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第二十条》火了正当防卫,引来了归功于谁的“检律之争”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4-03-31

春节档电影《第二十条》在法律圈火了,几乎所有的法律人、法律自媒体及检察院的官宣,都加入了这部影片的讨论和热评之中。

正当防卫的激活,是近些年司法界为数不多的几个工作亮点之一。尽管激活之后在没有媒体介入、没有引发热议围观之前,能不能落实到具体案件中,是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但与之前几十年里一直束之高阁相比,总算是进步的。
电影里的“正当防卫”,是一个标准的法律名词,尽管可以汉语名词、口语表达等方式出现在各种场合、观点认识,也可以被作为故事声情并茂的搬上大银幕,但上升到法律层面、司法层面,想要扭转办案机关“一条龙”的工作常态而被认定正当防卫的话,则是涉及到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力量较量、双方代理律师的精神与能力较量、各个司法办案人员乃至机关内部精神与能力的较量结果。当然,还会有媒体介入后的力量关系。
正是因为如此的影响因素复杂、过程多桀、结果莫测,电影《第二十条》的影评中,在法律人内部也引来了激活之功应该属于谁的争议。
“法不应向不法让步”,“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等,成了影片中检察官的口头语;聋哑人郝秀萍被村霸逼债强奸凌辱,丈夫奋起反抗却面临防卫过当要被判入狱后,郝秀萍在天台上向检察官伸出了双手......
经历了自己儿子遭遇见义勇为被委屈对待、经办案件得不到认定正当防卫认定致家破人亡后,检察官最终觉醒了,最后一段的慷慨陈词迎来了影片的大欢喜结局。给观众造成的印象是,经过检察官的努力,才有了正当防卫的成功激活。

按照影片的这个思路,影片的策划方近日表示,影片中的案例参考了昆山反杀案、福州赵宇案和涞源反杀案等现实中真实案例,高度还原了现实中的办案检察官......电影以检察官韩明的角度,全面、系统地呈现了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从不敢适用、不愿适用到切实转变司法理念依法适用正当防卫维护公平正义的过程。

然而,影片如此的编排,主创人员如此的阐明,却没有在法律圈获得些许的赞同。近日,不少律师的自媒体文章纷纷提出了不同的看法,直言片中检察官将刑事被告人称之为“我的当事人”不现实不合规不合法,将正当防卫激活之功归于检察官的办案觉醒,更是不符合历史不符合实际不符合当下。

例如,影片中故事作为原型的2018年昆山反杀案,现在还有据可查的当时案件一发生后,当地检察院官宣里就出来一篇“正当防卫还得靠跑”的文章,引发了轩然大波。尽管检察院介入后该案件结果是按照正当防卫公安机关撤案,但究竟是网友及媒体的推动作用,还是来自检察院内部的主动发力,这是一目了然的事情吧?

正当防卫制度,早在1979年的《刑法》中就有明确规定,可为何检察制度一直都在的几十年里,这个制度会被称之为“僵尸条款”呢?难道是这几十年里一直没有此类案件,还是没出来影片中“热血”主角的检察官?

据此,有律师发文称,近些年正当防卫制度一定程度的激活,每一个案例都是律师拼死斗争、媒体大胆传播的结果,背后的艰辛、风险和压力,只有当事人、律师、部分媒体最清楚。《第二十条》不应该将这推进法治进步中,包含着当事人、律师、媒体、法官、网友等众人合力之功,全都归于检察官之手。
有律师发文称,检察官韩明听证会上,不仅将律师替犯罪嫌疑人辩护的工作做了,甚至连法官宣布犯罪嫌疑人无罪的工作也做了。检察官最多也就是认为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而做出不起诉决定,是否有罪要由法官审理宣判的。检察官精彩发言后,所有人最起立鼓掌,底下是观众的热泪盈眶,这不是在误导吗?
作为资深的法律自媒体,烟语君认为,真正激活正当防卫制度的,是2016年发生2017年2月一审宣判的于欢案,主要力量是律师与媒体的合作。
此案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代理律师与南方周末记者合作的一篇“辱母杀人案”的报道,披露的案情在全国引发了轩然大波。一审判决中没有采纳律师的“防卫过当”辩护意见,更是引来了一致性的反对。一时间,全国媒体、自媒体及网友都对该案的判决结果不予认同。公检法同时发声,宣布调查核查全面展开。
该案二审审理期间2017年4月,最高法院刑事负责人专门在山东召开了刑事审判座谈会,要求刑事案件个案的审判要置于天理、国法、人情之中综合考量,要最大限度追求法律正义,同时要兼顾社会普遍正义,司法审判不能违背人之常情,努力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结合。
2017年6月,山东高院作出二审判决,认定于欢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撤销一审无期徒刑判决结果,改判有期徒刑五年。二审判决有,“认定于欢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既是严格司法的要求,也符合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
2018年6月,最高法院发布了93号指导案例93号——于欢故意伤害案,其中明确,对正在进行的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不法侵害”,可以进行正当防卫;如系因被害人实施严重贬损他人人格尊严或者亵渎人伦的不法侵害引发的,量刑时对此应予充分考虑,以确保司法裁判既经得起法律检验,也符合社会公平正义观念。
尽管如此,作为一部现实题材的法治片,能登上春节档热映,无疑都是成功的。如果让烟语君在同期热映几部影片中选择的话,肯定会选择观影《第二十条》。尽管知道其不过是检察系统的宣传片,片中有着诸多瑕疵的地方,存在诸多与现实脱节的地方,但就冲着其可以唤起观众对于法律话题的关注,告诉观众没有他人的公平正义就没有社会的公平正义的道理,就是值得推荐的。

  往期文章:当律师前VS做律师后:办案依赖的,更多的是法律知识之外的知识


  往期文章:刘谦没错是小尼插错了牌,魔术的背后是如何突破自己认知的上限


  往期文章:一审改发率2.4%、1.98%、0.92%、0.78%...这越来越高的一审维持率


  往期文章:堵在高速5天,吃光带回的年货...天灾之外,是否应该有人承担法律责任?


  为方便与网沟通,法律爱好者可添加小编微信号:kelly489112(劳拉)为好友,组建法萌法律微信群交流。请注明职业,以便分类建群。也欢迎法律网友投稿。本号原创文章,未经许可,禁止其他媒体(不包括朋友圈)进行转载,侵权追究法律责任。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