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原副庭长王庆伟因涉嫌受贿罪,已被海口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显示,检方指控,2014年至2019年,王庆伟利用副庭长、审判长、案件承办人、合议庭成员的职务便利,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本人直接或通过其胞弟王庆庄收受他人现金2186万元(其中50万元为未遂),并将这些款项用于购买房产、股票等。起诉书指控,王庆伟共收受16人贿赂,案发后,海南省监察委依法扣押涉案赃款1747万余元。这16人中,至少有11人是律师,还有一人为海南省高院审委会原专职委员赵某,涉案金额30万元。海口中院相关负责人2月2日表示,该案还在审理过程中,目前一审未宣判。起诉书显示,王庆伟生于1964年3月3日,大学本科学历,是海口市人,原任海南省高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官网“人事任免”信息载明,王庆伟在前往海南省高院任职前,2005年被任命为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其后,他又担任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2012年5月30日,王庆伟被任命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2013年7月31日,他开始担任海南省高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王庆伟任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期间,海南省高院分管民事诉讼的副院长则是张家慧。2019年5月31日,张家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海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同年7月5日,王庆伟也因涉嫌受贿罪被海南省监察委采取留置措施。2019年11月29日,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官网发布消息,张家慧、王庆伟同日被免职。起诉书显示,王庆伟2020年1月3日被海口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3日海口市检察院对王庆伟作出逮捕决定。王庆伟被控受贿金额为2186万元。海口市检察院经依法审查查明,上述2186万元系2014年以来,王庆伟利用担任海南省高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长、案件承办人、合议庭成员的职务便利,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王庆伟本人直接或者通过其胞弟王庆庄收受。王庆伟将上述款项用于购买房产、股票等。起诉书载明,王庆伟到案前,海南省监察委已掌握其收受律师李永涛20万元贿赂的事实。到案后,王庆伟除对李永涛行贿一事如实坦白外,还主动交代了海南省监察委未掌握的收受另外15人2166万元贿赂的事实。案发后,海南省检察院依法扣押王庆伟涉案赃款1747.835万元。起诉书显示,给王庆伟送钱的16人中,至少有11人是律师。行贿最多的律师名叫王夏,王庆伟在4个案子中收受王夏649万元,仅在其中一个案子就收受现金400万元。根据起诉书的指控,王庆伟案中,有一个行贿人叫赵某,其身份是海南省高院审委会原专职委员,王庆伟收受赵某30万元。海南本地媒体南海网公开报道显示,赵某2015年7月31日被免去海南省高院审委会委员职务。公开资料显示,赵某免职是因办理退休。海口市检察院在起诉中称,认定王庆伟收受他人2186万元犯罪事实的证据包括:现金、房产等物证;购房合同、银行流水凭证、刑事判决书等书证;王夏、钟葱、童天行、王庆庄等人的证言;被告人王庆伟的供述与辩解。海口市检察院认为,王庆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186万元(其中50万元为未遂),数额特别巨大,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请海口中院依法判处。王庆伟的辩护人赵律师表示,因为和法院、王庆伟的家属都签了保密协议,他不能透露王庆伟一案包括开庭与否、案情在内的任何情况。海口中院相关负责人说,王庆伟一案还在审理过程中,目前一审还未宣判。注:原标题:起诉书:海南高院一原副庭长被控受贿两千余万,澎湃新闻记者 谢寅宗 实习生 陆静瑶2020年12月初,海南高院原副院长张家慧因受贿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诈骗罪,一审被判18年。相关判决文书随后被媒体公开。法官与律师互相勾兑的问题也就此浮出水面。判决书显示,有18名律师直接或间接向张家慧行贿,金额超过2000万,其中2人为海南省政协委员,5人在海南省律师协会任职。行贿律师中有2人是海南省律协副会长,行贿名单公开后其职务均被免除。王庆伟任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期间,海南省高院分管民事诉讼的副院长则是张家慧。
2019年5月31日,张家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海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同年7月5日,王庆伟也因涉嫌受贿罪被海南省监察委采取留置措施。
2019年11月29日,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官网发布消息,张家慧、王庆伟同日被免职。2月2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年度工作总结暨部署大会。
针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问题,深化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完善立案监督机制,推进公安立案改革和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针对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等问题,完善刑事案件不同诉讼阶段基本证据指引,全面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加强检察机关公开听证工作,完善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机制。针对司法人员与律师不当接触交往问题以及充当司法“掮客”等问题,推动严格执行“三项规定”,建立健全司法人员与律师违规交往的预防、发现和查处机制。针对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特别是“纸面服刑”问题,健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责任制,推动完善全国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加快出台依法推进假释适用工作的意见。 往期文章:出卖司法:公诉科科长跟律师长期勾兑,不批捕不起诉成了“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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