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产见红仍坚持看守所会见,开庭结束遭遇警察查房,律师的心酸有谁知?
同样是昨天,有律师发文,称他们在信阳平桥区人民法院代理一起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件期间,开了一天的庭正准备休息时,突然遭遇到公安查房。律师们吓得一激灵,不禁想到了刑辩律师在包头遭遇深夜查房时,露出的红裤衩。
有人将律师的工作称为“台上绕一圈,扭一下,钱来的哗哗响,娃可以棒棒糖吃到蛀牙”;也有人将律师看作洪水猛兽,专门找茬的,自称“我最恨律师”;更有人将律师看成谁给钱就给谁说话,专门为坏人辩护.、唯恐天下不乱.....
可是,社会上的大多数人,包括持以上成见的那些人,当他们求助无门、深陷牢狱时,往往会将最后的希望投向律师,而且是那种平日里不受他们待见、敢于发出不同声音的律师。
中国恢复律师制度不过四十年,绝对是一个新生的行业。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法治要求,规范社会方方面面的我国法律体系日益庞杂细化,不仅限于处理纠纷诉讼,律师也成了日常国家治理、民众生活离不开的行业。律师行业无论是人员素质还是服务水平,都有明显的提升,相应地,律师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形象也逐渐提升。可是,惟利是图、找茬碰瓷、睁眼说瞎话、吃完原告吃被告(经常听到有人这么说律师)等等,仍然经常被人被人指称律师,甚至是来自某些执法人员、司法人员。
这是一张律师遇到洪灾趟水会见的照片,曾经热传一时。难道律师不知道这样的险情自己随时可能会遇到危险,难道律师就没有亲人家属担心安危?可司法部门严格限定办案期限的,接受了委托贻误了程序和时限,是要承担责任的。全国律协刑委会秘书长韩嘉毅律师看了这张照片,在朋友圈写到:“明明法律规定律师与当事人有通信的权利,打个电话不就解决了吗?”,“天天怀揣各种越野求生神器,汗流满面、跋山涉水,起五更爬半夜的不应该是法律人的定位。”,“律师越是趟着风雪前行,标志着我们的法治越是落后!”
任何群体都不排除有害群之马,但翻开近些年平反的冤假错案,那个背后不是一个或一群律师在成年累月的奔波申诉、发文呼喊?如今繁琐的司法程序、法律体系,没有律师的参与即使再小的纠纷,普通民众维权几乎是不可能的。一个网上立案,就让多少民众没有律师的帮助,连法院立案都立不上。
异地办案风餐露宿、舟车劳顿、披星戴月,还要担心来自对方当事人乃至地方保护主义的侵害,平日里来回奔波于办公地点、法庭、看守所……哪里有需要那里就是办公地点。
有案子的时候,废寝忘食,办案期限、司法机关的要求,必须无条件的按期完成,作息不规律,40岁、30岁,英年早逝的律师,不绝于耳;没有案子的时候,一个月还可以接受,两个月没有案子,就开始担心家人的生计问题,律师从来都是没有未来安全感的职业。
律师又是一个帮人消灾解难的行业,每天接触的都是负能量,看到的都是尔虞我诈、利益纷争;执业帮别人化解纠纷,自己也随时处于诱惑与取舍之间,稍有不慎,自己也会深受其害,深陷牢狱,随时要做好身份转换和角色转变的准备,需要有强大自己的内心。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律师制度,是国家法治建设水平的“橱窗”,应善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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