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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真的是节税神器?

夏天 一池秋水
2024-08-27

导读

这几天有财务朋友问有限合伙企业怎么缴税,想通过成立有限合伙企业节税。

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有限合伙企业是个什么鬼?在税收上有什么政策优势和劣势?

01

什么是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是一种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相比,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分为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

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成为合伙人,但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02

 有限合伙企业的特征

和有限公司或普通合伙企业比,有限合伙企业有以下特征:

1、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并存

普通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这是有限合伙的“有限”所在。

2、管理权和出资额分离

普通合伙人才能执行合伙事务,承担管理职能,而有限合伙人只是作为出资方,不参与企业管理,有限合伙人有分红权,没有管理权。

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少量出资控制整个合伙企业,掌握合伙企业的管理权和表决权。企业实行股权激励,以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就是基于这个原因,避免了控制权的分散。

3、安排灵活

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收益分配方式等都是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的,安排非常灵活,自主性很强。不像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主要按照出资额进行股利分配。

以合伙企业作为企业融资平台,基本是基于以上需求,不需要承担过多的风险,各种有限合伙型基金也是如此。


03

 税收政策优势

有限合伙企业除了所得税,其他税种和一般企业没有区别。

有限合伙企业只有一道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避免了重复纳税,体现了政策优势。


(一) 有限合伙企业如何缴税

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文件规定,从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征企业所得税,只对其投资者的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有限合伙企业按照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计算缴税,即先按经营所得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再“先分后税”,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等规定的方式进行分配,分配到各合伙人,各合伙人各自缴纳所得税。


(二) 自然人合伙人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即按照分回的所得(对外投资的分红除外),和其他的经营所得合并,计算出全年的经营所得,按照5%-35%的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 非自然人合伙人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自然人合伙人,如:有限公司,分回的所得,并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25%)。


04

税收政策劣势

 

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虽然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在某些政策适用上和自然人个人还有一定区别:


(一)股权转让所得并入收入总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不符合单一投资条件的创投企业,自然人合伙人转让股权时要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股权溢价金额高,则税负高于20%,高于一般的股权转让所得。

(详情请戳:股权投资企业的合伙人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如何缴税?


(二)员工持股平台不享受递延纳税政策

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实施股权激励的非上市公司,严格的说,不符合递延纳税的条件,不能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的税收优惠。

(详情请戳:非上市公司如何用好股权激励税收优惠


(三)不享受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政策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文规定,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不并入到经营所得,要持股其他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最终分配到自然人投资者,依然要按照20%征收个税。对有限合伙企业中不参与执行业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企业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持有新三板挂牌企业及上市公司的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最终分配到自然人投资者,依然要按照20%征收个税,不享受“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税负大大增加。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及《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公告(2019)78号)文件对个人持有上市企业及挂牌公司的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享受差别化征收个税策。

1、个人持有的挂牌企业的股票,或者是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或者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股权红利,只需要按照10%缴纳红利的个税。

然而上述政策,只针对自然人投资者及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者,不适用合伙企业的自然人投资者。合伙企业的自然人投资者(除证券投资基金外),取得新三板挂牌企业及上市公司的“股息、红利”,依然要缴纳20%的红利税。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2018年股权转让检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税总稽便函[2018]88号)明确指出: 财税【 2 01 5 ] 101号文件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适用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该"个人"不包括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


小结

有限合伙企业有其政策优势,也有劣势,如果适合您的企业,就能起到节税效果。

还是那句话:税收筹划不能简单抄作业,适合您的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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