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CI法学论文的写作与发表经验谈”讲座成功举办
来源:南开大学法学院
12月4日上午,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何天翔助理教授做客南开大学法学院,分享SSCI法学论文的写作与发表经验。讲座由我院比较法研究中心主办,谢晴川博士主持,张玲教授、王彬副教授、中心主任李蕊佚副教授等十余名教师参与了与谈,数十名学生旁听。
谢晴川博士首先介绍了何老师丰硕的学术成果,尤其是能够在SSCI期刊发表5篇论文,其中包括Q1和Q2区间的期刊,这在知识产权领域尤为难得。何老师表示SSCI法学论文的写作与发表实际上与中文论文有很多共性,区别主要在语境和体系上,接着从SSCI列表的理解、期刊的选取以及投稿的技巧三个方面分享了心得与经验。
何老师指出以世界知名法学院的学术评价体系为参照,内地高校对该列表存在几个普遍的认识误区。第一是未能充分考虑到SSCI列表的不稳定性。第二是未能充分考虑到SSCI列表中各学科的杂烩性,法学学科研究的国别性与地域性导致法学期刊的影响因子普遍不如经济学、社会学学科,被SSCI列表收录数量偏少。第三是未能充分认识到SSCI列表的区间区分实际上与文章质量没有必然联系。例如涵盖了所有法律领域的一般性期刊更容易获得高引用量,但实际上期刊不会因为区间高低而变动其审稿要求,区间较低的专业类期刊有时反而具有更加专业化的稿件要求与审稿能力。
在期刊的选取方面,何老师指出从杂志的组织形态出发SSCI法学期刊可分为学生主导法律评论(student-run law review)和行业主导法学杂志,它们在审稿标准、审稿程序、用稿程序方面都存在较大区别,除去美国几大法学院评论之外,多数情况下行业主导的法律期刊都比学生主导法律评论更被认可。在美国由学生主导的法律评论是学生编辑负责审稿,学术积淀相对而言薄弱一些,不可能知晓所有法律领域的基础知识,所以作者往往需要用很长篇幅铺垫基础知识。这导致美国很多论文字数非常多。而且这些期刊要求文章内容与美国法有关,对于外国法和比较法研究基本不认可。与此相对,欧洲期刊则主要由专业人士审稿,作者直接切入主题,所以字数相对较少。
在投稿技巧方面,何老师认为首先是要确定目标期刊。根据自己的专业领域先筛选出SSCI目录中与自己专业有关的期刊,然后研究该期刊的目标、往期发表情况和引注格式要求。在写作方面,英文论文与中文论文写作一样,同样是学习、模仿、超越的过程。英文论文的写作并非单纯将中文论文翻译为英文。文章架构应当以问题为核心,不能仅仅是介绍中国的情况、经验与做法。在投稿方面,首先应当尊重编辑,务必重视评审意见,做到胜不骄败不馁。
在之后的交流环节讲座后,我院师生与何老师交流了英文法学论文的写作与发表中的困惑。唐颖侠副教授谈到了如何查询SSCI列表中的具体部门法期刊,以及如何引用中文文献的问题。柯振兴博士谈到了关于中国法的相关研究是否必须体现对其他国家的借鉴意义。王鹏副教授谈到了国际法学相关期刊中是否存在更重视跨学科研究的倾向。赵晶晶博士谈到了在回应评审意见修改论文时需要注意的问题。王彬副教授谈到了如果不同评审人意见存在冲突应该如何处理,国际会议论文用于投稿是否属于一稿多发。向波副教授谈到了积攒脚注的问题。李飞副教授谈到了论文写作中引用文献的注意事项。高通副教授谈到了期刊的查重问题。在场同学也提出了各自感兴趣的问题。何老师一一给出了自己的意见与建议。至此,学术盛宴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