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作剧事大了:为发泄情绪向人身后喷墨水,法院判刑一年半!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份,被告人廖某在从事代驾工作期间因工作不顺心,为发泄情绪而无事生非。同年12月22日至25日期间,廖某骑电动自行车途经西安市雁塔区大唐芙蓉园地铁站口附近、千林郡小区附近、青龙寺地铁口附近、金鹰购物中心附近、大寨路恒大城附近、碑林区西大街钟楼小区附近、未央区龙首村村口附近等地点时,多次使用其事先准备好的装有墨汁的喷壶向路过的行人身后喷洒,造成多人衣物不同程度污染、损毁,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同年12月26日,被告人廖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公安机关从其住处提取并扣押了作案时廖某使用的墨汁瓶、喷壶(装有墨汁)及折叠电动自行车等物。
法院认为,被告人廖某为发泄情绪而无事生非,多次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破坏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所犯罪名成立。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西安一男子街头向路人泼墨:多名女子遭墨水“袭击”
2020年12月份,西安很多女性网友来爆料,称自己晚上外出的时候,外衣背面遭遇陌生男子恶意泼墨。
一女子称自己22号的晚上,在曲江大道路边行走的时候,走到一段没有路灯的路段时,突然感觉自己的手上非常湿,然后低头一看,手上莫名多了很多黑色的液体。女子感到很奇怪,但是仔细一看,整个外衣的后面,还有袖子上和手里拿着的吃的,甚至连头发上都是这种黑色的不明物体。女子转身看向四周,只看到一个骑电动车的男性。
综合来自:雁塔区法院、电子商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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