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代理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原告律师收费30万,虽赢了官司,但输了诚信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2-12-05


这几天,很多自媒体都在转发一篇《判决不准离婚的当事人,要求律师退回30万元律师费,法院这么判...》的法院二审裁判文书,留言区各种意见都有。


根据法院认定的事实:邹某为了跟丈夫离婚,经过法律咨询委托了某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为其代理离婚诉讼,约定的委托代理合同内容是,一审阶段律师代理费为30万元整和财产总值400万元以上6%,二审以及再次起诉均需要另行收取律师费。诉讼之前,邹某支付了30万元。律师代理邹某起诉,向法院提交诉讼保全申请书,并通过律师调查令调取了邹某丈夫名下银行存款情况。案件的结果是,一审法院以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为由,驳回了邹某的离婚诉讼请求。

邹某认为,一审30万元的律师费是指离婚成功才可以收取,律师委托代理合同中未就第一次起诉离婚判决不准予离婚时律师费怎样收取作出约定,律师从未向其告知过第一次起诉离婚存在离不成的可能性,委托代理合同显失公平,起诉律师事务所要求返还30万元律师费。律师事务所则认为,自己尽到了风险告知义务,收费合乎法律标准,合同系双方自愿签订,不同意退还费用。

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审理,均认为,邹某与律师事务所系基于平等自愿协商基础上达成的委托代理合同,无据证明律师存在背离诚信的主观故意,邹某因未实现预期的诉讼结果而后悔支付高额律师费,进而主张撤销委托合同,缺乏合同和法律依据;其关于合同中告知内容,属于格式条款,约定不明确应作对律师不利的解释的主张,亦于法无据,驳回了邹某的诉讼请求。

从法律角度上看,法院的如此判法说得过去。毕竟,律师不能保证案件结果进而要求其承担责任,除非事先明确承诺结果。律师代理案件所提供的法律意见,只是给出了一种法律建议,会不会转化为法院认可的裁判结果,取决于很多不确定的诉讼风险。

代理案件的结果的风险不能由律师承担,更不能以此为理由否认律师的法律服务进而要求退回律师费,这是律师行业得以存在的基础,也是律师所处的法律地位决定的。如果打输了官司,或是没有达到律师预测的诉讼结果,就要律师退还律师费的话,大体相当于摧毁了律师这一职业存在的必要。

可是,这个案件有一定的特殊性,其是离婚案件,而且是第一审的离婚案件。就算不是专业的如律师这类的法律人士,但凡具有司法实践经验的人都会知道,第一次起诉的离婚案件,即使符合《婚姻法》、《民法典》上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只要被告不同意离婚的话,法院基本是不判决离婚的。在这种不判决离婚的案件中,因为以后还可能出现变化,法院也不会审查和认定双方的财产情况,只会一两句话规劝双方妥善处理矛盾、争取化解纠纷判决不予离婚结案。换句话说,这样的案件,律师能做的有效工作很少。

烟语君也接触过几个离婚案件的律师代理流程,通常情况下,负责任的律师会明确告诉当事人,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基本不判决离婚,也不给查明财产,只会简单的判决不予离婚结案。这样的案件结果,即使上诉,也不会改判。如果真的想离婚的话,必须等到一审判决六个月后进行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会很大。第二次起诉,才是需要律师在搜集证据、保全财产、分家析产等方面做大量工作的阶段。

关于律师费的约定,负责任的律师,往往是按照案件对于当事人产生确切影响的裁判结果进行收费。对于明确预计到不会产生离婚结果的第一次离婚诉讼,只是象征性的收取费用而已,而不会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按照国家规定收取律师费用。用某位律师I的话说,律师执业,不能眼中只有钱而按照自己熟悉的规则,怎么赚钱怎么来,毕竟,还要有业界良心啊!




如果按照以上案例中律师的收费办法的话,邹某第一次起诉离婚收取律师费30万元,一审判决不予离婚后上诉,二审再收取一半费用15万元的话,应该同样也是维持原判结案。尽管可能一辈子就打一个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不清楚这样的诉讼过程,但稍微有点司法经验的都会知道,这基本就是司法常识。二次起诉离婚,邹某同样的经过一审二审,则需要再至少支付45万元。为了几百万元标的的离婚案件,邹某需要支付90万元的律师费,虽然合乎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可这算不算所谓的“宰客”,业界良心呢?如果都这样律师收费的话,社会会如何评价律师的行业风气?

法律规定,是最底线的社会道德,法律规定的收费标准,只能代表合法性而并不一定代表收费具有合理性。具体到律师而言,江平曾经说过,律师,不是只为了金钱和商业的商人,律师的报酬只能是律师所付出的劳动、所付出的服务中介的合理报酬。


律师所从事的法律行业决定了,律师执业,更是一份具有社会责任的事业。当事人打官司委托律师,是基于对于法律知识的欠缺,出于对于法律事业和律师行业的信任,才找到律师代理案件。双方在法律知识的储备和理解上,本不在一个层次,这就要求尽职的律师,必须全方位的告知当事人自己所知的诉讼风险和收费根据。


在很多人,包括一些法律人看来,律师,就是一个以有偿收费为唯一目标的行业职业,只要不违背国家法律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多少靠本人本事。如此的职业指导思想,不仅不利于行业风气和社会形象,对于个人而言,也是危险的。一个眼中只有钱的律师,不会是值得当事人可以信任的律师!


实践证明,任何行业,都是鱼龙混杂,千万不要以行业或者职业的整体属性来定义其中的每个个体的品行,律师行业也不例外。根据国家规划,到2025年,中国将具有75万执业律师,律师法律服务市场,将进入了买方市场的阶段。


最后,要提醒的是,案件当事人,选择律师代理案件,不要以为有律师证的,水平和品行都差不多,律师跟律师,差别大了,一定要货比三家,选择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律师代理案件。切记!切记!


  往期文章:2025年达到75万律师,如今法考通过率有多高?有高校2021年毕业生通过率86.63%!


  往期文章:商律师→商法官→商教授,何以引发热议?其中存在诸多需要理顺的地方


  往期文章:曾经火热一时的“千万身价律师做法官”,七年后去高校当副教授了


  往期文章: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谁执行、咋执行?


  为方便与网友沟通,法律爱好者可添加小编微信号:kelly489112(劳拉)为好友,以组建法萌法律微信群交流。请注明职业,以便分类建群。也欢迎法律网友投稿。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