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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律协真牛逼,律师实习了三年多最后口头通知作废

烟语法明 2023-04-30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法眼观事 Author 法眼君

编者语:原来,这些文章是因为这个原因被删的啊!就因为文章后边带个名字,就给一个实习律师带来这么大的麻烦?

本人2018年3月从法院自行离职后,回老家自谋职业。由于2004年就通过了司法考试,就想到了今后从事律师职业。为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两年禁业期,2019年3月才找了离家附近的山东智峰律所申请实习(本打算经过一年的实习期正好离职两年后律师执业)。

没想到的是,在律师实习期满申请考核期间的2021年4月份,公众号“烟语法明”发布了一篇《【符合律师法吗?】全国律协修改实习律师入职规定:被辞退的公职人员不能申请律师执业》的文章。因为文章内容涉及到质疑中国律协新颁布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其中一些规定的合理性、合法性,引来了烟台市司法局律师科科长宋智勇带领的一干司法局领导对本人枉法悖理的查处。

尽管本人一再声明,“烟语法明”不是本人创办的公众号,那篇文章也不是本人写的,但是还是被宋科长等人咬住,该公众号过往一年之前的部分文章后,有本人名字的宣传字样。本人解释,那是跟其他公号的律师宣传一样,不过是本人让该公号替自己将来从事律师工作做宣传罢了。其实挂本人名字的文章,早已遍及各大网络平台,这并不能代表公号和文章就是本人的啊。为此,本人还专门写了一份书面材料讲明和承诺关系情况。

但是,宋科长就是不信,甚至说出了,你不是正在申请律师执业吗?千万别让我们挑出毛病!后来,为了自己的实习结业,本人去哀求“烟语法明”的经营者,从后台删除了该公号上凡是带有本人名字宣传字样的文章上千篇,直接导致该公号2019年到2020年间所有的包括300多篇原创文章被删除,知道芝罘区司法局领导满意为止。删除文章后,本人追问司法局领导是否会影响本人律师执业,得到的答复是,回去等通知吧。

本人是2021年2月份将实习考核的所有材料及需要的五本卷交给了烟台市律协。之后,根据接待人员的要求,又先后整改了四五次,光从律所到市律协交材料打网约车就七八次。可是,在本人配合删除了“烟语法明”文章后的2021年5月初,烟台市律协通过律师事务所通知本人说,本人提交实习律师结业的五本卷宗,被挑出了大量毛病,诸如卷中纸张采用了双面打印、某些办案研究记录非律师本人签名等,之前的实习作废,需要重新实习。

烟台市律协为了找卷里的毛病,据说还找了一大帮律师,专门挑本人提交实习材料里的毛病,真是格外照顾啊!为了避免跟本人打交道,烟台市律协办公人员称,他们今后不再接待我,让我有事找律所。三四天内我联系拨打电话找宋科长反映问题,结果被告知都是不在单位,无奈只好给其手机发短信,请求当面请教,人家根本不予理睬。几天后,市律协让律所主任向本人宣读了卷宗不合格内容的具体事项,还用手机录了视频发给律协交差。

宣读之外,律所主任也向本人下了逐客令,称再次实习的话,让换别的律所实习,该所不予接纳。本人当时就提出,已经实习了两年了,再实习一年就三年了,所以不同意重新实习,认为烟台市律协没有权力未经面试审核、不出具实习不合格证明就责令实习人员实习作废,还认为自己是受到了有针对性的打击报复,要求给出书面答复,以求上级机关介入。

既然律所告知不予接纳,本人就到本市其他律所打听转所的事情,发现很多律所居然都知道我的事情,拒不接纳。本所主任甚至直接告知本人,想做律师去外地吧。本人无奈找到了烟台市芝罘区司法局领导的声明要求及下步举措,经过他们的协调帮助,烟台市律协通知本人,尽快的再整理五本卷宗交上,审核通过后予以参加面试。

经过了上述的折腾,律所领导直接给出了“实习完赶紧给我走”的决定。由于本地疫情防控措施越来越严格,几乎天天排队做核酸,律所主任又要求每本卷都要重新订立、核对每个签名,所以卷宗装订工作受到了制约,一直没有交上。期间,本人的实习考核资料、考核申请,还一直挂在“山东省律师综合管理系统”上,显示的是等待面试审核状态。

2022年12月,全国性的疫情防控放开,加上本律所面临搬家,本人多次通过律所、芝罘区司法局询问律师实习的继续考核情况(市律协根本不接待本人,称只跟律所打交道)。终于,2023年2月1日,烟台市律协又是通过律所主任口头告知本人,之前的实习期间全部作废,律所主任还提醒本人,要想律师执业,还是去外地吧!

以上就是本人三年多律师实习的经历。期间,烟台律协从来没有主动通知本人实习期作废,实习证目前还在本人手里。

根据全国律协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第三十条至三十五条的规定,律师协会应当自收到律师事务所提交的实习考核申请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律师协会应当设立专门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对实习人员的考核工作。

考核合格的,律师协会应当为其出具考核合格意见,在十日内书面通知被考核的实习人员及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考核不合格的,应当将考核不合格的意见、理由及处理结果在十五日内书面通知被考核的实习人员及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

实习人员对考核不合格的意见及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组织考核的律师协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申请复核。律师协会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通知申请人。

烟台律协就是这么牛,规定上要求的20天组织考核,书面给出考核结果,到了他们这里成了口头通知你合不合格;规定要求的书面答复实习人员,到了他们这里成了实习人员一概不见,每次都是找律所主任带话通知;司法局的领导更是用我叫人删文的时候就以实习相威胁,等我删了文章之后翻脸不认、拒不接见,真是牛气冲天啊!这次我从1月份就开始询问考核的事,律协没有一个出面答复,还是让律所主任口头通知结果,不给书面决定,更别说给救济途径了。就算是不打算让本人通过,也早点告诉本人啊,何必让本人白等了三年多?

2月13日,经过芝罘区司法局领导的争取,终于见到了烟台市律协考核委员会的一行三名领导,得到的答复是,经过律所主任的口头通知,也是有效的;卷宗事项那些内容不合格不需要专门规定,考核认为那些不合格就是不合格;只要超过了一年的考核期就要实习期过期……明明是他们的不合法做法造成本人考核过期,这是一群法盲吗?

除了网络喊话,本人还将写出连载文章,讲述本人这三年多实习期间,跟烟台律协、烟台司法局领导详细打交道的经过,充满了利用与谎言,堪比连续剧一样的精彩。当然,本人也将对烟台律协的一系列违法行为提起诉讼,并且主张赔偿,欢迎大家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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