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全国联防联控已然见效,这离不开每个人的努力。正如大家戏说的,在家猫着就是给防控做贡献。可是,身体可以猫着,人心不能堵着。最近给人添堵的,是屡屡曝出的基层防控过火。
比如,湖北孝感一家三口在家打麻将,穿迷彩服戴红袖章的一群人冲进去,二话不说打砸麻将,一人反抗被多人按住扇耳光。江西丰城,一名教师在空旷小区跑步不戴口罩,结果被强制隔离14天,还挨了单位处分。某县领导干部对有关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先隔离再拘留”“恶意返乡”等言论引起舆论关注。
这些让人看着不舒服的行为都发生在基层。当下,疫情防控正吃劲,直接跟群众打交道的基层工作者,身上的担子可想而知。一些大的社区,为数不多的干部和志愿者要面对几千、几万人的各种问题,其工作量和繁杂程度不言而喻。我们必须得说,街道办、社区、无数志愿者们在疫情防控中做了很多工作,正是他们的履职尽责促使各项措施最终落实。
作为政策的执行者,疫情越是急迫,行为越要讲规矩、守法律。即便是特殊时期、特殊状态下的公权力,也必须按照法律的基本框架来行使,必须具有底线、规范,保障各项基本公民权。行使特殊“权力”的方式也必须于法有据,不是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针对上述事件,我们要说当下尤其要防范的,就是一些基层过火措施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侵犯。以孝感“闯民宅砸麻将扇耳光”事件为例,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是什么让非执法人员堂而皇之地闯入私宅、打人砸物?如此防控,眼里还有法律吗?
近来,在疫情防控中依法问责了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依法惩处了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的厂商;依法抓捕、拘留了暴力对抗防疫、故意隐瞒事实以致传染他人的犯罪嫌疑人。现在看来,很有必要对这些过火行为的责任人给予法治,抓住典型依法处理。只有如此,才能让中央提出的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落到实处。 “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习主席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时的重要讲话警示我们,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依法有序防控至关重要,各级必须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切实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法律法规是规矩、准绳、红线,是每个人必须严格遵守的钢规铁矩。尤其是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时,无论情况多么紧急、形势多么严峻、任务多么繁重,都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如果有法不依、各行其是,就会失序失控,影响成败。我们之所以能够取得抗洪抢险、抗击非典、抗震救灾等重大抗灾行动的最终胜利,一条重要经验就是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充分发挥法规制度“守一而制万物”的威力,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突然、来势汹汹,确诊病例数字不断上升,对依法防控、依法治理提出更高要求。只有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依法审慎决策,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才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让防控更加精准、落实更加有力。放眼当下,从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到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和发布工作;从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到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疫情防控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进行,推动防控形势不断向好的方向发展。 纪之不严,必生怠惰。大疫当前,尽管各级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三令五申、严格执法,但社会上仍有一些人罔顾防控禁令,无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比如,隐瞒病情者有之,失职渎职胡乱作为者有之,暴力抗拒防控执法者有之,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者有之,造谣传谣扰乱人心者有之……这些违法行为害人害己,影响防控大局,必须严肃问责追责,依法严厉查处,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防控疫情也是一场重要的法治实践,对防疫中的违法行为一定要严格尺度、依法处理,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靠法律解决。对于符合法律规定、国家防疫政策的返乡行为,不能冠以“恶意”一罚了之。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出台、实施前要做好合规性评估,真正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在基层树立好法治政府的形象,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疫情防控当然要不折不扣坚决推进,但要有思路、讲方法,防控精准、秉持科学。擅自定义风险地区,或是擅自延长隔离观察时间,或直接规定“某地的一律不接待”……层层加码容易,层层将难题“解码”不易。越是遇到复杂情况,越是要靠“科学”和“法治”做好评判。对于依照科学做出的防疫决策,只要符合法律和程序,各地都要给予支持和保护。 往期文章:一年办案1193件,员额法官、检察官个人办案数量的极限,究竟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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