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得知本号被天同律所威胁删文道歉、赔偿损失后(详见《天同律所因为昨天的文章要起诉本号,好害怕啊!》),大家也都看到了,尽管设置了关注7天才能留言,可留言区还是迅速超过了上限100条。留言的内容,均是一致支持烟语君的声音,打赏的数量也是空前的,甚是令人感动,在此表示感谢!令人意外的是,留言区里很多实名律师,也纷纷力挺烟语君。还有律师专门去翻阅前一天的文章阅读,留言称,怎么看不出文章有诋毁天同律所的意思?
更有很多的实名律师留言称,可以无偿代理案件对庭天同律所;可以开庭时前去旁听,围观此案;叮嘱一定要申请法院公开审理进行庭审直播,他们需要知道过程和结果......之所以感到意外,概因天同律所成名二十多年,不仅具有丰厚的司法资源,更是依靠讲座、公号、APP等渠道在律师界拥有一大批的拥趸。按照常理,应该是很多律师维护天同才对。留言区的情况就在那里摆着,被天同称诋毁他们名誉的文章,至今还在那里放着,天同那位朱律师的理由和主张也全文发出来了,公开接受大家的评判。看来,公道自在人心,并非虚言!昨天,天同发了一份《声明》,一边称“目前,确有部分合伙人、律师离开天同”,一边称“网络上流传的'暴雷'等为不实言论”,那么多合伙人、律师离职,算不算“暴雷”?曾经的创始合伙人之一、北京本部执行主任彭卿律师被采取了刑事措施,算不算“暴雷”?一个律所发生这么多的事情,称之为“暴雷”,怎么就成“恶意评论、散播不实谣言等诋毁、诽谤我所声誉的行为”了?
也就是烟语君这天天研究法律的,还能顶得住这名声在外的律所、律师删文、道歉、赔偿的“断喝”,换成别人,不早就乖乖投降了?这不是虚语。天同《声明》一出,原来以《天同律所出现危机?大批合伙人集体离职!》标题发文的一法律公号应声删文。
用一网友的留言是,律所出现了负面事件,不应该用恐吓的方式禁止人家转发、评论。法律规定在法律人的手里不应该是这么用的!律所、律师的《律师函》也不应该这么用的!法律规定、法律责任,不应该成为恐吓人的工具!法律人应该具有自己的良知!借此一事,也是受这么多正义之士的感动,今天想在此说说烟语君的法律梦想。很多人都在问烟语君,是不是律师?在得到否定性的回答之后,纷纷诧异,既然不是律师,创办此号不能给自己带来案源、咨询费收益,怎么还天天研究法律的撰写法律文章,阅读量一般,又没几个人打赏?烟语君的回答是,让这个社会尽量公平一些,让法律的公平正义惠及老百姓,包括律师等法律业者,算不算人生的意义?具体而言,法律,不应该由某些法律人士说什么就是什么;律师行业,也不应该由一些人靠不正当的手段进行资源垄断;法律倡导的公平正义,应该惠及社会,不应该垄断在少数人的话语权中。聊天群里,曾经不止一次的跟群友说过,烟语君的人生目标是,能够购买一个属于自己的临街商铺,起一个名字叫“烟语法明”的法律咨询公司,以自己20多年的法律工作经验、十几年前高分通过司法考试的专业标准,为普通老百姓讲解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很多律师都在追求客户的档次、案件的标的额,最起码也是要代理公司、单位一方。从经济利益考量,从交往人员的素质保障来看,这无可厚非。不过,从社会需要而言,最广大的民众,难听点是广大底层的老百姓,才是最需要尽责任法律保护的群体。
用《毒舌律师》里的台词是,法律上,不应该按照贫富差距实行三六九等。就像蒲松龄在门口摆上茶摊,听人讲各种鬼神故事一样,虽然不是律师,不能出庭代理案件,但是可以以律师的法律水平向老百姓提供法律问题的解答,帮其寻找可靠的律师代理案件,让其知道包括诉讼在内的各种解决纠纷的方式,帮其分析自己的案子究竟输在哪里。当然,适当的费用还是要收的,毕竟,维持一个商铺是需要经费的,但费用绝对是老百姓能够接受的。他们的法律故事,可以成为写作的素材,创作的受益补贴家用,避免走向靠案件收费的只求创收。受益应该不高,不足以支付房租的那种,所以才要是自己的商铺。没有资深律师追求的大案要案、巨额标的,但却是最广大民众需要的法律服务、尽责可行的法律方案提供。为何不去做律师?如今的律师行业,创收标准的功利性太强了,而且行政管理越来越严。如果选择做律师的话,就意味着文章的创作性会受到极大的限制,会受到各种的打压和抨击,乃至牵连到律所受到影响。如果能够放开个人律所的限制,倒是可以考虑。以亲身经历或知道的案例为证,有些官司输在平日里法律意识不强上,有些是输在诉讼中维权意识不强上,还有些根本就是律师不尽责。当然,也有输在法官或是正义感或是法律水平或是另有目的上。总而言之,老百姓法律维权真的很难,可法治环境对最需要法律保护的老百姓并不友好。以最近亲戚遇到的交通事故为例,五六十万的标的,打听了几个律师,还是朋友介绍的友情价,张口就要一两万。对于家里有病人还需要治疗费用的亲戚而言,绝对是巨额费用。烟语君给她写了一个诉状、列出了证据要求和目录,让其自己去打官司,反正赔偿标准都是有标准的。奈何收入微薄,至今没有买商铺的钱,公号接个广告收点费用的话,各位不要见怪。法律的公义犹在,也许有一天,各位能看到“烟语法明”法律公司建立的那天。到时候,欢迎八方来客过来坐坐,讲讲你的法律事故,共同商量解决之道。这是梦想! 往期文章:观《毒舌律师》,看绝地处境下,辩护律师的道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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