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菜包里吃出烟头或是树叶,如果去法院起诉的话,会得到什么诉讼结果?
社会人士认为一贯苛求依法办事的法律群体中甚至有人认为,说腌酸菜不能用脚踩,不能腌土坑里,不能在上面吸烟弹烟灰的,估计连酸菜是什么菜腌的都不知道。芥菜腌制前菜梗多的是泥巴,腌制盐卤里都是白泡沫,有点烟灰能有什么关系?最重要的是拉出来清洗包装要干净就行了,就算有树叶、烟头,对身体能造成什么实际危害?有必要大惊小怪吗?
1、从证据上看,消费者自称吃出了树叶或是烟头,有证据证明不?自己单方拿出的证据,肯定证据材料和证明过程不扎实,除非从一开始撕包装袋的时候就全过程都是录像的。那些找质量问题碰瓷商家多了去了,一旦降低证明标准,就会有一大批类似的案子,法院岂不成了他们谋害商家的工具?可问题是,谁会在吃之前,准备好录像呢?
2、即使证据完备了,购物小票、拆撕过程全程录像证明,还要审查原告的什么身份和购物目的,为何?打击职业打假人啊!即使司法解释规定,在食品药品领域,支持知假买假,十倍索赔,在很多地方的上下级法院,已经达成了共识,不支持职业打假行为。理由就是,职业打假人不属于消费者,为了盈利为目的的购买和索赔不符合立法目的,不适用十倍赔偿标准,好的可以判决互相返还款物,有的直接以打假人身份对案件不予审理驳回起诉。
说白了就是,有树叶怎么了,有烟头怎么了,会严重到影响食品安全进而危害身体健康吗?认为影响到身体健康,有证据证明吗?在某法院的判决书里,赫然认为:本案中,王某所购买的人参鹿茸酒虽然没有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生产日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执行标准等信息,但不足以说明案涉商品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其诉请十倍惩罚性赔偿的证据不足,原审驳回其诉讼请求并不不当。
可见,别说树叶、烟头,就是商家卖的是“五无商品”,法院也不会支持十倍赔偿。理由就是,你能证明危害人身健康吗?至于生产过程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和自己宣传的工艺流程,是否存在身心健康的隐形危害,不在司法裁判的考量范围。
之所以存在这种普通人理解的食品安全和法律人掌握执行的裁判标准的不一,有些法律人坦言,在目前的市场状况下,能够形成一定市场规模的,很多都是当地的支柱产业,出现一个司法案例,可能就会影响一个产业的生计,变相影响了“营商环境”。此外,法院一直存在案多人少的压力,动辄“拔高”消费者对于起诉商品质量问题赔偿数额预期的话,就会导致此类的案件的激增,不是给自己增加工作量吗?
今天,逛朋友圈,发现了一个网友正在晒自己中午餐饭的图片,吃的正是老坛酸菜方便面,一看发图者,居然是位法院网友!还评价到,“劲道”!自己都认为没毛病的食材,会司法裁判支持原告起诉要求承担质量问题的索赔主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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