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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不确认,会有什么影响?

夏天 一池秋水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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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12月到了,一年一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又需要确认了。您可收到单位的通知了呢?(文末附通知模板)

确认专项附加扣除直接关系到您2021年每月的预扣税额,即影响到您的钱袋子。

那究竟哪些人需要确认?有什么注意事项呢?我们一起来梳理下:



每个人都需要确认吗?

不是的。


如果您2021年您的专项附加扣除与2020年一致,没有变化,前期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1年。

但是,问题来了?您是否确认相关信息没有变化,可以自动延长呢?

即便您的个人信息没有变化,系统在不断升级的过程中进行了调整、用户本身信息变化或之前申报时信息填写错误,很可能会造成之后的信息失效、不符合扣除条件、单位无法下载等问题。


因此,无论您的相关信息是否改变,建议您抽出宝贵时间打开个税APP去瞅一眼,看看可有什么需要调整的。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都需要核对吗?

不是的。


 纳税人在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时可以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最多只有4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住房租金(住房贷款,二者只能选一项)。

大病医疗在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扣除。


因此,纳税人需要核对5项附加,果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都符合扣除条件,只能选择一项,确认后,最多有4项专项附加扣除可在2021年预扣扣除。


是不是需要和家人商量后扣除?

需要的。

专项附加扣除紧扣民生,关乎到您的教育、住房、医疗、养老等问题,这些大多是您的家庭支出,所以,税法规定可以有在家庭成员中选择如何扣除的空间。


1、需要与配偶商量(三个项目)

扣除项目一子女教育

扣除标准: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如何选择:父母可以选择一方扣除100%,也可以由双方分别扣除50%。

父母,是指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未成年人监护人比照执行。

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

注意事项: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扣除项目二:住房贷款利息

扣除标准: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如何选择: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一方扣除。

注意事项如果您的房贷期限超过20年,您可以在不超过240个月以内,根据个人情况办理符合条件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比如,考虑到这两年收入低,扣除项目多,不需要缴税了,可以考虑两年后再申报扣除。


扣除项目三:住房租金

扣除标准:直辖市、省会1500元每月;市区户籍人口100万元以上的,1100元每月;市区户籍人口不足100万元的,800元每月。

如何选择: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即承租人)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注意事项:夫妻双方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和住房租金扣除。


2、需要与父母商量(一个项目)

扣除项目:继续教育

扣除标准: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如何选择:可以选择由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本人扣除。


3、需要与兄弟姐妹商量(一个项目)

扣除项目:赡养老人

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扣除标准: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

  如何选择: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没有确认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如果您未及时确认,前期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1年,即系统自动默认没有修改项目。会造成两种结果:


一是多扣除了专项附加扣除,少预缴了个税。

税局在后续管理中会开展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信息核验,发现多扣的,会提醒您改正,您需要及时改正并补缴税款。若未改正的,属于少缴税款,应视情节严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影响个人信用。


二是少扣除了专项附加扣除,多预缴了个税。

您可以在年中的任何时间将提交扣缴义务人,在后期的税款中补扣,也可以在2020年的综合所得汇算缴款中补扣。





   小结一下

 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确认工作关系到您的切身利益。

     如果有需要修改、新增申报信息的员工,务必在2020年12月底之前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修改、确认。

     如果2020年已填报扣除信息并且没有需要修改的,系统将原信息视同有效且沿长至2021年。

       总之,有变动,需申报;有新增,需申报;无修改,可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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