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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医生的故事,让一群法官沉默了……

烟语法明 2022-04-29


作者:尹田,来源:《读者》的文章《一个想讲给所有人听的故事》

不久前去河南省法官学院讲课,课后和一些法官一起吃晚饭,席间自然免不了谈论一些法律上的事。
一个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的年轻人忽然说想请教我一个问题,接着他讲到他们研究室正在讨论的一个请示案件:

原告是一个刚生了小孩的妇女,产前曾去某医院做B超检查,被医生告知胎儿一切正常,但分娩后发现婴儿有残疾(大概是一条腿先天畸形)。
于是她起诉该医院,主张精神损失赔偿,理由是:如果医院认真检查,则她在发现胎儿畸形后,可以做人工流产。
现因医院的过失导致残疾儿出生,造成其精神痛苦,故诉请追究医院的赔偿责任。
医院的主要抗辩理由是:医生做B超检查确有疏忽,但并未造成任何损害后果(胎儿畸形并非由检查疏忽所致),故不属医疗事故,医院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引起的争议问题是: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原告究竟是残疾婴儿还是其母亲?应不应该赔偿,赔多少,等等。
见我没有马上回答,其他人纷纷发表意见,并且还争论起来。
我注意地听他们说话,一直没吭声,但我早已知道我将会说什么。
此前,同类案件我曾听说过,当时,我忽然想起曾经在一本杂志上读到的让我感动不已的故事,于是我就对当时在场的人讲了那个故事。
而今天,我打定主意一定要再讲一遍这个故事。
当大家说完了,我就说到:“对不起,我想给你们讲一个小故事。”

人们好奇地看着我,静下来。我尽量用平静的语调开始了我的讲述:

很久以前,美国一个小镇上最有名的医生为一个难产的孕妇接生,医生小心地检查孕妇肚子里的胎儿,忽然心里一紧:是个女孩,但是没有双腿!
他不由自主地想:这个残疾儿的出生无疑将是一场灾难,痛苦和悲伤必定伴随女孩和他父母的一生!
能不能避免这场灾难呢?比如,找个借口把在一旁的护士支开,悄悄地用手术钳夹着棉花堵住胎儿的嘴和鼻子,只需要一小会儿,胎儿就会窒息死亡,毕竟是难产,谁能保证胎儿不会死掉?
可是,能这样做吗?!
激烈的思想斗争使医生感到呼吸困难,面色惨白。
但仅仅过去了几秒钟,医生便做出了决定,没有双腿的女孩平安出生了。

此后,医生再也没有见到过那个无腿的女孩和她的母亲。
但在之后的十多年间,医生一直耿耿于怀,他不知道当初的决定是正确还是错误的。
一天,小镇学校举行小学生毕业典礼,医生被邀请参加。
学生们表演了一些节目,演出快结束前,在美妙轻盈的竖琴声中,大幕徐徐拉开,柔和的灯光照在舞台中间一个漂亮可爱的小女孩身上,她穿着雪白的裙子,轻轻地演奏竖琴,眼睛里闪烁着幸福的光芒。
一群装扮成小天使的孩子捧着点燃的蜡烛,随着竖琴缓缓地走出来……
医生发现自己的眼睛湿润了。
毕业典礼结束了,医生站在草坪上和校长闲聊。
一位妇女拉着一个小女孩走到医生面前,医生一下就认出来,正是舞台上演奏竖琴的可爱小女孩!
那妇女指着医生对小女孩说道:“孩子,这就是我经常向你说起的那位了不起的医生!”
这时,医生已经惊愕地认出面前的这位妇女就是十多年前那个难产的孕妇!
他的目光下意识地移向小女孩的双腿。
见此情景,女孩的母亲微笑了,淡淡地说:“她装了假肢。”
然后她提高嗓音激动地对医生说道:“我们一家人都对你感激不尽!如果不是因为您,我们就会失去女儿!要知道,我女儿的降临,为我们一家带来了多少快乐和幸福!我想,我的女儿一定是仁慈的上帝特意赐给我们家的最珍贵的礼物!”

我的故事讲完了,大家都沉默不语。
顿了顿,我接着说道:“我觉得,当我们讨论本案中医院应不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时,我们也许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人,就是那个残疾儿!
如果我们站在那个残疾儿的角度,或者说,我们就是那个残疾儿,我们会怎样想?
我们到底在争论什么?

事实上,我们所讨论的一切,都是建立在一个前提之上的,那就是这个残疾婴儿根本不应该出生,他的出生是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是一个由医生的疏忽而导致的灾难!
可是,我们凭什么做出这样的判断?
假如把这场纷争交给一个陪审团裁判,而假如陪审团的成员全部由残疾人组成,面对那个母亲对医院的指控,他们会不会做出医院有罪的裁决?
如果你是一个用假肢走路的法官,你会不会判决医院应该向原告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无论如何,我们都得想,当那个残疾儿长大以后,他会如何面对和评判今天这场法律的审判和讨论!”
我有些激动,完全不像个法学教授。
看了看四周,大家都沉默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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