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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要推行全员化考核促进审判现代化,什么是全员考核?

烟语法明 2023-12-27
今年4月底,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结合主题教育检视整改,在院机关开展干部全员考核工作。如今3个月过去,工作进展如何?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进一步推进?

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机关干部考核工作推进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悉,考核工作开展以来,最高法各单位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按照院党组部署要求,把全员考核作为重点工作任务来抓,结合部门实际、岗位职责设置考核内容和计分方式,认真组织考核试运行。通过考核,干警工作质效明显提升,作风面貌持续向好,考核作用初步显现。
“考核工作我们一直都在做,但做得不够、抓得不实,距离党中央的要求,距离审判工作现代化的需求,还有差距。”张军指出,当前考核工作处于开局阶段,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有的部门从班子到干警对党组抓考核、促工作的部署还在观望、等待;有的部门觉得考核“得罪人”,存在不敢考、不想考的错误心态;有的部门考核精细化不够,没有进行岗位类别区分;有的考核指标延续传统的“数量为王”思路,质量、效果指标没有发挥出应有的决定性作用;有的部门人员分差较小,还是“你好我好大家好”。“这不行,要总结、改进!考核是野外拉练,要考出真功夫,不是操场齐步走,做给大家看!”
“考核从无到有、从有到优需要一个过程。”针对运行之初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张军对持续抓实抓好考核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坚持“从政治上看”。务实推进机关干部全员考核,绝不是阶段式、运动式、一阵风,必须抓实、抓常、抓细,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深刻认识做好全员考核工作是落实党中央部署、适应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形势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有力抓手,是破解当前队伍建设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党的建设、纪律建设各方面制度要求融入考核工作中,通过考核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传导到各级法院、压实到每一名法院干警。牢固树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考核就是监督的理念,把强化考核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转变干部作风、提升工作质效的有力抓手,下大力气抓好落实。
坚持科学管理。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全员考核,实现考核指标设计初衷,关键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有一抓到底的决心和敢抓善管的魄力、智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一定不能当贻误事业、坑害干部的‘老好人’”。兼顾考核的科学性和简便性,突出重点、抓住主业,指标设置粗细得当,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遵循规律、尊重人性,把一般化管理和管理个别化相结合,关注干部差异性、调动干部积极性。
坚持问题导向。没有尽善至美的考核制度,也不能把考核作为评价干部的唯一办法,应当引导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重视考核但不过于分分计较,在运行过程中不断调整指标规则。以分级分类为重点,突出法官作为考核的重点对象。以政治与业务融合为重点,注重突出“人”“案”结合,把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等情况融入对“案”的考核指标,同时设置反映德、能、勤、绩、廉的共性指标。以发挥审判管理功能为重点,建立实时动态考核管理机制,促进把功夫下在平时,更好发挥考核激励引导作用。


强化考核管理 促进首都法院审判工作现代化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寇昉:北京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部署要求,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紧扣审限内结案、紧扣审执业务与党建队建考核深度融合,持续完善符合司法规律的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一、坚持一体化考核,构建覆盖全市三级法院各业务领域全体干警的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一是对各法院、各内设机构开展全覆盖一体化考核;二是对法院审判执行和党建队建工作开展“双一百”考核,将审执质效直接融入党建队建考核指标;三是对审判质量、效率、效果开展全方位考核,设置的审判执行指标中涵盖质量指标、效率指标、效果指标、诉源治理和多元化解指标,促进审判执行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坚持科学考核,不断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方式方法。

一是建立以审限内结案为核心的审判效率考核体系,鼓励案件在审限内审结;二是探索科学精准的指标合理区间,研究各指标的关联性和导向作用,确定指标值的上下限,实现考核的激励作用,避免盲目追求指标数值;三是探索一体化基础上的分类考核,强化精准性、体现差异性,同时兼顾不同法院的特点,真正发挥激励争先的导向作用。

三、坚持刚性考核,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引导、约束、激励功能。

一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搭建与办案系统贯通的审判质效考核工作平台,实现考核数据自动提取、考核过程自动分析、考核结果自动生成、考核排名实时呈现。坚持正确司法政绩观,对审判质效考核进行全过程监控,坚决防止片面追求数据而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不当行为;二是加强大数据分析,定期听取和研究审判态势,分析工作薄弱环节并及时督促相关法院有针对性地整改提高;三是强化考核结果刚性运用,评优评先、晋级晋升等各项工作都严格以目标责任制考核成绩为重要依据,激励全体干警担当作为、创先争优。


互动发言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夏道虎:听了寇昉院长关于北京法院绩效考核工作的发言,深受启发。

有三个特点印象深刻:一是“新”,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新部署要求,以新理念修订完善考核体系;二是“准”,遵循审判规律,以审限内结案为核心,探索设置指标合理区间,实行分类考核;三是“实”,在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加强大数据分析、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等方面都有实招硬招。这些做法科学、务实、有效,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借鉴。

2020年10月,江苏高院被中组部确定为公务员绩效管理试点单位。我们以试点为契机,修订完善对省高院机关和中院两套考核体系,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审判质效持续稳中向好。省高院在中组部绩效管理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

实践中有三点体会:

一是必须以鲜明考核导向引领干事方向。我们聚焦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每年逐级分解、动态调整设置重点工作指标,努力把讲政治、顾大局落到实处;聚焦案件质量、效率、效果,把发改率、审限内结案率、服判息诉率等作为核心评价指标,努力把促公正、提效率落到实处。
二是必须以优化考核方式提升管理效能。我们研发绩效管理信息平台,获评“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法院创新案例”,通过这一平台实时显示全院每名法官和法官助理办案情况、司法行政人员目标计划执行情况,以人性化、便捷化管理营造比学赶超氛围。
三是必须以强化结果运用激励担当作为。我们开展三次院机关队伍全员调研,对每名干警精准画像,印证考核结果。通过做实全员绩效考核,让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差不一样。近年来,4名法官因业绩不达标暂缓晋升等级,6名法官助理因考核靠后轮岗交流。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这次研讨班和张军院长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加快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扎实做好试点工作,认真研究绩效考核与新的指标体系衔接问题,尤其要发挥好案件比、案访比等新增指标促进“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导向作用,努力考出精气神、考出正能量、考出硬实绩,为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多江苏智慧和力量!

本文内容综合来自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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