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投案!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王建东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据微信公众号“廉洁江西”3月6日消息,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王建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鹰潭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公开资料显示,王建东,男,汉族,1961年1月出生,吉林大安人,在职大学学历。
王建东早年曾在部队服役4年,退役后进入上饶地区副食品公司工作,1983年12月起进入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历任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助理审判员、副科级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正科级审判员、办公室副主任、行政庭副庭长、执行庭副庭长、执行庭(局)长等职。2002年11月,王建东调任贵溪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1年重回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担任副院长,2015年11月起确定为正县级干部。2019年12月,王建东任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级调研员,2021年1月退休,直至此番主动投案。2021年3月9日,鹰潭中院举行首次干部荣誉退休仪式,欢送王建东光荣退休。在退休仪式上,王建东表示:“入院工作38年,今天我想表达三个感谢。一是感谢中院党组精心安排这次退休仪式,这令我十分感动,谢谢组织的关爱。二是感谢曾经一起共事的班子成员以及年轻干部对我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三是感谢法院的历届领导,还有全院干警一直以来对我的关心、支持、帮助和照顾。虽然我正式退休了,但党员身份永不退休,我会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和使命,时刻不忘用党员的标准来衡量自己的一言一行,争取为法院的事业添砖加瓦。”王建东,男,汉族,1961年1月出生,吉林大安人,在职大学学历,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6月参加工作。1976年6月至1978年3月,下放东乡县王桥公社王桥大队务农;1982年10月至1983年12月,上饶地区副食品公司职工;1983年12月至2002年11月,历任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助理审判员、副科级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正科级审判员、办公室副主任、行政庭副庭长、执行庭副庭长、执行庭(局)长;2002年11月至2011年7月,贵溪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1年7月至2015年11月,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5年11月至2019年4月,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正县级);2019年4月至2019年12月,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县级干部;2019年12月至2021年1月,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级调研员; 往期文章:县委书记开会自称3900工资完全足够生活,10年后因贪腐3.38亿元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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