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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中期检查通知
为做好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工作,保证课题研究成果质量,现对2019年度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进行中期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以《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和立项通知书为依据,内容包括:
(1)研究方案是否按照课题《申请书》中约定的计划及课题设计进行实施;
(2)主持人和课题组其他成员是否按规定负责或参加研究工作;
(3)课题研究进度;
(4)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5)下一步研究计划;
(6)能否按时完成研究任务,推迟或中止研究工作的原因;
(7)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检查方法
课题主持人须填报《2019年度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以下简称《中期检查报告书》)。《中期检查报告书》在山西省法学会网下载,经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寄送山西省法学会并发送电子版(sxsfxh@sina.com)。
三、拨付经费
《中期检查报告书》经山西省法学会审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会将视情况做出不拨付项目资助经费或撤销项目决定:
(1)不提交或不按要求和规定时间报送《中期检查报告书》
(2)经审查,课题阶段性成果未达到预定任务的;
(3)无正当理由而未按规定期限完成研究任务的。
四、报送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于2020年1月20日前将《中期检查报告书》报送山西省法学会研究部。
地 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坡子街10号(邮编:030009)
联系人:王馨雁
电 话:0351---5625376
附:2019年度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
山西省法学会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