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离婚有多难】忍受丈夫打骂40年起诉离婚,法院:应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晚年!

烟语法明 2021-04-01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判决书。陕西一女子称结婚40年常被丈夫打骂,忍到仨子女成年后起诉离婚。法院认为夫妻生活40载,应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晚年,只要双方互谅沟通仍是一个美满的家庭,驳回了女子离婚诉求。



这则陕西省黄陵县人民法院(2020)陕0632民初1058号判决书显示,1980年,女子李某与杨某登记结婚,婚后两人共同育有三名子女。由于双方婚前了解较少,婚后女子发现丈夫脾气暴躁易怒,经常打骂自己。为了照顾年幼的三名子女,她多年忍气吞声。如今过了40年,三名子女都已成年工作且娶妻生子,她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


女子的丈夫杨某不同意离婚,他辩称自己虽有不对的地方,但年纪大了开玩笑很正常,且强调自己没有出轨。在他看来,现在年老应该互相照应,希望妻子再给他一次机会。


陕西省黄陵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两人共同生活40载,且将子女三人抚养成人,风里雨里实属不易,应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晚年。双方虽因琐事发生矛盾,但并不足以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年少夫妻老来伴,晚年生活更加需要相互支撑,二人今后只要能互谅互让,相互珍惜,加强沟通与交流,妥善处理化解现有矛盾,仍是一个和睦美满的家庭。”


最终,法院驳回了女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女子承担。



陕西省黄陵县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0)陕0632民初1058号

原告李某某,女。
被告杨某某,男。

原告李某某与被告杨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某某及被告杨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李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2、依法判令原、被告分割共同财产;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事实和理由:1980年,原、被告在阿党镇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双方婚前了解较少,彼此了解不深。婚后,原告发现被告脾气暴躁,容易发火,经常对原告非打即骂。为了照顾年幼的子女,原告多年一直忍气吞声。现原、被告子女均已成年,并参加工作且成家,原告以与被告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本院。

被告杨某某辩称,其不同意离婚,其与原告风风雨雨,白手起家,且共同育有三个子女。其确实有不对的地方,但其觉得年纪打了,开玩笑挺正常,出轨行为绝对没有。现在年纪打了,到了互相照应的时候,故其坚决不同意离婚,希望原告能够撤诉,再给其一次机会。

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原、被告于1980年12月18日结婚,婚后育有子女三人,现均已成年成家。夫妻共同财产有:黄陵县粮食局旧家属楼3单元301室房屋一套、黄陵县仁和苑小区A栋4单元301室房屋一套、内蒙投资款30万元、电影院入股25万元、利息6万元,共计31万元、存款25万元。现原告以双方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本院,请求:1、依法判令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2、依法判令原、被告分割共同财产;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本院认为,婚姻应以夫妻感情为基础,原、被告共同生活近40载,且将子女三人抚养成人,40载携手岁月,风里雨里实属不易,都应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晚年。双方虽因琐事发生矛盾,但并不足以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年少夫妻老来伴,晚年生活更加需要相互支撑,原告李某某、被告杨某某今后只要能互谅互让,相互珍惜,加强沟通与交流,妥善处理化解现有矛盾,仍是一个和睦美满的家庭,故对原告李某某离婚之请求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李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李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员 方海燕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
法官助理 张 妍
书 记 员 常 琳

 往期文章:发现丈夫跟人裸聊床头柜放置录音笔取证,法院:证据无效

        往期文章:法院判决:派出所法定期限内未将处罚决定送达第三人,程序违法


        往期文章:买到假茅台索赔10倍被法院驳回,无中文标识进口商品索赔法院也不支持,消费者权益谁来保护?


        往期文章:商品房层高大幅缩水,业主要求赔偿90万,法院判…


  为方便与网友沟通,法律爱好者可添加小编微信号:kelly489112(劳拉)为好友,以组建法萌法律微信群交流。请注明职业,以便分类建群。也欢迎法律网友投稿。本号原创文章,未经许可,禁止其他媒体进行转载,侵权追究法律责任。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