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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掮客,不应该成为司法机关离职人员的标签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0-09-17

正常而言,兼顾诉讼各方利益,执掌至上司法裁判权、仗法为民主持公道、不计个人名利只求社会正义的检察官、法官,应该是每个法科生践行法律价值的终极目标,也是当今世界很多国家法科生——律师——司法人员的正常职业晋升通道。

可是,在我国,尤其是近些年来,很多法官、检察官等司法人员纷纷辞去了昔日辛苦公考、多年积累晋升取得的公职身份,走上了法科生——司法人员——律师的职业通道。他们经常被人称为“逆行者”。尽管近些年各地各级法院大力推进律师——法官的招录途径,不客气的讲,罕有成功律师肯去报考,不少地方别说成功律师,连报考的人数都达不到开考要求。

2018年10月底,常熟市律协发布了当地2013-2018年律师人员情况分析显示,五年间,共有79人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从事律师,其中前三甲分别是,法院30人,检察院8人,公安局10人。没有人统计公布过近些年司法机关离职从事律师工作的具体人数,但应该也达到了惊人的数字,本号建立的离职法检人微信群常年保持在接近满群的状态。


离开了昔日高高在上的检察官、法官岗位,踏入市场成为执业律师,第一关就是职业定位转变,从应该不计经济利益兼顾双方权益到注重个人经济收益的为一方当事人服务。司法案件处理,就是一门社会经验学。执业再久的律师,也不可能有一名任职十年以上法官、检察官阅历的司法案件多。离职的检察官、法官,对口案件法律分析、司法机关案件处理的准确判断力,是没有经历过体制的社会律师无法比拟的,同时,也具有或多或少的司法机关人脉资源。究竟是凭法律专业,还是靠人脉资源拉关系执业,因人而异,而后者,正在给这个群体带来这不好的社会影响。



今年的7月份,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涉黑案庭审中,发生了被告人辩护律师当庭举报出庭的公诉人收受被告人家属30万元贿赂的司法新闻。9月4日,纪监部门公布了调查结果,八零后检察官李书耀因收过实习律师孙某转交的被告人家属20万元,尽管已经退还仍被宣布双开,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一时间,实习律师孙某的身份成了热议的话题。众多自媒体爆料,孙某曾是包头某区法院的一位法官,2019年离职,2020年1月成为实习律师。由于在当地法院任职多年,司法系统有一定的司法资源,被被告人家属看中。孙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承办检察官李书耀,并获得了大量的涉案资料,更是获得了被告人家属的信任,被委以30万元行贿检察官的重任。孙某自己留了10万,给李书耀送了20万,但由于案件重大,李书耀在批捕决定当天将收款还给了孙某。孙某居然没有告诉被告人家属退款的事,由此发生了被告人另波辩护律师当庭举报检察官受贿的事。


有律师发文:资深法官辞职做律师,还在实习期就折了。有律师发文:从公检法系统辞职做律师的越来越多,人脉丰富,轻车熟路,但成了勾兑律师,就影响了整个律师行业的形象。说实话,辞职法官、检察官成了司法掮客的,确实有。中纪委官网曾经发文《一起留置案件引出的刮骨疗毒》,其中讲到,2016年1月,刚刚从法院退休的原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夏全勇,就到律师事务所发挥“余热”。在代理江某案件中,夏全勇送给一名法官10万元,江某得到从轻处理。


可是,司法掮客,并非法院、检察官辞职人员的专利,其他律师也不少擅长此道的。就在前文《一起留置案件引出的刮骨疗毒》中,广西桂中律师事务所律师覃宗安、广西万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军也同样被监察委留置,“谢军的律师事务所,按照私人会所的样式装修。在这里,明里讨论案情,暗里吃饭请客、送烟酒送红包,通过各种方式拉拢腐蚀司法工作人员。” 2008年至2019年间,谢军为了帮其代理官司的当事人谋取不做批捕、取保候审、从轻处理、案件改判等不正当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送给司法工作人员300多万元。


      裁判文书网上,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7月8日公布了(2020)皖0504刑初53号刑事判决书,披露了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杨先祥的受贿罪案情,很具有司法人员受贿问题的代表性。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杨先祥2002年至2019年,共收受了22人的多次行贿,其中有律师7人,其余均是案件的当事人或请托人(今天第四篇文章推送)。可见,司法掮客、司法行贿人,不仅有从司法机关辞职的人员,更多的是本地执业律师或是案件的其他请托人,甚至直接就是案件的当事人。

综上可见,司法掮客,真的不是司法机关离职人员的代名词。关于司法掮客产生的原因,有其赖以存在的案件当事人不择手段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需求,也有司法资源不足、资源分配不公的供求矛盾原因,更有某些司法人员素质低下、非熟人不接待的个人原因。


微信群里,有律师感慨:做律师最大的感触就是,乐于和律师沟通、好好沟通的办案人太少了,律师也没办法和检察官、法官好好沟通。要么就是清高到不见律师,有观点交书面材料,交上去看不看也不知道;要么就是逼着你走私人途径沟通。眼看着别人立的案件畅通无阻,拿起手机跟法官、检察官一谈半个点,自己立案就得遥遥无期的排队,跟法检官沟通要么不通要么冷横硬推,不是逼着走勾兑路线吗?近些年司法反腐,被查出的,多是平日里跟法检官走的近的。

一个刑事案件,结果尚未出来,先折了一名检察官、一名离职法官,还有涉嫌行贿的被告人家属,真的让人唏嘘,而这样的剧情,又岂是个例呢?昨天,有位网友留言,不管是谁,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目标远大的人,真想贪钱掌管司法权时为何不用,又何必用的着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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