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开始啦!
2024年度城乡居民
参保缴费须知
一、参保对象
(一)本市户籍城乡居民;
(二)各类在校学生;
(三)非本市户籍,持有本市居住证的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
(四)非本市户籍,随在本市就业参保人员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
(五)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应当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
(六)在本市工作的外籍专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获得我国居留许可证在本市居住未就业的外国人。
已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外市参加2024年度居民医保的,不得重复参保。
二、个人缴费
普通居民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
医疗救助对象个人缴费给予全额或定额资助。其中,特困人员(含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无需缴费;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每人只需缴纳38元;返贫致贫人口每人只需缴纳76元;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每人只需缴纳190元。
三、集中参保期和待遇享受期
集中参保期为: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参保缴费方式
01上年度已在肥参保居民
1.线上缴费:可通过“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皖事通APP、“安徽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直接参保缴费。
2.线下缴费:在户籍或居住地社区(村)居委会、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手续。
特别提醒 参保时应注意核对参保信息,参保地、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动的,按照新参保居民重新在新参保地参保缴费。
在肥新参保居民
1. 线上登记缴费:登陆“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先进行参保登记,按要求录入人员信息,上传相关身份凭证后进行参保缴费。
2. 线下登记缴费:合肥市区居民持户口簿、合肥市区以外居民持居住证前往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在校学生
由所在学校组织参保登记,也可以通过“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参保缴费。
新生儿
新生儿参保需选择参保年度:
参加2024年度居民医保与其他居民相同;
参加2023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待遇享受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注意: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内参保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出生三个月后参保的,自缴费次日享受待遇。
五、待遇政策
01门诊待遇
(2)大额普通门诊。在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大额门诊费用,按60%比例报销,年度报销限额为2000元。
(3)慢特病门诊。参保人员患有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特殊病(74种),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医保网上服务平台)申请,通过后按规定享受待遇;未纳入慢特病管理的“两病”患者(高血压、糖尿病)在基层门诊用药费用每年可分别享受360元、480元的保障。
02
住院待遇
03
大病保险待遇
04
异地就医
市本级:咨询电话:0551-12345转医保征缴;联系电话:0551-63535434
肥东县:0551-67748357
肥西县:0551-68200260
长丰县:0551-66660325
庐江县:0551-82556668
巢湖市:0551-82280553
温馨提示
集中参保缴费时,系统可能出现卡顿、延时等情况,请您耐心等待,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非医保、税务部门发布的参保渠道及相关链接均属诈骗!
需要详细了解医保政策,请您登录合肥医保门户网站(https://ybj.ahzwfw.gov.cn)或通过“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政策资讯查询,后期我们将陆续推送相关医保政策资讯,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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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合肥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 邓奇