理,谁也不知道,哪天飘来的一片云,就带来风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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