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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律师挥刀互砍险些都没命,有律师披露内情,背后的成因为何没人重视?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3-04-30

今年3月份初,多家媒体报道,2月26日12时许,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一律师事务所发生了一起两名律师互殴的事件。记者从一接近该律所的知情人处获悉,发生互殴的两名当事人分别为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某某和仲某某。

事发后,王某某和仲某某均被送至沭阳县中兴医院抢救。一名医院工作人员表示,王某某颈部最长的伤口达到了20多厘米、仲某某的左手伤势也较严重。目前,两人仍在ICU病房接受治疗。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回应称,该案件的两名当事人已被警方控制。

"律师"、"互殴"、"经济纠纷"、"合伙人"……事件一经报道,其中的这些元素集合自在一起,令很多人觉得有些难以置信!到底什么样的经济层面纠纷,能让两资深律师不计法律后果的大打出手,而且还是两个合伙人,没有媒体的深入报道,令不少网友疑问其中的具体原因,也让人质疑为何不走法律途径。
日前,一位知名媒体人出身的律师,到江苏沭阳县办案期间了解到此事件的诸多内幕,随即朋友圈发文做了披露。
根据以上律师提供的信息,导致两名律师互相伤害至都发生生命危险的纠纷,原来是“律所利益分配存在矛盾”。近年来,仅是公开报道就能获知的信息显示,因为律所利益分配而在合伙律师之间产生矛盾纠纷进而导致社会新闻的,已经不是个例。

据南方都市报2018年10月30日报道,近日,几份加盖“广东深鹏律师事务所”公章、落款时间为“10月22日”的文件在网上流传,引起了网友关注。文件内容控诉了律所一王姓律师的种种行为,包括殴打同事及抢公章,为了解决王律师的问题,律所居然成立了“平定内乱工作领导小组”。

南都记者联系到了文件中所指的王姓律师。据王律师介绍,他在广东深鹏律师事务所工作8年,于2017年入伙成为合伙人。随后由于种种原因,律所内部合伙人之间产生了矛盾,且日益激化,并最终演变成了今天这个局面。

另据律所其他工作人员介绍,文件中提到的打人及抢劫公章行为,系此前合伙人之间发生的争执及口角,虽然当时报了警,但民警赶到后认定为个人纠纷均未受理。
记者报道,司法局及律协工作人员也现场了解情况,一位律协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律协已经就此事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并会尽快向社会公众通报有关结果。可是,事件的最终处理结果,至今也是的不得而知。
还有“文斗”的。据齐鲁晚报报道,济南市历城区法院受理过这样一起案件,某律师所的合伙人会议作出决议,要求一名合伙人退伙,并将其除名,该合伙人将律师所的主任和另一名合伙人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认除名决议无效。
原告张某与被告孟某夫妇同是济南市某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孟某担任该所主任。张某起诉称,他在该律师事务所工作期间,孟某夫妻企图霸占该事务所,导致该所名义上是合伙人共同管理,实际上两人将财务、公章统归自己掌握,并故意不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致使财务未公开,两人实际上开起了“夫妻店”。
张某指出,两名被告为达到排挤他的目的,在没有事实根据的情况下,操纵、拉拢其他合伙人作出了对其退伙、除名的决议,因而他请求法院确认该决议无效并予以撤销。两被告则辩称:原告长期不到所里工作,并且消极执业,个人没有承办任何法律业务,没有任何创收,对所里指派的案件不管不问,不参加合伙人会议,并且在工作时间玩游戏、聊天、看电影,所里多次对其规劝毫无作用。
被告孟某认为,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间的纠纷除财产争议外,其他事项都应当服从合伙人会议的决定,所以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但最后,双方达成和解,原告撤诉。
按照律师行业法律法规,律所的法律定性应该是非营利事业法人,可是在现实实践中,律师有偿代理案件不仅是个人生计的来源,更为律所收取管理费等进而实现盈余以供了客观现实。如何对待律所客观存在的盈余收入,如何实现盈余收入的公开公正的分配,已经成了每个律所都要面对的问题。
可惜的是,由于现行法律法规硬性规定的非营利性质,于是各种官方文件里都刻意的回避律师事务所营利这一问题,这就导致了,一旦发生律所合伙人之间发生利益分配问题,在法律行业规定上,找不到裁决根据。没有法律根据,连法院也没有办法,就想上面齐鲁晚报报道的案例,法院也不好裁决,只好运用各种解决力量,动员和解调解。
这次江苏律所合伙人之间发生的互殴双双重伤事件,表面上是暴力伤害事件,而根据上述朋友圈图片提供的信息,酿成如此后果的成因,还是律所合伙人之间的经济纠纷。
明明律所现实中就会产生营利问题,需要解决营利分配问题,与其任由合伙人之间为了分配利益闹得社会事件不止,甚至酿成了暴力伤害事件,为何管理部门不能正视这样的问题,出台裁决标准明晰的律所营利分配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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