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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喊:别碰他,一碰就是袭警,七旬父亲还是被刑罚了,警方如此通报...(现场完整视频曝光)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2-12-05


今天,各大媒体都报道了一条袭警新闻,对此,辽宁省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发布《警情通报》,各大媒体都进行了报道。原文是这样的:

“2022年6月21日18时许,丹东市公安局振兴分局一经街边境派出所接市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在振兴区十纬路卡口附近有群众正在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了解,郝某莉(女,41岁)与其父郝某成(男,70岁)驾车往返十纬路交通卡口时,因其健康码显示为黄码先后两次闯卡被执勤民警依法拦停。郝某莉拒不配合遵守防疫规定,下车与民警争执,过程中其父郝某成上前打击民警面部。

一经街边境派出所依法展开调查。目前郝某莉因阻碍执行职务予以行政拘留十日;郝某成因涉嫌袭警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从警方通报看,这明显就是一对父女不遵守防疫政策,无理取闹,拒不配合警察执法,甚至还出手打民警。警方对他们处以行政拘留、刑事强制措施,完全是在依法办案,维护防疫秩序、维护警察执法权威。


但是,与此同时,一段九分多钟的现场完整视频,展示了《警情通报》没有表述的内容。该消息登上微博热搜。



视频里,女子尽管知道自己是黄码,但第一时间表示,自己已经当天上午进行了核酸检测,所在社区已经出具了证明,自己驾车外出是为了给年过七旬的父亲买药。在被警察告知以上这些也不能出行后,便称可以驾车回家。民警站在车门口:“我现在命令你,离我远点”。女子回:“我要找我的车,你离我远点。”警察:“我现在不让你走。”民警挡在车门前,不同意其离开,由此双方发生身体接触。



视频里,女子大声的警告老弱的父亲,不要去碰民警,一碰就是袭警,甚至严厉警告父亲,“找死吗?”。当看到女子倒地后,父亲还是伸手向民警挥去了一巴掌,民警顺势倒地。旁边有人在提醒,“录着录着”,还有人叮嘱地上的警察“别动别动”。地上的警察回头问:“刚才录上了吗?”得到答复:“录上了录上了。”地上的民警才起身,继续去拽车上的女子。女子也知道父亲闯了大祸,开始马路中间撕心裂肺的痛哭,并屡屡展示自己受伤流血的腿部,求现场群众给予证明,老人也坐在地上,连称,老百姓都看见了。


综上可见,《警情通报》只讲了父女黄码出行、不配合警方调查的事实,但并未讲述父女为何出行、开有社区证明、父亲为何“袭警”等事实。视频一经公开,网上是如潮的质疑警方执法结果的声音。甚至有人剪出十几秒的视频,提出老人当时只是有挥掌打向民警的动作,实际上并未接触到民警的头部。更多的声音认为,执法应该人性化,不能一刀切的要求病人不能出行,进而机械执法的,通过升级矛盾冲突的方式,令人控制不住情绪而“袭警”。



不得不说,疫情防控,事关群众安危,丝毫马虎不得,医务人员、警务人员及防疫人员,都牺牲颇多,社会民众理应配合他们的工作。但从视频上看,女子虽然是黄码,但有社区证明现实,确实是为了看病而出行,这本是应该予以照顾的情形。在被告知以上的证明手续不能出行之后,女子已经答应返回家中,而且口里声声,自己也知道不配合警察执法的后果,事情本来不至于闹到如此的地步。

网上是一片质疑警方过度执法的声音,对此,警方回应,如果对于处理结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除了走法律程序,难道不应该从事件起因查找原因吗?都知道,走法律途径,虽然是理性处理纠纷的渠道,但绝对是费时费力、浪费社会资源的途径,根本不应成为解决纠纷、防患纠纷未然的不二途径。


被赋予了黄码,按照通常规定,是要进行隔离观察,不得出行,但经历了数次的病人无法得到及时救治伤亡重大事件之后,国务院三令五申的公开要求,不管什么码,群众看病必须得到保障。以黄码为由拒绝群众外出看病,本身就经不起检验和推敲。

女子虽然有闯卡的行为,但在提交了社区证明信、核酸检测报告、病人在车的情况下,执法民警却未见考虑这些特殊情况,仍然盯着黄码,不听解释,这种执法方式,本身就属于机械执法。新闻报道里的,警车开道,护送病人救治,保证其闭环到达医院,难道只存在于新闻里吗?

最后,讲一下袭警罪的认定。《刑法》第277条第5款规定, 【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很多人认为,根据该法条,只要是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就会构成袭警罪,但是,忘了《刑法》总则也有规定,对于情节轻微或者显著轻微的,不能构成犯罪,或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而言,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规定,负责侦查办理袭警案件的民警应当全面收集、提取证据,特别是注意收集民警现场执法记录仪和周边监控等视听资料、在场人员证人证言等证据,查清案件事实。对袭警情节轻微或者辱骂民警,尚不构成犯罪,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依法从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浙江省公检法《办理袭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则规定,办理袭警犯罪案件,应当根据行为人的动机、行为方式、行为场所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全面考量其社会危害性,准确判断行为性质。虽然是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一) 在办案区、调解室等公安机关办公场所以及私人住宅、酒店房间、警用车辆等空间内,袭警情节轻微,未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 在调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纠纷过程中,纠纷当事人不服从民警指令,与民警发生轻微肢体冲突的; (三) 具有其他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情形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现场执法,情况多变,特殊情况应该区别对待,对于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执法精神,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应该始终记住,执法应该为民、执法应该为公。看了完整视频,你认为,老人构成了袭警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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