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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种情况下免缴会费,江苏律协出台律师个人会费减免新规

烟语法明 2021-04-01


9月22日,江苏省律师协会下发通知,印发《统一规范全省个人会员会费收缴减免政策的规定》,为新执业的专职律师,生产、哺乳期内的女律师,退休后的继续执业的老律师,患重大疾病的专职律师,志愿服务律师等送上暖心大礼包。

据了解,此次完善和规范个人会员会费减免政策,由9月5日召开的江苏省律师协会九届五次理事会议讨论通过。
免缴范围
1.对首次进入律师行业执业的专职律师免收三年会费。
2.对在律师事务所办理退休手续后并继续执业的专职律师免收会费。
3.对持有《残疾证》的专职律师免收会费。
4.对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专职女律师,在生产、哺乳期内,凭医院出具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经本人申请可免缴一年会费。
5.对患重大疾病,且医疗期满6个月以上的专职律师,经三甲以上医院出具证明和本人申请可免缴一年会费。
6.对参加无律师县志愿服务和1+ 1法律援助工作满6个月以上的专职律师,免收一年会费;满3个月以上、不满6个月的,免收半年会费。

减缴范围
1.对重新申请执业的专职律师,从批准执业的月度起算到考核年度末月止,未满半年的,减半收取个人会费;超过半年未满一年的,全额收取个人会费。2.对由外省市转入江苏省执业的专职律师,从批准转入的月度起算到考核年度末月止,未满半年的,减半收取个人会费;超过半年未满一年的,全额收取个人会费。

通知明确,因疫情防控工作,2020年个人会费收缴标准按照江苏省律师协会《关于2020 年度会费收缴及相关减免政策的通知》(律协秘发 [2020]4号)文件执行。
规定自2021年度收缴会费时施行,以往各设区市按原政策收缴的会费不作补缴和退费处理。
疫情发生以来,多地律协出台政策,减免律师会费及律所团体费用
       在这场“战疫”中,法律行业面临着业务停滞、案源变少、经济压力增大等问题。各省级律协纷纷出台扶持政策支持本地律师业渡过难关、长远发展。

安徽省


3月6日,安徽省律师协会发布公告将从减轻会员负担、优化会员服务、加强权益保障等方面实施十项措施,支持安徽省律所、律师渡过难关。其中,安徽省律师协会为每家律所减免2020年度团体会费2000元、建立年度考核“快速通道”,并设立应对疫情帮扶会员专项资金,根据情形为受到疫情影响的会员给予慰问。


北京市


2月24日,北京市司法局推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本市律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九项措施。其中,将减免律师个人会员2020年度部分会费(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提高律师互助金计提比例,并为律师和律所年度检查考核提供“快速通道”。


重庆市


3月12日,重庆市律师协会发布《2020年减免执业律师个人会员会费方案》,其中,重庆市律师协会将免除执业律师个人会员2020年度3个月会费,并免除2020年全年首次申请执业律师的个人会员的全年会费。


同时,个人会员的父母、配偶及子女系支援湖北抗击疫情的医护人员,依申请将免缴2020年度全年个人会费。



福建省


2月21日,福建省律师协会发布公告将加强青年律师帮扶工作。其中,福建省律师协会将对年龄不满三十五岁且执业不满三年的青年律师免除其应向省律协交纳的2019年度个人会员费,并将在2020年度经费预算中专项设立帮扶基金。


广州市


3月10日,广州市律师协会发布公告,决定减免全体会员2020年1-3月份个人会费,按协会收取的可用会费1200元/人/年计算,每人减免300元,代省律协收取的个人会费不变。


在此之前,广州市律师协会建立100万元专项基金为广大律师会员提供各方面的保障。


贵州省


3月11日,贵州省律师协会发布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八项措施,其中,贵州省律师协会将考虑减免律师个人会员不低于两个月的个人会费,并减免家属为援鄂抗疫工作人员的律师全年个人会费。


江苏省


3月5日,江苏省律师协会印发《关于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的指导意见》,减免全省律师个人会员2020年3个月的会费,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比照中小微企业落实对律师事务所相关优惠扶持政策等七项举措。


山西省


2月25日,山西省律师协会推出四项措施助力全省律所和广大律师共度难关。其中,山西省律师协会将减免会员2020年第一季度会费,包括律所团体会费和律师个人会费,并将从存留会费中拿出一部分资金为全省律师上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保险。


陕西省


3月9日,陕西省律师协会发布通知,推出“减免部分会费”“强化保障措施”“加强网上培训”“用好扶持政策”“开展线上服务”等五项纾困措施。其中,陕西省律师协会将对2020年度个人会员会费给予“免三”政策,即免收1至3月个人会员会费。


上海市


3月16日,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律师协会出台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本市律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14条措施。其中将减免执业律师个人会员2020年部分会费(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对35周岁以下且执业未满3年的青年律师减免2020年全年个人会费。


同时,设立疫情应对专项帮扶经费,对2020年招聘湖北籍本科及以上法律或法学专业应届毕业生的律师事务所,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总额6000元以内的标准,给予专项资助补贴。


四川省


3月4日,四川省司法厅印发通知,推出加大律师行业扶持力度、促进律所复工复产的九条措施。其中,将减免律师个人会员2020年度部分会费(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并为律所、律师的年度检查考核设立“网上通道”。


天津市


2月23日,天津市律师协会启动五项政策帮助律师事务所渡过难关,促进律师业稳定发展,其中包含减免会员会费、开辟会员在线培训通道、免费开放云协作软件等措施。据悉,天津市律师协会对2020年度团体会费和个人会费给予“减三免三”政策,即实行1至3月份免收,4至6月份减半缴纳的政策。


新疆自治区


3月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协会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力支持律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十四条措施》。其中,2019年1月1日前取得执业证书的律师,将减免2020年度两个月个人会费;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执业证书的律师,在《新疆律师协会会费收缴管理办法》规定的新执业当年免交个人会费、次年减半交纳个人会费的基础上,全额减免2020年度个人会费。


云南省


3月7日,云南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发布《云南省支持律师行业发展九项措施》,其中,将免收2020年批准成立的律所当年的团体会员会费,免收2020年许可执业的律师当年的个人会费,并为律所、律师开辟年度检查考核“快速通道”。


注:以上转自:智合,统计地区不一定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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