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保山“乔氏家族”案:原副检察长认“黑社会”头目为干爹
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攻势下,盘踞云南保山30余年、横行作恶、称霸一方的“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保护伞”被一举摧毁,彻底覆灭。
云南卫视《清风云南》栏目4月5日21时55分播出《“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覆灭记》。“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云南省查处涉案人员最多、社会影响最大、涉案资产最多的案件。
云南省成功摧毁保山市以乔永仁、乔连佰为首的“乔氏父子”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案呈现出政商勾结、利益链隐蔽、关系网交织等特点,涉案人员达500余人,涉黑资产33.8亿余元,是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又一重大战果。
2020年12月30日,该案一审宣判,被告人乔永仁、乔连佰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至拘役六个月,并处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或罚金的刑罚。
盘踞云南保山30余年的“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至此彻底覆灭。
乔永仁,绰号“乔老爷”,出生于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下沙河村,上世纪80年代初,从事建筑、货运、木材加工等行业,2000年后先后成立多家企业,涉及土地、水电站等工程项目开发,并提供土地、资金支持长子乔连佰、次子乔连万,开办小额贷款公司、汽修厂、矿泉水厂等企业。
在经营过程中,为形成金融贷款便利和土地开发、政府工程承建等行业性垄断,乔永仁组织乔连佰、吴依璇等人,多次向金融机构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公职人员行贿,为其黑社会性质组织办理虚假土地使用权证,骗取银行贷款、串通投标、干扰土地拍卖等非法行为铺路搭桥。同时,注册成立大量“空壳公司”编造虚假材料,从银行金融机构骗取贷款207笔,累计近29亿元,为其黑社会性质组织提供资金来源。
乔永仁还用骗取的贷款3450万元,支持乔连佰成立汇众小额贷款公司,实施高利转贷、放贷等违法犯罪活动。为追索非法债务,先后培植了以张春山、乔连万等人为骨干的3个团伙数十人,长期通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暴力、“软暴力”讨债,为其黑社会性质组织聚敛巨额财富。当与同行或当地群众发生利益纠纷时,乔永仁、乔连佰便指使团伙成员采用持械斗殴、寻衅滋事等手段,打压对方、欺压群众。
为培植发展壮大其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其组织成员,乔永仁、乔连佰等人多次向公职人员行贿财物,折合人民币2400余万元,数十名公职人员沦为“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敛财工具和违法犯罪活动的“保护伞”,使得乔连佰、乔连万等人多次得以逃避刑事处罚或重罪轻判。
该团伙通过“打朋友”“拜干爹”“结亲家”等形成利益圈子,政商不分,沆瀣一气。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陈玉华多年前就认乔永仁为“干爹”,原副检察长李某也与乔永仁结为“亲家”,陈玉华、李某公开充当政治掮客,为乔永仁结识公职人员牵线搭桥。
乔氏父子经常在固定的地点以邀约吃饭、喝茶、打牌、搓麻将等方式拉拢公职人员,逢年过节、红白喜事,则根据不同官职、地位高低,向公职人员奉送数额不等的礼金和贵重物品。对用得上的公职人员出手阔绰,行贿50万元以上的就多达13人,向个人行贿最高一笔金额达200万元。65名公检法系统的党员干部、134名党政干部、17名金融系统工作人员,沦为“乔氏家族”的亲信和代言人,成为保山市政治生态的污染源和“政治毒瘤”。
其中,保山市委原副书记、市长吴松在任职期间四次收受乔永仁送给的人民币200万元,以及价值27.75万元的金条2根,为乔永仁办理兴盛农产品市场土地规划调整等事宜提供支持与帮助。
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杨建洪干预司法,为乔永仁涉法案件提供帮助,撑腰站台,收受贿赂。
云南省教育厅原副厅长、省招生考试院原院长朱华山,收受乔永仁人民币近百万元,倾其全力为乔永仁及其重要关系人的子女入学就读提供帮助。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朱剑平收受乔永仁贿赂226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为乔永仁、乔连佰在获取政府工程和土地开发等方面提供帮助。
此外,隆阳区原区长胡飚、原副区长韦国忠、腾冲市原市长茶春桥等党政领导干部、公检法系统党员干部以及金融系统工作人员在”乔氏家族“物质、金钱的拉拢腐蚀下,不惜牺牲国家利益,为“乔氏家族”在串通投标非法取得工程项目、干扰土地拍卖、房地产水电开发、承接政府工程建设、案件办理和骗取银行贷款等事项上,一路大开“绿灯”,导致优势资源不断向”乔氏家族“汇聚,为“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坐大成势推波助澜,为虎作伥。
截至2021年1月底,该案共查处公职人员216人,其中28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和法律处罚,40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113人给予警示提醒和批评教育,35人纪检监察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指定,楚雄州、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管辖,于2020年11月2日,对该案84名被告人分别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11月24日至30日,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对乔永仁、乔连佰等45名被告人公开开庭审理;12月3日至5日,楚雄市人民法院对该案其余39名被告人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办理中,共计69名被告人认罪认罚。
经法院审理查明,乔永仁、乔连佰以亲属关系为纽带,以家族成员为核心,以实体经济为依托,通过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多人多次行贿获得公权力庇护,多次骗取金融机构巨额贷款,利用小额贷款公司实施高利放贷、高利转贷,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告人乔永仁、乔连佰作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组织、指挥、策划了行贿、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妨害信用卡管理、骗取贷款、高利转贷、聚众斗殴等一系列犯罪行为,为非作歹,欺压群众,严重扰乱和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秩序。
2020年12月30日,该案一审宣判,被告人乔永仁、乔连佰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至拘役六个月,并处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或罚金的刑罚。
目前,案件正在二审审理中。(来源:云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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