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律师多次溜窃超市,很多人忘了职业初心,但不能以此诋毁整个职业
当女律师30多次溜窃超市,当司法官员大肆以案谋私,当律师对人对己两套标准时,他们这么做时,根本就没有考虑过职业操守和法纪约束,此时还在惊讶他们为何不考虑知法犯法、职业约束,岂不是自己根本认不清现实的有些天真?
但是,社会上很多人,一听到某某职业的从业人员涉贪涉腐、不守职业操守之后,动不动就喊出取消某某职业、某某职业烂透了等口号和认识。这是错误的,不仅是整个职业的全貌,而且对人对己,并无半点好处。
在得知本号近期被天同律所及其律师威胁起诉、进行举报之后,有位法官添加了烟语君做好友后称,其查看了本号此次所有的文章,认为根本不会构成侵权,不用过分担心。在告知对方具有不一般的司法资源后,其称,积极准备应对就行,要相信,法官中是有正义之士的,不要被社会上的那些以偏概全、司法案例中的害群之马影响了自己的判断力。
大家可见,留言区里,持此观点的法律人并不少,包括很多实名律师。他们并没有站队对方跟自己都是的律师群体,而是独立公允的发表看法,甚至可以免费代理本号,外地跑去围观庭审。这说明,并不是所有的律师,都是具有一个法律学识和职业道德标准。
有位律师也曾经聊过,有次在火车上,他听到隔壁作为有人对律师职业大加贬斥后,跟对方差点动手的争吵了起来。用他的话是,他深爱着这个职业,自己也是兢兢业业、问心无愧,同时也对这个职业群体中,某些人的行径深恶痛绝,也认为他们严重败坏了职业形象,但却不同意因为某些人的行径,而将整个律师职业群体全部纳入了痛斥之列。
如同昨天文章写到的,行业环境长期累积而成,对于年轻律师乃至普通律师,并不友好。在视频平台上跳舞的律师,在城中村挂“法律咨询”小红灯的律师,在街边摆摊承揽法律业务的律师等等,按照某些人的标准有损律师高大上形象甚至涉嫌违规,但他们不偷不抢、不骗不坑,不过是为了推销自己的生计而已。比起那些利用本职工作作奸犯科的,貌以西装革履以资深著名包装的业内人士,高尚不知多少倍。
当法律规定成为所有人的自觉行为规范和必然法律制裁时,说明法治已经建成,我们就可以信赖职业法纪和道德,能够成为从业者的现实标准。如果法治建设还在路上,就要时刻提醒自己,所谓的职业道德、职业法纪,不过是口号和要求而已,并不能代表所有从业者的现实表现。有了这样的认识,也就能清醒的认识和看到,女律师溜窃超市案例了。
往期文章:天同律所的朱玮洁律师,你实名加头像的投诉本号,咋成本号侵犯你的个人信息了?
往期文章:没有焊接资格证,不是拘留个体焊接人员的“依法”理由
往期文章:三年前上百名法院人员烂尾楼集体维权,如今小区建成,他们对公正的理解深了吗?
为方便与网沟通,法律爱好者可添加小编微信号:kelly489112(劳拉)为好友,以组建法明法律微信群交流。请注明职业,以便分类建群。也欢迎法律网友投稿。本号原创文章,未经许可,禁止其他媒体(不包括朋友圈)进行转载,侵权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