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接到法院传票,怎么办?一文告诉你法院传票的正确打开方式!
传票≠船票
突然接到法院传票
不少人都是一头雾水
传票到底是什么呢?
今天就和大家聊聊!
首先
谨防语音电话通知法院传票
收取相关费用
要求提供银行账户、密码等个人信息的小心!都是骗局!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伪造法院传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 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传票的送法方式
附上法条链接
第八十八条 直接送达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九条 留置送达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九十条 电子送达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一条 委托及邮寄送达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 转交送达之一
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第九十三条 转交送达之二
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
第九十四条 转交送达期间
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五条 公告送达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缺席判决
如果你是被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你是原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还有更厉害的
“拘传到庭”
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
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 传。
最后
step 1
收到法院传票先核实,再签收积极配合法院工作step 2
签收传票后第一时间向法院了解案情查看对方当事人针对你的起诉状以及提交的证据材料还要获取己方参与诉讼的材料: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等step 3
如果自己上手操作困难请律师分析一下对方的证据是否能够证明他的主张综合案子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要反诉是否申请法院调查取证step 4
在举证期限内搜集证据用以抗辩对方的诉求申请传召证人等如果将反诉状以及材料寄送到法院建议使用安全的快递而且一定要留下寄送凭证step 5
按照传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到庭应诉文章来源:重庆高院综合法制日报、彭水法院微信公众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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