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学2020年CLSCI论文数据分析 院校竞争日趋激烈 学科交叉融合明显
核心提示:近日,由中国法学创新网统计的2020年全国科研机构在“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刊”(简称为CLSCI期刊,共22种)上国际法学发文情况正式发布。从发文总量来看,2020年22种CLSCI期刊国际法学发文总数与前一年相比基本持平,略有增加;85名作者(共同署名者,仅统计第一作者)共发文91篇,发文总量居于“第二梯队。
作者|王 钢
责编|薛应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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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中国法学创新网统计的2020年全国科研机构在“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刊”(China Leg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简称为CLSCI期刊,共22种)上国际法学发文情况正式发布。从发文总量来看,2020年22种CLSCI期刊国际法学发文总数与前一年相比基本持平,略有增加;85名作者(共同署名者,仅统计第一作者)共发文91篇,人均发表近1.1篇。
一、总体评价
首先,发文总量居于“第二梯队”。统计结果显示,2020年,全国各科研机构研究人员共发表国际法学(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三个方向)论文91篇(其中合作作品6篇)。与14个法学二级学科发文情况对比可以发现,国际法学2020年在22种CLSCI期刊发文总量居于第二梯队,与第一梯队的刑法学(331篇)、民法学(330篇)、刑事诉讼法学(193篇)、行政法学(170篇)等存在较大差距。当然,这与各学科研究群体规模、学科范畴、历史积累、期刊学科统筹等也有很大关联。三大权威期刊(《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方面,2020年国际法学共发表论文6篇,《中国法学》《法学研究》分别为3篇,占CLSCI期刊发文总量的6.5%,与同期其他学科在三大权威期刊发文情况相比居于中下游。比如,刑法学在三大权威期刊发文16篇,占该学科CLSCI期刊发文总量的4.8%(16/332);民法学在三大权威期刊发文30篇,占该学科CLSCI期刊发文总量的9.1%(30/330);刑事诉讼法学在三大权威期刊发文14篇,占该学科CLSCI期刊发文总量的7.8%(15/193);行政法学在三大权威期刊发文24篇,占该学科CLSCI期刊发文总量的14.0%(24/171);商法学在三大权威期刊发文12篇,占该学科CLSCI期刊发文总量的10.7%(12/112)。
其次,实践性与热点凸显。总体上看,国际法学界2020年度关注的问题,既有传统理论,也有热点问题,既有宏观视角,也不乏微观分析,总体趋向于务实。比如杨华的《中国参与极地全球治理的法治构建》对我国参与极地全球治理实践、面临的问题以及诸多障碍进行了反思。孔庆江、于华溢的《数据立法域外适用现象及中国因应策略》通过对美国、欧盟数据治理理念以及加强对数据主体权利保护的考察,呼吁我国加快国内相关数据立法、对他国数据规则的域外适用进行阻断、保护国内数据主体权利等。董念清的《论国际航空私法条约适用的强制性》通过对《华沙公约》的深入分析认为,其建立的强制性适用原则在被国内容易被理论界、实务界忽视,呼吁加强国际法条约适用理论研究,并在审判实践中予以正确适用。另外,从实践性角度考量,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三个学科的实践性日渐加深,其在我国对外交往实践中的各个层面都逐步体现出越来越强的重要性、专业性。同时,随着近年来,国际关系紧密化程度加深,国际事件对国内社会的影响进一步凸显,这使得全社会对国际法理论与实践总体的关注度有了明显提升。当然,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三个学科内部也有所区别,其中尤以国际公法领域表现最为突出,国际经济法领域次之,国际私法领域受瞩目程度相对较弱。这也间接体现在国际法三领域研究成果的总体数量对比方面。
最后,竞争日趋激烈。2020年CLSCI期刊各院校国际法学发文总体排名如下:中国政法大学以发文9篇居于榜首,华东政法大学以发文5篇位列第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吉林大学、上海政法学院紧随其后,分别发文4篇,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复旦大学分别发文3篇,南开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厦门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河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安徽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各发文2篇,其余上榜高校均发文1篇。需要特别交代的是,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上海政法学院各在三大权威期刊上发文1篇。由此可见,国际法学领域2020年各法学院系的研究成果并未拉开明显的差距,各研究单位及相关学者均有所斩获。统计显示,2020年,在CLSCI期刊发表国际法学论文的作者共85位(共同署名者,此处仅统计第一作者),人均发表近1.1篇,相对较为平均。当然,不乏表现突出者,如石静霞、何志鹏分别发文3篇,何其生、崔晓静、江河、宋阳分别发表2篇等。
二、学科内部对比
2020年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三大国际法学内部还体现出各自本身的特点。相比较而言,国际公法与国际经济法的覆盖范围比国际私法大很多,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国际法学界不同领域研究论文选题的广度。虽然通过对各领域发文的分析可知,已有文章并未覆盖各学科所涉主要方面,但三个方向各自也在一定程度限制着学者的选择取向。具体特点如下:
(一)国际公法
国际公法方向2020年度CLSCI期刊共发文34篇。其中,三大权威期刊发文1篇,即杨华发表在《中国法学》第6期的《中国参与极地全球治理的法治构建》。其他CLSCI期刊,《法学杂志》发文5篇,《当代法学》发文4篇,《中外法学》《环球法律评论》《法学评论》《法学》《政治与法律》《政法论坛》各发文3篇,《法制与社会发展》《现代法学》《清华法学》《法商研究》《法律科学》《比较法研究》各发文1篇。
法学院校方面,2020年22种CLSCI期刊上,中国政法大学发文4篇、北京理工大学、吉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分别发文3篇,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安徽财经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均发文2篇,中国社会科学院、宁波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厦门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复旦大学、苏州大学各发文1篇。
研究视角及主题分布方面,2020年CLSCI期刊,国际公法领域发文所涉主题颇广。第一,国际法基本理论仍占据最主要位置,如关于国际法的性质和作用、国际法的软法性质、国际法与国际政治的关系揭示、国际法制与全球治理等。第二,条约法及国际组织法方面的研究,涉及条约退出、非政府国际组织、领土条约等角度。第三,人权法、海洋法、国际环境法等也占据一定比例。第四,我国学者也对新近热点问题进行了关注,比如,国际卫生防疫(发文5篇)、人工智能等。当然,国家及国际安全也是本年度关注较多的话题(发文2篇)。第五,单从题目看,共有9篇文章涉及中国维度,包括对涉及中国领土纷争的国际法探讨等。
(二)国际私法
国际私法类文章相较于其他两个领域数量较少,2020年22种CLSCI期刊共发文20篇。其中,三大权威期刊共发文2篇(《中国法学》《法学研究》各发文1篇);《环球法律评论》发文4篇,《法律科学》发文3篇,《法学评论》《法商研究》《政法论坛》《法学杂志》各发文2篇,《法学论坛》《当代法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各发文1篇。
法学院校方面,2020年22种CLSCI期刊上,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河北大学各发文2篇,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复旦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上海政法学院、新疆财经大学、郑州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各发文1篇。
主题分布方面,2020年度国际私法领域所发论文研究主题仍主要集中在法律适用、管辖权、判决的跨国承认和执行上,这也表明学界对国际私法基础理论的关注未减,诸如探讨法律选择标准,涉外代理、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国际航空条约的强制适用,管辖权(发文4篇),国际商事惯例的适用(发文2篇)等。当然,这也包含对数据流动规制、国际商事诉讼中的区块链技术、国内法的域外适用、民法典对中国国际私法立法的影响、间接管辖权等新问题的讨论。
(三)国际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领域2020年CLSCI期刊发文共计37篇,高于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其中,三大权威期刊共发文3篇(《中国法学》1篇、《法学研究》2篇);《法学杂志》发文6篇,《法学》发文5篇,《环球法律评论》《法商研究》分别发文4篇,《东方法学》发文3篇,《现代法学》《法学家》《当代法学》各发文2篇,《清华法学》《法学评论》《法学论坛》《法律科学》《比较法研究》《政治与法律》各发文1篇。
法学院校方面,2020年CLSCI期刊上,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各发文4篇,华东政法大学发文3篇,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南开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分别发文2篇,吉林大学、厦门大学、外交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复旦大学、上海政法学院、海南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同济大学、山东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南大学各发文1篇。
主题方面,国际投资和国际贸易备受关注,2020年CLSCI期刊各发文7篇,并列榜首。国际投资领域2020年度CLSCI期刊发文主要指向投资争端解决、外资准入、投资协定、南北议题、最惠国待遇、投资全球治理等;国际贸易法领域主要涉及自由贸易协定、国际贸易法治、国际贸易与安全、全球贸易与气候治理、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等。同时,数据法也是国际经济法领域的一个新热点,受到较多关注,共发文4篇,分别涉及数据主权、数据立法、数据本地化及跨境流动等。再者,国际金融法制主要涉及全球金融治理、人民币国际化。国际税收方面,发文2篇。其他主题较为分散,诸如国际技术转让、消费者保护、能源法等。
值得注意的是,纠纷解决机制相关主题在国际法学三大领域中均有呈现,这又体现出三个学科的适当交叉融合,但具体切入点有所差别:国际公法领域主要从领土争端等角度展开;国际私法学界更多关注民商事判裁中的具体问题;国际经济法方向则主要从WTO及国际贸易、国际投资争端角度切入。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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