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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突出被遴选为中级法院副院长,落马后感叹“叫花子也比现在幸福”

烟语法明 2024-03-31

2022年4月24日,湖南省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三湘风纪”通报了8起湖南省纪委监委查处的党员干部借贷收息受贿典型案例。

记者注意到,被点名的落马官员包括长沙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李晓宏,衡阳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廖炎秋,娄底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长王成良,湖南省高级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微等。

首个女中院院长

李微,女,汉族,1958年7月出生,今年63岁,湖南邵阳人,1975年6月参加工作,197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公开资料显示,她长期在法院系统任职。

1986年7月,28岁的李微到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审判员、经济庭庭长等。1990年10月,她到了湖南省高院工作,从那时起至2001年7月,她历任省高院副处级审判员、经济审判庭副庭长、经济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民事审判庭庭长等。

2001年7月,李微成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公开资料显示,李微曾为湖南省有史以来第一位中级法院女院长,拥有博士学历,其所著的《涉诉信访:成因及解决》为我国第一本涉诉信访的专著。


当时湖南高院官网披露其简历为:李微,女,汉族,1958年7月出生,法律硕士,邵东县人。1975年6月参加工作,197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5年6月至1978年12月,为邵阳市郊区鸡笼乡知青;1978年12月至1981年12月,为邵阳基础大学学生;1981年12月至1984年7月,为邵阳市法律顾问处律师;1984年7月至1986年7月,任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副处级);1986年7月至1987年4月,任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地市合并以后);1987年4月至1990年6月,任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地市合并后);1990年6月至1992年3月,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1992年3月至1995年4月,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1995年4月至1997年1月,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第一庭副庭长;1997年1月至2001年6月,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2001年6月至今,任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不到4年后(2005年1月),她转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并于2012年12月明确为正厅级。


公开资料显示,2011年12月,李微被最高法评为第二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领域为民商法。2011年之前,李微考取湘潭大学法学学士、法律硕士,中南大学经济法博士,担任高级法官,并兼任中国政法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教授。
2010年4月22日,应国家法官学院的邀请,作为湖南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的李微为全国法院院长培训班200多名学员授课。

2014年8月,李微到了湖南省政协工作,任湖南省政协副秘书长、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2021年5月26日被查。

出镜痛哭

李微曾在公开场合提到,自己大学毕业后,阴差阳错没有去做电气自动化的工程师,而是去做了律师,自己办了一大批案件,“律师年代三年办了100来件,做法官期间办了2000多起案件,参与办的有十来万件案子”

2005年,永州中院曾刊发一篇李微的人物文章《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女院长带出永州中院新天地》。


文章称,李微带着永州中院走出了“几名中层领导干部违纪被查处带来的法院信任危机”,“她一人一年节省的经费就在20万元以上”,法院年诉讼费收入从不足200万元到年630万元,实现了总预算近3000万元的新院址整体搬迁。
在上述视频中李微称,“在这个行当,一干干了三十年,从中级法院,被选调到省高级法院,从审判员做起做副庭长,庭长,借调到最高法院,回来下派永州中院当院长5年,又回省高院当了10年副院长。在这个过程中,办了一大批案件,律师年代三年办了100来件,做法官期间办了2000多起案件,参与办的有十来万件案子,是整个我们中国改革开放以后法治发展变化的见证者,司法进程的见证者。”

2017年,在湖南省政协的读书会分享会中,作为湖南省政协常委、社法委主任的李微以《学习就会了》为主题介绍自己,“我上山下乡时,看到农民非常辛苦劳动,我想改变丘陵地区没有机械化的现状,让农民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当时恢复高考,考大学读的理工科,学电气自动化专业。大学毕业后,阴差阳错,没有去做电气自动化的工程师,而是去做了律师。做律师刚入门辛苦,一张白纸,一个法律都没学过,都是重新学的。我努力学习,没在12点前睡过。买了一系列的法学世界名著全部读完,司法部第一套教材全部学完,结合实践办案子,一边办案子一边学习,三年时间成为抢手律师。最后赶上选拔干部,因律师执业突出被遴选为中级法院副院长。”

但她最终没有守住初心。

记者注意到,2022年1月,湖南卫视播出的电视专题片提到,李微是曾经的“最美女法官”。

“看着别人有大别墅,生活特别的奢华,所以心里就很羡慕,很向往,就想能够有什么渠道,能够挣点钱。”李微说。经查,李微利用职务之便,在案件诉讼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200万元。

她说,“我的身心,就像被碾碎的肉泥洒落一地,浑身的每一个细胞里都是悔恨,都是难过。纪律、法律两相违,法院、政协两相负,人生、家庭两相毁。”

李微称,如果允许她选择,宁可在外面做叫花子,叫花子也比现在幸福,因为他有自由。

案件细节披露

2022年4月24日,湖南省纪委监委披露了李微案件的更多细节。

通报中提到,2012年至2013年,李微利用担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的职务便利,为私营企业主周某、粟某在民事、刑事诉讼案件中谋取利益。为感谢李微的帮助,周某、粟某分别与李微约定以借贷收息的方式送给李微好处费。

2013年至2014年,李微以他人名义借给周某、粟某共计610万元,并收受周某、粟某所送“利息”共计331万余元,涉嫌受贿犯罪。

“表面是借钱,实质是借“权”。李微为这些私营企业主在民事、刑事诉讼案件中打招呼、谋取利益,打着借贷的“幌子”,变相搞行贿受贿。”从借贷收息受贿的表现形式看,有的行贿人不缺钱,受贿人也要借钱给他并收受利息;有的是行受贿双方事先约定,以借贷收息的方式掩盖行贿受贿的真相;有的是行贿人确需用钱,给党员干部利息明显高于其他人。

李微被查之前,网络上曾出现了针对她收受贿赂的实名举报信息。


2021年11月,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湖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主任李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微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经商办企业;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微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注:资料来自湖南省纪委监委网站、湖南卫视、湖南日报、人民网等公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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