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大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联合主办第二届中国矿业法治高峰论坛
来源:北洋法学
(通讯员 王小钢 摄影 中安智库)9月19日,第二届中国矿业法治高峰论坛在京召开。论坛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资源战略发展研究院和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联合主办,由中安智库承办,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等机构联合承办,中国企业报、中国矿业报、法治周末、人民日报《民生周刊》杂志社、《中华儿女》杂志社、北京电视台、温特尔文化传媒等媒体传播机构支持。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资源战略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于光和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孙佑海分别代表主办方在论坛上致辞。
论坛以“聚焦双碳目标法治建设,助力矿产能源转型升级”为主题,围绕矿政改革、矿法修改、“双碳”目标背景下的矿业法治建设、涉矿服务一体化等热点难点问题展开学术探讨。
(孙佑海教授代表主办方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致辞)
来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天津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化工大学、河北地质大学、内蒙古大学、中国黄金集团、山东黄金集团、中煤地质集团、金微矿业、新澳集团、中安智库、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北京雨仁律师事务所、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中国矿业报、法治周末等单位的专家学者,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出席论坛。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王小钢教授通过线下方式出席论坛。
围绕矿政改革,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副书记任辉作了题为《矿业制度与矿业产业发展研究》的演讲;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原副院长付英作了题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矿业》的演讲;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显冬教授作了题为《论矿业权为一个私权两种不同规制阶段》的演讲;中国矿业联合会矿产资源委员会主任委员魏铁军作了题为《中国矿业法治现代化的历史进程》的演讲;河北地质大学党委副书记南振兴作了题为《矿产资源权的异化与归位——矿产资源法深层改革的一种思路》的演讲;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刘延芬作了题为《关于矿政改革和矿法修改的几点思考》的演讲。
围绕矿法修改,天津大学孙佑海教授作了题为《构建兼顾公平与效率的矿产资源产权制度体系》的演讲;原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研究员李裕伟作了题为《经济租金与矿业税费》的演讲;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贵生律师作了题为《关于矿产资源法修改背景与岀发点的一点思考》的演讲;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高满中律师作了题为《对<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的期待》的演讲;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环境资源业务总监翟社民作了《规范矿业权收回/行政许可撤回程序<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修改建议>之一》的演讲。
(孙佑海教授作题为《构建兼顾公平与效率的矿产资源产权制度体系》的演讲)
围绕双碳目标背景下的矿业法治建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作了题为《双碳目标与我国矿业的绿色发展》的演讲;北京化工大学副校长雷涯邻作了题为《石油流通行业碳达峰、碳中和的思考》的演讲;中国黄金集团资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凤新作了《矿业企业要主动提高安全、环保水平,避免被淘汰》的演讲;中国矿业报总编辑赵腊平作了题为《浅谈矿业“双碳”目标及法规建设》的演讲;中国矿业报国际矿业研究室主任朱清作了题为《双碳目标与矿业全球治理》的演讲;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作了《中国绿色矿山法治化初探》的演讲。
围绕涉矿服务一体化,中国涉矿问题综合解决专家、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矿产资源法律事务部主任曹旭升律师作了题为《中国涉矿问题综合服务体系的构建》的演讲;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资源法治研究中心孟磊副教授作了题为《矿业法治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的演讲;中安智库创始人、资深传播专家苏赢作了题为《构建矿业法治传播亮点,打造双碳舆情媒介矩阵》的演讲;中煤地质集团北京地质调查分公司副总经理郭衍游作了题为《木里煤矿生态修复与矿业综合服务》的演讲;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栾政明、汪婷婷联合作了题为《依法合规才是永不退色的底蕴——从内蒙某刑事案件依法审判折射的法治光芒谈起》的演讲;《法治周末》副总编辑孙继斌作了题为《打造媒体智库,创新智库思维》的演讲;新奥集团总法律顾问张利宾作了题为《中外油气合作的产品分成合同的阶段性结构特点和违约救济》的演讲;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主任武广韬律师作了题为《能源富集区域法律服务的思考一一以榆林民营矿业主困惑为视角》的演讲;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武汉)分所矿产资源部主任王锋律师作了题为《推进矿产能源法律服务一体化》的演讲;贵州中威道恒评估公司总经理王显奎作了题为《矿业权评估师案说律师对矿业案件的影响》的演讲;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恒通律师作了题为《涉矿服务一体化》的演讲。
最后,中国涉矿问题综合解决专家、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矿产资源法律事务部主任曹旭升律师对所有与会专家的学术演讲做了详实和精彩的总结。
我国作为矿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大国,95%以上的能源、80%以上的工业原材料、70%以上的农业生产资料源自矿产资源。矿产能源业的高质量发展,是支撑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2021年是我国矿产能源业“双碳”元年,也是转型升级的重要一年,更是矿政改革和矿法修改的重要一年。面对碳达峰、碳中和,我国矿产能源业如何直面机遇和挑战、如何对标“双碳”目标做好顶层制度设计、如何构建法治保障体系、如何推进矿业服务一体化,第二届中国矿业法治高峰论坛的演讲嘉宾,为我国矿产能源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出了多角度的观察、思考和建议。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在碳达峰碳中和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矿产能源业应当法治先行、不断完善我国矿产能源业法律制度,坚持走绿色低碳发展之路,应当具有战略眼光、国际视野、前瞻理论。论坛呼吁我国矿业法治人讲好中国矿业高质量发展故事,传播好中国矿业绿色低碳发展声音,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为我国矿业法治建设谏言献策,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这是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第二次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资源战略发展研究院联合主办中国矿业法治高峰论坛。2020年9月19日,首届中国矿业法治暨矿业仲裁高峰论坛在北京召开。持续与其他机构联合主办中国矿业法治高峰论坛,体现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坚持服务于党和国家绿色发展战略研究的一贯宗旨。
(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王小钢教授出席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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