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泼水节上被围攻的女孩,一幅可以成为名画的市侩图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3-04-30

近日,又到云南一年一度的泼水节,热闹场景持续在网络刷屏。本是祝福寓意的泼水活动,却成了某些人肆意结伙戏谑取乐他人的机会,多名女生被过度泼水的视频引发争议。

据多家媒体报道,视频显示,有女子骑车经过,被泼得全身湿透,因视线模糊、重心不稳,车子侧翻;有女子遭遇周围人集体泼水“围攻”,中途一男子上前狠狠撕扯女子的雨衣;还有男性拿着水枪朝女生私密部位喷……当地有人对记者说,越漂亮的女生被泼水越多。

烟语君还看过一个视频,两个女孩骑摩托车路过,一帮男人就用水枪、脸盆往车上的两人身上各处泼水,导致摩托车无法骑行。一女子下车制止训斥,竟然引来几个男子的不满。视频里,一男子甩手给了女子一巴掌,之后还不解恨,不顾他人阻拦,要抄其他家伙继续打女子。这还是过节吗?

网络热议之下,当地有关部门表示,如果有游客遇到类似不明文泼水的行为,已经是治安问题,可以报警进行处理。警方称,对于泼水时不文明、不道德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有媒体评论,这究竟是过节祝福还是趁机非礼,狂欢无底线就是骚扰,莫让泼水节变成流氓节。
这些不良现象中,最反映众生相的,莫过于视频截图的如下图片:闹市街头,一位穿着雨衣本是参加泼水节活动的女子,被众人围成了包围圈进行围攻,只能举着双手过头顶、一幅惊恐状,众人举枪齐射则是一片嘻嘻哈哈状。期间一男子趁女子自顾不暇,弓腰弯身上前撕扯女子的雨衣.......

图图片来源:上游新闻

据上游新闻报道,上图中的当事女生小黄称,自己当天因为生理原因,不想身体被过分淋湿受寒,所以外穿了雨衣。“像撕衣服这样的,明明是一些陋习。大家可能觉得是玩,但还是要考虑其他人隐私,注意边界。”
注意看,图片中,除了这个受害的女子,其他人,大多数是一片“其乐融融”。他们中,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在群情激乐中上前直接伸手拽女子雨衣的;二是围城一圈用水枪射向女子的;三是围观起哄开怀大笑的。也不排除有个别人同情女子处境,想要上前阻止的,可能担心也同女子一样沦为少数派、受害者而止步。

仿佛穿越回到了鲁迅课文里,“却只见一堆人的后背,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的情景。受害者孤立无援,一干人等打着貌似高尚的“泼水节”名义、纷纷作得意状或壁上观,无视这不顾和侵犯身人格权益的行径,无人上前制止和帮助。

只有没有预演、突如其来的场面静止,可以真实的反映众生心态。图片里的这些大多数人,平日里,自己肯定是万万不敢单独上前对着路人泼水,更别说那个上前拽衣服的了。有了泼水节的借口,有了站在大多数人一边,瞬间腰杆就直了,胆子也大了,觉得自己可以“理直气壮”的侵犯明明是无辜者、少数人的合法权益,甚至不会顾忌自己也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如此的场景,如此的大多数人暴力,经常出现在婚闹上肆意侵犯新娘新郎伴娘等人、捉奸时肆意殴打虐待通奸的男方女方、大货车车祸现场肆意哄抢搬运倾覆散落一地的运输货物......随便找个貌似高大的理由,集合了众人的意愿,就可以不顾法纪的,肆意侵害少数人、被孤立者的合法权益。以少数人权益的牺牲,满足众人的发自内心深处平日里隐藏的自私取乐他人心理。
易中天曾经在《中国的男人和女人》中写到,国人好捉奸。捉奸不仅可以当观众,还可以当演员,而且是当英雄。有了捉奸的高大理由,被孤立的通奸者唯唯诺诺,就可以动手惩治“奸夫淫妇”,上眼查看扒衣打人非礼画面。众人激情之下冲在一线的,还会觉得自己是英雄。就算是围观者,也能趁机会幸灾乐祸一回,好好体验一把高高在上的优越感。能一饱眼福,看一回好戏;又能一显身手,当一回英雄;还能博得众人喝彩,出一回风头。得了便宜又卖乖,这样的好事,上哪儿找去?
以上的情景描述、心态分析,是不是就是图片里,上手撕衣、围攻射水、旁观起哄、远观照相,乃至开怀大笑的现场情况及众人心态?很具有画面感的,现场只有女子一人可怜之外,众人或上手、或远攻、或取笑、或乐观、或拍照、或惊愕、或警醒......心态各异指导下的表情各异,在这貌似高大上“正当”理由下,将各自发自内心的私欲展现地淋漓尽致!
微信群里,居然还有人为这些众人辩护,称什么女子拿着水枪穿着雨衣,就应该承受被围攻的风险;女子穿着漂亮惹人注意,就应该成为被围攻的对象;女子如此招摇过市,可能就是为了引人围攻趁机炒作......这都是什么受害者有罪论?持这理论的,是不是也是现场加入众人心态的一份子?但愿他们永远不会沦为少数派、众人围攻的“那个女子”。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何对待别人,自己也可能受到同样的对待。现世报来的就是这么快!图片里那些众人,在围攻女子的现场,他们是多数派、“正当理由”的持有者,但是到了网友的评议里、到了官方的解读里,却正在沦为了少数派、被网络围攻的对象。
一段段借着泼水节肆意妄为的视频,传遍了网络,留在了网络记忆里。那些具有画面感的现场众人行径,面临着世人的评价。他们的所作所为,不知道自己事后看看,会作何感受?他们面对着网友及官方的否定性评价,是否也感受到了上图中女子遭遇一般的,双手举过头顶、一幅惊恐状......

女子何罪之有?美丽何罪之有?......几百年前世界名画《法庭上的芙丽涅》所展示的众人诸相及人性的复杂与矛盾,是不是在泼水节的街头,又一次上演了真实再现的一幕?几百年过去了,无数的教训之后,“众人”可否有所长进呢?
损害权利的事如果发生在别人身上,它就有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必须挺身阻止,而不是损害权利的事只会发生在别人身上,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随它去吧。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够看懂这篇文章的良苦用心,不要加入当时“理由满满”的多数人之列,事后,成了公开评议之后,当初受到自己围攻的那类少数人。

  往期文章:刑讯逼供之下,没有人是无罪者,没有人是清白者


  往期文章:裁判文书因为企业贷款受阻就下网,会不会以后都申请不公开?


  往期文章:CBA“假球”事件除了行业处罚,更应该还原真相,细查法律责任


  往期文章:从张继科借据看某些律师被追究虚假诉讼责任之后的喊冤


  为方便与网沟通,法律爱好者可添加小编微信号:kelly489112(劳拉)为好友,以组建法萌法律微信群交流。请注明职业,以便分类建群。也欢迎法律网友投稿。本号原创文章,未经许可,禁止其他媒体进行转载,侵权追究法律责任。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