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财税问答(3月23日-3月27日)
提问
Qustions&
解答
Answers
问:我们是建筑企业,因工程施工进度的需要,向老板借款,支付的利息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您企业向老板借款的利息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老板已经在规定期限内缴足应缴的投资款。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是企业向老板的借款,属于向关联方借款,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企业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不超过2:1,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三是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是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五是企业支付利息时,要取得合法的扣除凭证(发票),并按规定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
符合上述条件,向老板借款的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问:企业车辆在2019年发生报废,年内处理结果尚未完成,车辆发生的资产损失是在2019年还是在2020年进行申报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您单位企业车辆报废,应按照法定损失,在会计在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问: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答:不需要。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应税凭证,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问:餐饮旅店个体户疫情间房土两税减免的,产权证是业主的名字,能否享受优惠减免?
答:如果该餐馆的产权证为业主名称,实际用于经营的,那餐馆无偿使用自然人的资产,由实际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因此该餐馆是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需要按规定申报房产、土地相关信息。各地在执行政策中,口径会有些差异,需要征得主管税务机关的同意。因疫情原因导致纳税人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问:加油站在充值环节,对充值一定金额的客户给予一次砸金蛋的机会,砸中赠送礼品。请问,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的公告》(2019年74号)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应按照“偶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 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加油站在充值环节赠送的礼品,若属于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若属于积分抽奖性质的,应按照“偶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往期文章:一周财税问答(3月9日-13日)
一周财税问答(3月16日-3月20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