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哪些律所、律师,在跟法律公司合作?
先看两个新闻:
1、最近,“看看新闻”、“上海证券报”等媒体,都报道了一起上海某法律公司打着推广“9986综合法律服务包”名义涉嫌“新型传销案件”的情况。据报道,抓获犯罪嫌疑人20余人,涉及的人数达到了2,600多人,涉及金额达到了2,000余万元。
2、2023年10月19日,上海司法局同时发布了三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是分别对伊某、乔某1、乔某2三人行政处罚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导致三名律师被处罚的,居然是因为同一刑事案件被判刑——(2020)沪0115刑初1705号、(2021)沪01刑终969号,涉及的罪名都是保险诈骗罪。
6月5日,《法治日报》刊文《关于加强法律咨询公司监管的建议》,其中提到,法律服务公司相关不规范经营活动对法律行业和司法权威造成的恶劣影响,已有愈演愈烈之势,必须加强监管,笔者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规范和监管:......三是建议司法行政部门加强对律师(律所)与法律咨询公司的非正当业务合作的监管,特别是个别律师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公司违规招揽业务的行为......
正如上面“建议”中提到的,甚至出现了法律公司、律所律师相互合作、不断靠拢的趋势。对此,很多地方的律协纷纷发布过“倡议书”、“声明”等公告,要求辖区内的律所、律师,不以设立、参股、担任顾问等各种形式参与经营法律服务咨询机构,不与法律服务咨询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合作。
但是,本文要提醒法律业者的是,律所、律师跟法律公司合作,一定要注意合规合法甚至涉嫌犯罪的法律风险意识。文章开头的案例,就是活生生的证明。
可能是利益的驱使,可能是竞争的需要,大量的法律公司在推广法律业务的过程中,采用的商业手段,雇佣的推销人员,都是只考虑商业价值,不考虑业务结果、法律风险的。
有网络文章写到,很多直播间里的“资深律师”,很多根本不是律师,没有通过法律职业考试,就在指导法律需求的人员进行纠纷处理,承诺未来的司法结果。
律师、律所跟这样的法律公司合作的话,势必将面临这些法律公司人员当初给当事人承诺结果,而在司法现实中无法实现的局面。例如,有些法律公司信誓旦旦的承诺,七日内立案,几个月内要回欠款,稍微有点司法常识的都会会知道,这根本不现实。律师、律所一旦接手了这么案件,一旦当事人追究起来的话,又该如何处理?
当下,面对着多重压力和现实,很多律所、律师的日子并不好过,法律行业在生计和发展面前,各方从业人员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不少人在呼吁律师行业应该顺应商业化需要,做出变革。
在做出商业化变革之前,烟语君要提醒的是,律所、律师在目前的管理制度下,跟法律公司合作,不论是行业合规性,还是行政违法性,乃至更严重的利益诱惑,都是风险巨大,一定要具有风险防范意识。从“法治日报”的文章看,此类合作可能将成为未来的查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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