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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覆众多认知的青年律师调研报告:多少理想,经得起现实的折耗?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2-12-05

昨天本号转发了一篇辽宁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发展工作委员会筹划实施的调研文章《45岁以下青年律师现状:55%年收入不足10万,20万元以上仅占16.2%》。

大家也看到了,留言区很多人对这份调研报告反映出的真实性表示怀疑,烟语君的回复是,省律协组织的全省14个地级市1576份不记名调查问卷,旨在摸清和提出行业发展建议,没有理由怀疑其反映现状的真实性啊!有人提出这跟辽宁经济状况有关,这个联系应该是存在的。辽宁普遍性工资较低,也是事实。

很多人都说律师执业,有“5年之痒”,即大多数的律师执业前五年,基本处于摸索、学习、积累的过程,5年之后,业务就会蒸蒸以上,逐渐步入资深律师、高收入群体。

调查报告的范围是45周岁以下的律师,其中31-40周岁占比56.6%,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早就过了什么“5年之痒”。现状是,近三分之二近三年每年平均办理诉讼案件数量不足20件,年收入集中在1-5万元、5-10万元分别占比20%和35%,年收入超过20万元的仅有16.2%左右。

还多人认为,律师群体是一个高收入群体,近些年热播的《心动的OFFER》综艺节目和《精英律师》等影视剧,都向观众塑造的是律师行业遍地黄金,即便是律师助理都是白领阶层。原因大概有二,一是这些栏目,大多是受到西方律师群体的执业形象影响;二是身边所接触的律师,多是真的收入颇高的资深律师,或是没有律师会承认自己业务匮乏、收入不稳,进而被人质疑业务能力。

调查报告显示的是,没有基本工资保障的律师占一半以上,基本工资1千元到5千元的占20%,3千元到5千元的占15%,5千元以上仅占比9%;律所承担社保费用的占比50%,自己承担社保费用的占比40%,不缴纳社保费用的占比10%左右。这反映出,律师,是一个收入没有保障的职业群体,即便有保障的基本工资,也处于较低水平。

从调研的时间范围看,反映的是近三年的律师执业状况,这里不得不说到疫情三年对于律师行业的影响。有律师昨天刊文称,疫情对律师业务的影响是全方位的,因为,法律服务本质是奢侈产品。人只有在满足了基本物质需求后,才会有公平正义的追求,疫情导致的收入下降,终将导致法律服务的需求下降。有律师的总结更为直接,客户没钱了,诉讼意愿减低。

三年防疫,大量采用的是行政手段规制社会的方方面面突发问题,甚至触及到了法律实施的层面。律师提供的法律手段,能否预测和处理由此产生的社会纠纷,直接影响到了社会对于律师作用的评价。有人评测,三至五年内,受外部大环境的影响、内部法考人员的涌入,律师业总体不会再延续之前高增长态势,法律服务市场将是上下波动发展。
调研报告不仅讲了以上青年律师目前面临的困难和迷茫,其中的内容也给出了发展的出路,那就是,在残酷竞争中出类拔萃。调研报告提到,青年律师服务的客户中个人类约为1232人,占比67%,说明大量客户集中在45岁以上律师的手中,也是律师行业二八现象的体现。
律师行业,其实是一个高度垄断性的行业,大量的企事业单位、大小企业客户,集中在大型律所或是资深律师手中。承揽这样的客户,不仅需要法律业务能力,更多的需要社会关系的维护。一旦掌握了这些客户,没有哪个律所、律师会轻易放弃,青年律师想要插足,除非加入团队,否则难度很大,很多因素,非意愿所能为。

调研报告显示,三成左右的青年律师需要自寻客户,其余青年律师则由律所或团队提供案源,律所帮助拓展案源的993人,占比53.84%,办案方式仍以合作模式为主,需要他人提供案源、给他人办案提供辅助的占到了六成多。可见,青年律师主要需要的是,开拓案源的能力。

有律师在文后留言: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而言,根本是没有机会寻找案源。更何况,我是从农村出来的,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根本没有亲戚,没有朋友,没有任何资源,又要成家立业,背负着巨大的房贷和车贷。每月没有疫情的影响也只有2000元的底薪,现在疫情越来越遍布全国,银行的利息一分也不会少。即使没有收入,也要每月想办法偿还房贷和车贷,真不知道什么时候国家能重视我们这些所谓高大上的职业,能给我们一个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案源。每天付出的劳动时间和精力也不比任何大律师少,但收入微乎其微,真的看不到明天的路该怎么走......
烟语君想对这位律师朋友说的是,一、不要受一些学校教育和影视剧中不切实际的宣传影响,认为律师行业天然的就属于高大上的行业,从业之后就会自然获得高收入,而是要将律师行业当成跟社会上其他中介服务行业一样的职业对待。只有通过自己的法律服务,能为客户取得实效的最大限度争取合法利益,或是减少利益损失,才能获得社会立足之地。简而言之,放下身段,丢掉幻想,你的价值在于能够提供什么,而不是因为职业本身。

二、互联网时代,最大的优势是,可以突破只有熟人介绍才能认识他人的可能。律师调研报告显示,案源问题是青年律师职业面临的巨大挑战,青年律师案件来源最多的三种方,依次为亲友介绍、原客户介绍和等待客户上门。案源的获得,还是停留在熟人介绍、坐等客户的年代,在互联网已经深入各行各业业务开展的年代,没有想到如何发挥自己年轻人的优势,扬长避短的利用互联网来推销自己。


曾经有一个案例,没有通过法律资格考试的张某,在网上购买律师服、律师证等物品,在快手上冒充律师进行直播。直播内容是,一些关于打官司的事,同时接受别人的咨询,2019年到2020年一年多时间,粉丝达1万余人。期间,被害人富某、王某、李某需要提供案件法律服务,主动要求张某提供帮助。张某趁机以咨询费、诉讼费、诉前财产保全费、快递费等为由,诈骗3人2万多元,以致案发。
这个案例,对于有律师证的律师,是不是很有启发意义?实在没有平台,可以向本号投稿发文,顺便介绍宣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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