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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菜包里吃出烟头或是树叶,如果去法院起诉的话,会得到什么诉讼结果?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2-12-05


315央视晚会曝光的“土坑酸菜”事件,还在网络上引发讨论,按照央视的报道可知,涉事的企业在制作所谓的“老坛酸菜”过程中,不仅是采用土坑场所制作,而且工人是赤脚或穿着拖鞋踩压食材,“抽完的烟头直接扔到酸菜上”,里边会混进树叶、纤维等杂质,让网友们直喊恶心。



抛开新闻报道里提到的防腐剂超标这样的普通消费者根本无从考证的专业性检测标准,仅就自己如果在吃方便面或是酸菜食品中,吃出了烟头或是树叶的话,如果自己到法院对商家或是产家进行诉讼,会遭到什么样的诉讼结果呢?在法律群里,网友们进行了讨论,结果一致认为,诉讼的结果不会乐观,遭到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的可能会很大。


社会人士认为一贯苛求依法办事的法律群体中甚至有人认为,说腌酸菜不能用脚踩,不能腌土坑里,不能在上面吸烟弹烟灰的,估计连酸菜是什么菜腌的都不知道。芥菜腌制前菜梗多的是泥巴,腌制盐卤里都是白泡沫,有点烟灰能有什么关系?最重要的是拉出来清洗包装要干净就行了,就算有树叶、烟头,对身体能造成什么实际危害?有必要大惊小怪吗?


对于法院会驳回原告诉请的裁判理由,网友们已经见怪不怪,列出了以下几种:

1、从证据上看,消费者自称吃出了树叶或是烟头,有证据证明不?自己单方拿出的证据,肯定证据材料和证明过程不扎实,除非从一开始撕包装袋的时候就全过程都是录像的。那些找质量问题碰瓷商家多了去了,一旦降低证明标准,就会有一大批类似的案子,法院岂不成了他们谋害商家的工具?可问题是,谁会在吃之前,准备好录像呢?


2、即使证据完备了,购物小票、拆撕过程全程录像证明,还要审查原告的什么身份和购物目的,为何?打击职业打假人啊!即使司法解释规定,在食品药品领域,支持知假买假,十倍索赔,在很多地方的上下级法院,已经达成了共识,不支持职业打假行为。理由就是,职业打假人不属于消费者,为了盈利为目的的购买和索赔不符合立法目的,不适用十倍赔偿标准,好的可以判决互相返还款物,有的直接以打假人身份对案件不予审理驳回起诉。


3、即使符合了以上的证明要求,经过审理,查明了确实存在常人不理解、不符合规定的杂质异物,但会认为“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从实体上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引用一个判决书的说理:食品安全与食品安全标准不是同一概念。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基本标准,审查有关瑕疵问题是否可能导致食品有毒有害,是否可能造成食品不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以及是否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原告未对所购商品的食品安全提出异议,亦无证据证明该商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故驳回其诉讼请求。

说白了就是,有树叶怎么了,有烟头怎么了,会严重到影响食品安全进而危害身体健康吗?认为影响到身体健康,有证据证明吗?在某法院的判决书里,赫然认为:本案中,王某所购买的人参鹿茸酒虽然没有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生产日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执行标准等信息,但不足以说明案涉商品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其诉请十倍惩罚性赔偿的证据不足,原审驳回其诉讼请求并不不当。


可见,别说树叶、烟头,就是商家卖的是“五无商品”,法院也不会支持十倍赔偿。理由就是,你能证明危害人身健康吗?至于生产过程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和自己宣传的工艺流程,是否存在身心健康的隐形危害,不在司法裁判的考量范围。


之所以存在这种普通人理解的食品安全和法律人掌握执行的裁判标准的不一,有些法律人坦言,在目前的市场状况下,能够形成一定市场规模的,很多都是当地的支柱产业,出现一个司法案例,可能就会影响一个产业的生计,变相影响了“营商环境”。此外,法院一直存在案多人少的压力,动辄“拔高”消费者对于起诉商品质量问题赔偿数额预期的话,就会导致此类的案件的激增,不是给自己增加工作量吗?


如此的法律执行标准,媒体报道的酸菜长工人说的,“国内的产品到了消费者手里面,里面有一点树叶,有一点纤维,顶多罚你一千(元)两千(元)”,就不会有什么奇怪的吧?如此的法律执行标准,生产者、销售者,还会有什么动机去增加企业成本严把质量关?久而久之,也就出现了震惊世人的“土坑酸菜”了吧!

就像,前文里《“土坑酸菜”震惊了世人,可有几个人关心,有个职业打假人被抓了所讲的,并不是法律法规不健全的事,有了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不执行、执行不严,生产的不在乎,执法的不管理,下游的使用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类似的商品,也就不知不觉流入了消费者的口中。更为可惜的是,这样的不正常状态,居然被大众习以为常,理解成了“不干不净,吃了不得病”。医院里的慢病疾病、突发大病,是怎么来的?按照直接危害身体健康必须有据可查作为裁判标准的话,据说,地沟油,也查不出什么现实危害的!

今天,逛朋友圈,发现了一个网友正在晒自己中午餐饭的图片,吃的正是老坛酸菜方便面,一看发图者,居然是位法院网友!还评价到,“劲道”!自己都认为没毛病的食材,会司法裁判支持原告起诉要求承担质量问题的索赔主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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