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基层法官身份退休算平庸一生吗?问题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啊!
最近,看了一篇“当一个基层法官算平庸的一生吗?”的文章,看得出作者是一名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一路走过来的法院人,如今应该是已届退休年龄。回首几十年的工作经历,感叹现在司法办公条件的改善、社会法治风气的进步,结论不忘一番“你要知足”之类的“当一名基层法官有何不好”的感触,提醒那些不安现状着千万不要“欲望超出你的一切能力”、“孩子平安养大就好了”。
网上有句流行语是,如今幸福感最足的就是有退休金的而且是体制内平安落地的退休人员。有多少年轻人、中年人的感慨和梦想是,可以早日领到一份衣食无忧不靠子女救济、保持中游生活水准的退休金。在没有等到那天之前,工作生活进而是置身其中的压力,仿佛看不到尽头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真的是走着走着,在现实的压力面前,已经忘了当年那个曾经想着秉持公平正义、为民排忧解难的热血少年。曾经,有一个刚任命法官的年轻人,在院领导组织的五四青年节座谈会上,轮到其发言时,先是列举了自己处理的几个案件的切身感受,最后感慨到,能通过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手中的司法裁判权,尽力做到案件纠纷的圆满结果,尤其是通过自己不厌其烦的开庭阐明案件争议事实,或是苦口婆心的开导原被告接受调解,或是在判决书与法与理的详尽说理,看到案件双方介绍司法结果,就会感到十足的工作成就,感到作为法律人的职业价值和社会价值。
然而,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多,年轻人发现,自己秉持不辞辛苦、追求公平正义的工作宗旨,越来越不合时宜。院里表彰的,是那些一年办了三百多件取暖费案件可以批量处理但结案数奇高的法官;领导批评的,是那些为了查明事实开庭五六次审限内还没结案的法官;工作越是一丝不苟秉公办理反而屡屡被人投诉,平日里是业务骨干办的事疑难案件但到了提拔晋升的时候屡屡测评垫底、名落孙山......
基层的每个庭室,哪个没有司法工作了一辈子,连个《公务员法》里都没有规定的股级副庭长庭长都没干上,就以普通工作人员退休的法院人员?是他们工作能力不及,还是奉献精神不够,还是在一次次名曰“竞争上岗”中败在了其他方面?
最近看了一个帖子说的是,上级领导到某基层法院检查工作,随机问了陪同检查的院领导一个审判系统操作的问题,结果是院长不会、副院长也不会,最后连四十出头的业务庭长也不会,现场一顿的尴尬。
可见,就算在基层法院,都是冠以基层法官的名号,内部也是“江湖”深重,法律业务能力真的是主要的评价标准吗?是故,动辄就以“基层法官”来定义一个群体,讨论是不是“平庸”,俨然没有看到群体的复杂性、内部的官僚化。
即便是一个法庭庭长,也可能是很多法院人一生遥不可攀的职务。作为现象的是,很多外地人考入基层法院之后,经年之后就会成为离职人员的主力。那些本地的副庭长、庭长、副院长们,俨然在当地特别是小县城里以人生赢家自居,哪里还有“平庸”一说?他们嘴里的所谓“平庸”,不过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一时不悦,亦或是安慰那些失意者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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