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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委托前,律师应该告诉当事人打官司的6大风险!

烟语法明 2023-12-27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何大律 Author 何大律

律师一旦连续三两天不反馈案件进度,就可能遭当事人抱怨,认为律师不上心,把自己的案子放那不管,实际是当事人不了解民事诉讼程序的复杂漫长。
当事人抱怨,律师委屈,根源在于律师未尽到充分的事前告知责任,案件进度没有达到当事人的心理预期。
为避免当事人抱怨给律师带来的心理压力,建议律师在接受委托前,明确告知当事人诉讼中可能会遇到这些风险:
首先,时间投入风险。打官司是一个复杂漫长的过程,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律师需要了解案情、整理证据、诉前调解、庭前准备、等待判决、判决不服上诉、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等诸多环节,每个环节都要花费大量时间,加上法院案件多,排队等待是常态,委托前一定告诉当事人,不要想着今天立案,明天结案。
其次,经济投入风险。打官司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其中包括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涉及鉴定、证人出庭、聘请专家辅助人的,还要承担鉴定费、差旅费等,有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但万一没有胜诉或者执行不到位,则可能要自己承担。不要理所当然地认为当事人知道打官司要交诉讼费,不知道的大有人在,委托时律师必须讲到。
第三,不利判决风险。诉讼输赢受事实、证据、法律、法官自由裁量、人为干预、政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可能胜诉也可能败诉,跟当事人签订委托协议前,律师要明确告知当事人,哪怕事实和证据都很有利,也可能会面临败诉风险,不能承诺百分百会赢。
第四,无法执行风险。打官司并不是案子赢了钱就到了,有太多人案子赢了,拿到了胜诉判决,欢天喜地申请执行,却发现对方没有一毛钱,人家早就把资产挥霍空了,或把资产转移了。败诉方为企业法人的案件,虽然追加执行,但一样拿不到钱。因此,对那些包执行的案件,律师一定给当事人讲清楚,要有官司打赢拿不到钱的思想准备。
第五,虚假诉讼风险。个别当事人法治意识淡薄,妄图通过虚构事实实现不正当目的,如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帮亲戚朋友转移财产,如虚构租赁关系提起执行异议,帮亲戚朋友逃避执行等。这些行为一旦被查证属实,轻则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被罚款、拘留,重则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律师一旦发现这类苗头,应以治病救人为要,及时劝说制止。
最后,负面影响风险。有些判决书会被上传到裁判文书网,甚至被法律服务类网站转载,而有些案件可能会公开审理,对一些有身份、有地位的人而言,可能因诉讼而成为焦点,导致隐私曝光,给个人声誉、形象甚至工作生活带来不利影响。
总之,对当事人而言,打官司不仅需要投入时间精力,付出经济成本,也可能面临不利判决,判决后无法执行,涉及虚假诉讼甚至被处罚,以及因诉讼可能给个人带来负面影响等情况,这些诉讼风险的客观存在,要求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前,尽到告知义务,以确保当事人对诉讼有适当预期,进而使当事人更好地理解配合支持律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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