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48岁名牌大学失业博士领失业金盗窃为生,学历贬值有多厉害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0-09-17


昨天,多家媒体报道,9月1日,山东省济南市历下警方民警在其租住的房屋附近将一天之内两次盗窃电动车犯罪嫌疑人宋某(化名)抓获。



经民警审讯,宋某,48岁,博士学历,无业,儿子15岁,和前妻生活,自己每月靠领取1000元的失业金生活。宋某1994年毕业于山东某名牌大学,自1996年到如今,有5次盗窃前科,先后因盗窃大哥大和BB机、自行车、电动车被公安机关多次处理。


宋某称自己穷困潦倒,看到大街上有不上锁的电动车就想偷,以200元左右的价格销赃。目前,嫌疑人宋某已被历下警方取保候审。


民警了解,宋某依仗自己的博士学历,好高骛远,对工作百般挑剔,不愿脚踏实地的找工作,总是想着不劳而获。经过民警教育,宋某表示一定会改过自新,给孩子做好表率,一定不会再实施盗窃行为。鉴于他良好的改正错误的态度,民警也积极帮助他找工作。


这个新闻引发了很多网友讨论。有网友认为,能够考出博士学历的,智商肯定没有问题,如今穷困潦倒确实叫人难以理解。只学到了文凭却没有学到社会生存的本领,不得不说是教育的失败,不仅没有培养出轻松的专业对口工作,还没有教育出不吃嗟来之食的人格品德。都毕业二十多年了还不能靠学历换来工作,也不屑于出体力养活自己,这样的思想素质,即使就业了,又能指望其走正路埋头苦干?学历真的不代表素质!



根据报道,如今48岁,1994年毕业,应该是20多岁大学毕业,30多岁取得博士学位,而且是名牌大学的,肯定同期生是属于学霸一类的。如今混成了靠领失业救济金、靠盗窃为生,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的地步,不可谓不惨,这又能怪谁呢?想想自己的父母和国家社会需要花费多少才能培养一个博士,却产出了一个盗窃犯,这不仅是他个人的失败,从社会角度看,这是资源的浪费吧?

公开报道显示,高学历低就业已经不是个例。曾经有34岁的延边大学历史系博士生谭某,因被报道送快递8年上了新闻头条。最近还爆出,杭州市余杭区一些街道办事处的招聘岗位公示名单里,清一色是来自清华、北大的毕业生,学历均为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某地招聘小学教师临聘岗位,最后公示的应聘者居然是名牌大学研究生学历......


有人就指出,博士、硕士学历及专业设置,本来是面向社会高精尖行业需求培养的,多年的学校教育和行业专研,没有运用到行业尖端方向使用,大量高学历人士去应聘低层次学历就能够用的工作岗位,这样的教育还有什么意义?更严重的是,社会的总资源是固定的,“高学历”的人去竞聘和从事仅需“低学历”做的事,那么“低学历'”的人就得失业,他们只能再去抢更低学历人的工作,到最后总会有人因此失业。这难道就是教育产业化要追究的效果?


学历贬值,近些年成了热门话题。随着教育普及,本科生遍地可见,硕士生、博士生纷纷扩招,一些招聘单位也纷纷提高招聘门槛,几乎不需要什么专业知识的岗位,也打出了非硕士学历不招的要求,应聘者也是趋之若鹜。




学历是个门槛,不尊重学历不行,但学历也是投资,也是限制,学历越高,反而会限制你的就业范围,拉高了你的就业期望与社会现实的差距。想象一下,手握花费了三十多年不停力争上游的同龄拼搏、家里支付了数十万教育支出的博士学历,去就职一个只需高中学历就可应付的企业流水线工人,或是快递员、门卫,需要多么强大的心理平衡呀?



学无止境,可学了之后还得要养家糊口,还得要社会认可。问题是,社会上能够需要和提供的高精尖岗位有限的情况下,培养那么多的高学历学生,又让他们去如何面对和接受这样的心理与现实的差距呢?说的这里,也就不难理解,为何出现博士硕士去竞争街道办岗位、名牌大学硕士生去评聘小学临聘教师,而一些博士生去当了保安、快递员,甚至心有不甘者去做了小偷吧?


不久前,有朋友的孩子上高三,学习成绩不好,有人推荐可以走个捷径,去报考艺术类招生,最近几年刚开设了书法专业,是个取得本科学历的好机会。烟语君认为,虽然书法也算门艺术,可真的需要专门的学历学习吗?街头上那些残疾人哪有什么学历基础,写的一点也不比那些所谓的专家差,社会究竟有几个岗位需要书法这门专业?当幼儿书法老师?去机关事业单位当文书?真的不理解,学校开设书法这样的学科,是不是在大批量的培养“毕业就失业”高学历群体?都怪博士小偷好高骛远,可教育阶段不管社会就业现状的只求高学历,如此不惜血本的培养模式,出现博士保安、博士小偷现象,还有什么可惊奇的吗?


       往期文章:这张图片,足以记入中国法治史


       往期文章:教师节成了送礼节,是不是该整治了?


       往期文章:流浪狗撞伤老人,喂养者被判赔偿,爱心不应该被如此对待


       往期文章:司法掮客,不应该成为司法机关离职人员的标签


  为方便与网友沟通,法律爱好者可添加小编微信号:kelly489112(劳拉)为好友,以组建法萌法律微信群交流。请注明职业,以便分类建群。也欢迎法律网友投稿。本号原创文章,未经许可,禁止其他媒体进行转载,侵权追究法律责任。


Modified on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