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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汇算专题之一:基本事项提示

夏天 一池秋水
2024-08-27


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第一次汇算清缴将从2020年3月1日开始,申报汇缴情况将纳入个人信用体系并承担法律责任。

一起来看下:





01

什么是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是指居民个人自行汇总一个纳税年度内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收入(综合所得),依法计算本年度应纳税额,减除已预扣预缴税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税额或者应退税额,在法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纳税并结清税款的行为。



02

汇算清缴的法定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03

哪些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申报


 根据《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负担,暂定两年内对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免除汇算清缴义务。


04

年收入额如何计算

年收入额是指居民个人在一个公历年度内,即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取得的上述综合各项收入总额。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05

到哪里办理办理汇算清缴申报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06

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2、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办理扣除;也可以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纳税人未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仅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并在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由其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4、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且在注销户籍年度取得综合所得的,应当在注销户籍前,办理当年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尚未办理上一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办理注销户籍纳税申报时一并办理。5、纳税人办理注销户籍纳税申报时,需要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等。6、纳税人有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应当在注销户籍前,结清欠缴或未缴的税款。纳税人存在分期缴税且未缴纳完毕的,应当在注销户籍前,结清尚未缴纳的税款。

7、纳税人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当准备与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享受税收优惠等相关的资料,并按规定留存备查或报送。



07

如何办理汇算清缴申报

纳税人可以通过网络、邮寄等方式向税务机关办理,也可以直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在纳税人自愿的基础上,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或者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个人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申报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2份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适用情形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选择在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1份


有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等相关扣除资料

1份


有对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

捐赠扣除凭证

1份


纳税人存在减免个人所得税情形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1份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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