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再次说明,敢去涉及行贿、虚假诉讼的律师,都不是一般人
一些法律自媒体,甚至没有见过法院的裁判文书,就根据那些不赞同指控内容的自媒体文章,纷纷发表着不够罪的法律观点,甚至还有人喊出了此案“事关几十万律师正当执业安危”、“要为律师的正当执业权利而坚持到底”等口号。
烟语君是基本不对法律人涉案的案件发表法律观点的,最多就是对诉讼中的某个事项评论一番而已。有网友,甚至涉案方的人员,也有要求烟语君对案件进行评论的,一来可以趁机刷流量,二来可以凝聚粉丝群体,但都被烟语君拒绝了。
为何?作为法律人,走到了被刑事指控参与虚假诉讼、非法集资、行贿等罪名,在媒体上辩论律师的行为究竟是审查不严的违规行为,还是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这样的辩解,可能具有法律意义,但无论如何也不构成正当说辞、引领行业风气的。
可以作为证明的是,凡是法律人涉案的,除了涉案寻衅滋事的,看看评论区法律圈外人士的留言就知道了。当一个法律人,不去以自己的行为倡导社会遵守法治、践行公平公正,而是不管行业风纪、良性竞争环境的在日常执业行为行走在罪与非罪的执业层次上,直到被追究了刑事责任,才想起来法律保护、舆论支持,是不是太晚了?
最近,某省司法厅官网公布了几则律师被吊销了律师执业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的几名律师,除了犯有危险驾驶罪的,一个是因此前犯有行贿罪被法院终审生效判刑若干,一个是因虚假诉讼罪被判刑若干,还有一个犯有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的。如此的行径,令自身做从事的法律事业情何以堪?
众所周知,此类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过是涉案的律师因故意犯罪被追究了刑事责任之后的例行公事罢了。只因如今的裁判文书网公开尺度问题,连律师涉案的刑事判决书也列入了不予公开的范畴,社会大众、律师同行也只能通过行政处罚书来了解此类警示案例了。
找不到上述几名律师的具体涉案案情,但关于几名前律师的以往资料,网上还是能找到的。三名律师,都是行业内的资深人士,相信也是当地律师圈的“大咖”级别人物。公开资料显示,两位还是此前的各自律所主任,一位是此前的某律所副主任。
例如,其中的一位此前的公开介绍是,某某律所主任,目前担任某某委员、某某法律顾问、某某研究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专业从事行政、商事领域法律服务,先后发表学术论文几十篇,著有某法律丛书等,经常性的应邀为社会群体、服务单位讲授法律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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